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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廉洁教育的该当性研究
1
作者 吴晓娟 《网友世界》 2013年第10期53-54,共2页
大学生廉洁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合格廉政建设主体的重要任务。廉政文化进校园,在高校开展廉洁教育是中央作出的重要部署。加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廉洁教育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大学生 廉洁教育 该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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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罪化的实践反思及限制路径——以刑罚的该当性为切入点 被引量:2
2
作者 贾文超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4期102-108,共7页
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过罪化现象,推动其产生的内在动因在于"刑法万能"思想的误导、社会治理的乏力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导向。过多的刑法条文以及泛滥的刑罚只是过罪化现象的表征,并不能作为判断过罪... 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过罪化现象,推动其产生的内在动因在于"刑法万能"思想的误导、社会治理的乏力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导向。过多的刑法条文以及泛滥的刑罚只是过罪化现象的表征,并不能作为判断过罪化现象的标准。其判断基准为刑罚是否具有该当性,且过罪化仅是不具有该当性刑罚的犯罪化。基于以上分析,传统理论所倡导的限制过罪化的举措就有舍本逐末之嫌,刑罚的该当性才是限制过罪化的唯一标尺。解决过罪化现象的根本路径须遵循三个步骤:行为必须侵害或者威胁法益、行为具备刑法规制的必要性、行为由刑法规制有效且可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过罪化 犯罪化 刑罚 该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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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罪刑之该当性 被引量:7
3
作者 刘军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26-132,共7页
如何对待该当性是不同刑罚理论相互区隔的核心密码。但是,该当不仅指面向过去的惩罚,还应包括面向未来的奖赏,以期在正义的范围内更大程度地影响人的社会行为模式。罪刑之"该"即刑事责任的有无,此为启动刑罚权之前提;罪刑之&q... 如何对待该当性是不同刑罚理论相互区隔的核心密码。但是,该当不仅指面向过去的惩罚,还应包括面向未来的奖赏,以期在正义的范围内更大程度地影响人的社会行为模式。罪刑之"该"即刑事责任的有无,此为启动刑罚权之前提;罪刑之"当"即刑事责任的大小,此为刑罚配置之标杆。刑罚既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也不是为了宽容而宽容,刑罚的价值在于:一个人因其所作所为而受罚,社会上每一个人的自由度得到有效增加,社会却因之而更加安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该当性 该当性因素 罪刑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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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竞技致损行为“排除犯罪性”事由 被引量:8
4
作者 潘星丞 《体育学刊》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3-18,共6页
竞技致损行为"排除犯罪性"事由不限于"正当化事由",而应包括阻却构成要件事由、阻却违法事由、阻却责任事由3类,以适应竞技致损行为的不同情况。对抗性竞技轻伤行为,可因"被害人承诺"阻却构成要件该当性... 竞技致损行为"排除犯罪性"事由不限于"正当化事由",而应包括阻却构成要件事由、阻却违法事由、阻却责任事由3类,以适应竞技致损行为的不同情况。对抗性竞技轻伤行为,可因"被害人承诺"阻却构成要件该当性;非对抗性竞技伤亡行为,可因"自赴风险"阻却构成要件该当性;对抗性竞技(重)伤亡行为,若未犯规,可因"正当业务行为"阻却违法性;若犯规,仍可能因欠缺责任能力、故意过失或期待可能性而阻却、减轻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法学 竞技致损行为 排除犯罪 阻却构成要件该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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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罚性理论:对可罚的违法性理论的超越 被引量:4
5
作者 马荣春 《法治研究》 2015年第4期48-58,共11页
因遭遇违法性是一元还是二元的分歧以及自身对"可罚性"的视野局限,故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应提升为可罚性理论,从而实现一种超越。在可罚性理论的视野下,阶层式犯罪论体系应是"可罚的构成要件该当性—可罚的违法性—可罚的... 因遭遇违法性是一元还是二元的分歧以及自身对"可罚性"的视野局限,故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应提升为可罚性理论,从而实现一种超越。在可罚性理论的视野下,阶层式犯罪论体系应是"可罚的构成要件该当性—可罚的违法性—可罚的有责性"。在可罚性理论视野下的阶层式犯罪论体系,应是一个保障人权功能更加健全有力的犯罪论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论体系 可罚 构成要件该当性 违法 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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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理论定位研究
6
作者 陈庆安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106-110,共5页
