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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我国收养立法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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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歌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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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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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北方论丛》
2000年第6期55-5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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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现行《收养法》较原《收养法》虽有长足的进步 ,但依然存在缺陷。为完善我国的收养立法 ,我们应该 :继续放宽收养条件 ,促进收养关系的建立 ;设立不完全收养制度 ,兼顾收养当事人的利益 ;设置试收养期 ,增进收养关系的稳定 ;增设送养人的探视权 ,稳定收养秩序 ;增补收养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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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完全收养
试收养期
收养关系
探视权
立法
收养法
收养条件
收养当事人利益
送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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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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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孩子,给你一个家,给你一个世界──访中国收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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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祝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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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民政》
1996年第12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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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涉外收养
被收养人
社会工作者
养父母
残疾儿童
外国人
政府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家庭
试收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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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2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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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民法典编纂背景下我国收养立法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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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翱宇
潘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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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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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86-91,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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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收养意指收养行为或收养关系,可被分为完全收养和不完全收养两种类型,且收养具有要式性等特征。我国收养立法经历了分散式和集中式两个调整阶段,但现行收养立法在收养目的等方面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以民法典制定为契机和平台:我国未来的收养制度应置于民法典亲属部分且介于亲子关系和父母子女权利义务之间;在收养目的方面应兼顾收养主体利益,在收养主体方面应放宽收养条件并增设不完全收养制度,在收养程序方面应实行收养登记实质审查并增设试收养期,在后收养环节规范方面应健全后收养环节监督机制、明确送养人保密义务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转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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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法典
不完全收养
试收养期
转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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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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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盘点世界有关国家收养制度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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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韩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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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政府
民盟北京市委法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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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审判》
2013年第2期30-3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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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正美国:实行公开领养制度美国是典型"法制"国家,其儿童保护和收养法规,是以儿童本身的利益(而不是家长的权力)为基础的。因此在美国,领养被严格地限定在"保护被收养者为本"的原则上。美国国内收养实行"公开收养"的模式,即被收养儿童的生身父母不仅全程参与收养抉择和养育过程,还和收养父母共同养育被收养儿童:收养父母和送养父母相互认识、保持联系,也让被收养人知道谁是自己的生养父母和收养父母,孩子常常往来于双方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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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收养制度
儿童
抚养权
美国
美利坚合众国
北美洲
试收养期
家庭月收入
孤儿院
州政府
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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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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