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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民事诉讼案由的确定主体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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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慧
魏敬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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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
中国政汉大学法律硕士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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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政法论丛》
2010年第5期31-3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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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民事诉讼案由的确定主体法律规定不明,实践做法也不一,给民众的起诉行为造成较大障碍,是我国现阶段解决"起诉难"这一顽疾问题应当必须关注的问题。我国古代诉讼的"案由"确定主体和我国台湾地区现阶段的"案由"确定主体,对我国现阶段立案制度和案由确定提供重要意义。即,民事案由由人民法院立案庭确定,可以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回归民事诉讼法本来的立法意图,从而为解决起诉难和促进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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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事案件案由
官代书
诉讼辅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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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ivil cause of action
official scrivener
litigation counseling s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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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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