对于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的理论定位,学者们一直争议不断。产生争议的原因首先是混淆了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理论、构成要件该当性的关系;其次是没有充分认识到各种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在犯罪构成上的特点。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是在犯罪... 对于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的理论定位,学者们一直争议不断。产生争议的原因首先是混淆了犯罪构成与犯罪构成理论、构成要件该当性的关系;其次是没有充分认识到各种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在犯罪构成上的特点。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是在犯罪成立理论意义上使用的一个概念,完全不同于德日法系三段论的犯罪成立理论中的构成要件该当性。在中国刑法理论中,利用犯罪构成理论是完全能够区分一个行为的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超法规排除犯罪性事由在中国的犯罪论体系中应当内在于犯罪构成之中,其理论地位不应当被质疑和动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超法规排除犯罪事由 犯罪构成 犯罪成立理论 构成要件该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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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法手段私力实现债权行为的刑法定性 被引量:1
7
作者 王昭武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9期68-83,共16页
对于以暴力等非法手段私力实现债权的行为,判例与通说认为,行为人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且债务人不存在财产损失,因而不能成立财产犯罪。但是,近代法治国家禁止私力救济,不倡导私力实现债权;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 对于以暴力等非法手段私力实现债权的行为,判例与通说认为,行为人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不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且债务人不存在财产损失,因而不能成立财产犯罪。但是,近代法治国家禁止私力救济,不倡导私力实现债权;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取决于能否给债务人造成财产损失;债务人有义务履行债务,并不意味着其对于财物的占有不受法律保护。此类行为侵犯了债务人对自己财物的利用权能,应当肯定具有财产犯罪的构成要件该当性。因此可以明确刑法的否定态度,引导公民以合法手段实现债权。但是,债权人毕竟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债权,其可罚性程度相对较低,还需要在违法性阶段通过考察行为是否具有社会相当性,积极地寻求阻却违法的可能。我们无法期待更不能要求面临“索债无门”的债权人只能冷静地采取合法手段,因而应当将那些手段行为本身构成故意伤害罪等犯罪的情形认定为不具有手段的相当性与必要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权利行使 财产损失 非法占有目的 构成要件该当性 社会相当 阻却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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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该当模式的演进
8
作者 谭淦(译) 《量刑研究》 2019年第2期19-26,共8页
强调行为报应的量刑该当理念出现在1970年初,是对美国其时盛行的预防刑观念的深刻反思。赫希教授认为,刑事制裁具有谴责和预防的双重功能;对该当性的判断,要根据序与基的比例性来确定;犯罪的严重性与犯罪行为对人们生活质量的影响程度有... 强调行为报应的量刑该当理念出现在1970年初,是对美国其时盛行的预防刑观念的深刻反思。赫希教授认为,刑事制裁具有谴责和预防的双重功能;对该当性的判断,要根据序与基的比例性来确定;犯罪的严重性与犯罪行为对人们生活质量的影响程度有关;前科之后的再犯,会改变犯罪人在实施新罪中的可谴责性;该当量刑模式需要有适当的非监禁制裁来因应;量刑该当理论也应当适用于青少年司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 该当性 严重 严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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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期待可能性在我国刑法理论中的地位
9
作者 黄罗平 《研究生法学》 2006年第3期141-146,共6页
关键词 刑法理论 我国刑法 大陆法系 构成要件 该当性 罗马-德意志法系 犯罪构成理论 刑事责任能力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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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行行为的意义 被引量:12
10
作者 桥爪隆 王昭武(译)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8年第2期134-146,共13页
