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诉讼财产保全保险的模式选择 被引量:13
1
作者 乔石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0期138-146,共9页
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是一种用于替代传统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新型保险,存在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两种产品模式。保证保险模式下,赔偿责任直接指向保全被申请人的损失;责任保险模式下,赔偿责任针对保全申请人的侵权责任,存在条款设计不符合责... 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是一种用于替代传统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新型保险,存在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两种产品模式。保证保险模式下,赔偿责任直接指向保全被申请人的损失;责任保险模式下,赔偿责任针对保全申请人的侵权责任,存在条款设计不符合责任保险要求、保单保函构成保险之外的保证责任等风险。诉讼财产保全保险应采用保证保险的模式,由保险公司向法院出具保单说明函,发挥对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替代功能。责任保险模式的诉讼财产保全保险可以保留,但应回归防范侵权责任之本质,与法院审查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并无关联。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保监会联合出台指导文件,并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制定行业示范保险条款和保单说明函样本。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财产保全保险 诉讼财产保全担保 责任保险 保证保险 保单保函
下载PDF
论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用的性质及承担主体
2
作者 杨海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23年第4期73-81,共9页
司法实践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用应由何主体承担的裁判观点较为混乱,存在由被告承担、由原告承担及由双方共同承担三种类型。裁判分歧的背后是不同法院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用定性的差异。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用既不属于诉... 司法实践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用应由何主体承担的裁判观点较为混乱,存在由被告承担、由原告承担及由双方共同承担三种类型。裁判分歧的背后是不同法院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用定性的差异。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用既不属于诉讼费用,也不应认定为违约损失,而应定性为财产保全担保成本。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用的性质决定了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用的承担主体应为原告,这符合财产保全担保制度的功能预设,也是原告理性衡量诉讼风险与预期收益以降低诉讼成本的结果。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功能较弱及财产保全错误认定困难的背景下,这有利于平衡双方诉讼地位,实现法律的实质正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财产保全担保 担保成本负担 诉讼费用 违约损失
下载PDF
从一个案例谈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承保风险 被引量:2
3
作者 强文瑶 窦兴 《保险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第1期79-84,共6页
现有的司法裁判规则关于保全错误以及相应损失的认定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有内外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对内是责任保险合同关系,对外则是司法担保关系。在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中,保险公司难以以内部保险合同关... 现有的司法裁判规则关于保全错误以及相应损失的认定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有内外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对内是责任保险合同关系,对外则是司法担保关系。在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责任纠纷中,保险公司难以以内部保险合同关系为由进行抗辩。从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双重性质,以及推出后不断产生的新型风险看,对拟承保案件,不仅要从诉讼案件本身评估承保风险,更要结合多种因素判断当事人保全的目的等。同时应当有意识地建立全面的风险评估体系和后续的风险管理系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损失认定 保全担保关系 保险合同关系 财产保全制度
下载PDF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实务中的法律属性冲突及风险分析 被引量:1
4
作者 曾怡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第1期240-241,共2页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保险参与诉讼财产保全风险管理的产物,其大大减少了保全申请人的申请成本,保障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但该险种的实践仍在摸索中,期间法律属性的定位不明,尤其是保单保证书的存在,对责任保险的作用产生一定干扰...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保险参与诉讼财产保全风险管理的产物,其大大减少了保全申请人的申请成本,保障了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但该险种的实践仍在摸索中,期间法律属性的定位不明,尤其是保单保证书的存在,对责任保险的作用产生一定干扰。建议在明确其法律属性为保险而非担保的基础上,去除担保书环节,落实责任保险的地位和作用,并发展保证保险,完善诉讼财产保全保险体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保单保证书 保险
下载PDF
“诉责险”费用承担问题研究
5
作者 熊利娟 《争议解决》 2024年第2期676-681,共6页
“诉责险”近年来在民事诉讼保全程序中得到广泛应用,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助力。与其广泛应用前景相左的是实务中仍存在大量尚待明确的问题。本文通过大量案例研究厘清“诉责险”费用承担问题焦点。从“诉责险”的性质和功能定位... “诉责险”近年来在民事诉讼保全程序中得到广泛应用,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助力。与其广泛应用前景相左的是实务中仍存在大量尚待明确的问题。本文通过大量案例研究厘清“诉责险”费用承担问题焦点。从“诉责险”的性质和功能定位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诉责险”本质上是申请人(原告)为避免自身因保全申请错误面临侵权赔偿风险而购买的责任保险,在保险范围内将赔偿风险转嫁给保险人。“诉责险”保险费支出并不是其为促成保全申请的必要支出,其在保险交易中也获得了对价保障,并不存在损失,因此不应主张由被申请人(被告)承担“诉责险”费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 诉责险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