实行行为是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需要个别地判断是否满足具体的构成要件。其意义在于:(1)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角度,限定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的范围;(2)是因果关系的起点行为,属于因果关系的判断对象;(3)应以实行行为阶段的主观面为标准,... 实行行为是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需要个别地判断是否满足具体的构成要件。其意义在于:(1)从罪刑法定原则的角度,限定该当于构成要件的行为的范围;(2)是因果关系的起点行为,属于因果关系的判断对象;(3)应以实行行为阶段的主观面为标准,判断是否存在故意或者过失等主观要件。但是,试图以实行行为概念为核心,统一解决犯罪论诸问题的做法则并不合适,对于未遂犯、共犯论等问题,仍须分别进行实质性探讨。间接正犯的最大问题就在于实行行为性,其成立要件仍然应该是:对于利用行为本身能认定具有作为单独正犯的实行行为性,并且,利用行为的危险被结果予以现实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行行为 构成要件该当性 未遂犯 因果关系 间接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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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票据共同出票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1
11
作者 赵燕芬 《北方经济(学术版)》 2006年第3期58-59,共2页
票据共同出票签章在票据实务中是常见的一种情形。而我国票据法对此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我们如何认定它的性质?本文试图探讨把共同出票签章理解为共同出票的谊当性。井时共同出票的法律效力作了粗浅的讨论。
关键词 共同出票签章 共同出票 该当性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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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确立及其适用论
12
作者 王英霞 《商业时代》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9期100-101,共2页
《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中影响力交易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的体现。该罪在我国刑法中的确立有其合理基础,司法实践中应把握好该罪名的构成要件、违法性阻却事由以及该罪与其他犯罪的区别。
关键词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合理 构成要件的该当性 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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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该如何可能:一场跨越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思辨之旅 被引量:3
13
作者 苏金基 李佳明 《犯罪研究》 2015年第3期23-36,共14页
本文试图系统回答刑法学之核心命题,即"犯罪该如何可能"之问题。对该问题之思索,首先,指出了"形式的犯罪定义"容易陷入"制定法主义"的泥潭,其次,道明了"实质的犯罪定义"容易滑向"社会危害... 本文试图系统回答刑法学之核心命题,即"犯罪该如何可能"之问题。对该问题之思索,首先,指出了"形式的犯罪定义"容易陷入"制定法主义"的泥潭,其次,道明了"实质的犯罪定义"容易滑向"社会危害性"的深渊,从而形成犯罪定义的历史性难题。最后,笔者试图倡导,我们既需要整合"形式和实质"的思维路径,又需要跨越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思维进路,进而从整体和系统之思维视角来构建科学的犯罪定义,即犯罪本体论及认识论。故此,本文认为,犯罪行为乃是具有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罪责性等三个要素的刑事不法,经由刑事立法赋予刑罚之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的定义 构成要件该当性 违法 罪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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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合理模式探究
14
作者 许玉琴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60-62,共3页
从处罚目的来讲,对于违反我国现行的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相对人进行处罚是为抵消行为实际造成的损害而处罚,还是为弥补造成的社会影响而处罚,目前法学界各自不同的观点,认为治安处罚不应该只从主观要求达到理想状态考虑,而应该客观考虑... 从处罚目的来讲,对于违反我国现行的治安处罚条例的行为相对人进行处罚是为抵消行为实际造成的损害而处罚,还是为弥补造成的社会影响而处罚,目前法学界各自不同的观点,认为治安处罚不应该只从主观要求达到理想状态考虑,而应该客观考虑诸多要素所占比重,分析对处罚起决定作用的要素,建立科学合理的处罚模式;一般来说,影响立法者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主观因素是传统的报应理念和对违法行为危险性预防的社会要求,但是对处罚起决定作用的应该是该当性和处罚资源的可利用性,借用一种量刑格,以历史违法记录为横轴,以行政治安处罚为纵轴,以二者围成的范围作表格,以此空间代表治安处罚的范围,从而确定具体违法行为的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该当性 危险 利益分级 处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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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之本体、构造与方法论
15
作者 李佳明 《法制与经济》 2016年第9期28-36,共9页
文章试图系统地追思刑事法学之核心命题,即"犯罪本体论"之问题。首先,评判了"形式主义"的犯罪概念之优劣;其次,审视"实质主义"的犯罪定义之长短,从而指出犯罪范畴之建构的双重难题;最后,深入研究分析犯... 文章试图系统地追思刑事法学之核心命题,即"犯罪本体论"之问题。首先,评判了"形式主义"的犯罪概念之优劣;其次,审视"实质主义"的犯罪定义之长短,从而指出犯罪范畴之建构的双重难题;最后,深入研究分析犯罪范畴之建构,既要整合"形式和实质"的思维路径,又要跨越法教义学和社科法学的思维进路,从整体和系统之思维视角来构建科学的犯罪定义,即犯罪本体论。故此,文章认为,犯罪之定义,乃是指具有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罪责性等三个要素的刑事不法,经由刑事立法赋予刑罚之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犯罪之定义 构成要件该当性 违法 有责 法律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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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当与危险:新型刑罚目的对量刑的影响 被引量:27
16
作者 刘军 《中国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222-234,共13页
立基于再犯危险性预测的剥夺犯罪能力是由犯罪学派首先提出的刑罚理论,并广泛应用于保安处分之中,但是新近作为刑罚目的在量刑中的适用却引起了极大的争论。无论是类型化剥夺犯罪能力还是选择性剥夺犯罪能力,在一种有序列的、并合主义... 立基于再犯危险性预测的剥夺犯罪能力是由犯罪学派首先提出的刑罚理论,并广泛应用于保安处分之中,但是新近作为刑罚目的在量刑中的适用却引起了极大的争论。无论是类型化剥夺犯罪能力还是选择性剥夺犯罪能力,在一种有序列的、并合主义的量刑理论中,都可以找到立足之地,并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将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到最需要控制的危险犯罪类型和犯罪人之上,不但为"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填补具体内容提供路径与方法,同时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刑法赢得道德信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量刑理论 剥夺犯罪能力 该当性 再犯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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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罚的违法性论纲 被引量:24
17
作者 王彦强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08-124,共17页
日本刑法中的可罚的违法性论,旨在将尚未达到可罚的违法程度的微罪行为排除在刑法不法之外。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形成了以佐伯千仞博士为代表的违法性阻却型和以藤木英雄博士为代表的构成要件符合性阻却型两大谱系。绝对轻微型、相对轻微... 日本刑法中的可罚的违法性论,旨在将尚未达到可罚的违法程度的微罪行为排除在刑法不法之外。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形成了以佐伯千仞博士为代表的违法性阻却型和以藤木英雄博士为代表的构成要件符合性阻却型两大谱系。绝对轻微型、相对轻微型和违法相对型事案是这一理论适用的主要范围。尽管可罚的违法性理论体现了犯罪成立的罪量要求,与我国刑法中的罪量规定可谓异曲同工,但立法模式、犯罪论体系等方面的巨大差异,表明借鉴的意义可能是有限的;不过,该理论的发展历程也给予我们诸多价值观念和方法论意义上的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可罚的违法 违法阻却 构成要件该当性阻却 适用范围 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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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阶层”犯罪构成模式的局限性
18
作者 杨兴培 《检察风云》 2023年第24期28-29,共2页
在刑事立法中,一种犯罪行为的规定需要什么样的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刑事立法者优先考虑的内容;至于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问题,都是属于前提性的基础问题。把行为实施的该当性机械地作为第一阶层、第一位阶的观点似乎有违人类社会... 在刑事立法中,一种犯罪行为的规定需要什么样的人承担刑事责任,是刑事立法者优先考虑的内容;至于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的问题,都是属于前提性的基础问题。把行为实施的该当性机械地作为第一阶层、第一位阶的观点似乎有违人类社会的基本常识和刑法文明的发展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责任年龄 犯罪行为 刑事责任能力 三阶层 该当性 刑事立法 犯罪构成模式 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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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论体系对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可参照性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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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晴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35-48,共14页
“质量区别说”的立法选择并不决定性地影响应受行政处罚行为参照犯罪论体系。应受行政处罚行为得以参照犯罪论体系进行判定,源于对法律保留、比例原则和人格尊严等宪法价值的遵循。相较于“要件论”,“阶层论”犯罪构成体系的构成要素... “质量区别说”的立法选择并不决定性地影响应受行政处罚行为参照犯罪论体系。应受行政处罚行为得以参照犯罪论体系进行判定,源于对法律保留、比例原则和人格尊严等宪法价值的遵循。相较于“要件论”,“阶层论”犯罪构成体系的构成要素更为充分、位阶性更强、对人权保障和司法实践的促进性更显著,应为应受行政处罚行为之判定所参照。在构成各个阶层时,应当基于行政处罚的特点进行改良:除非特别处罚规范明确规定,构成要件该当性阶层原则上不以危害结果为必要;基于法秩序统一原理,除了特别处罚规范包含的豁免事由,违法性阶层可援引刑法和民法中的违法性阻却事由,只是认定各个事由时应逐次进行法益权衡,突出所涉行政法益的特殊性;在确立责任主义的基础上,除非特别处罚规范明确要求故意作为责任条件,否则过失是常态,可予以推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应受行政处罚行为 犯罪论体系 构成要件该当性 违法 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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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断性医疗行为去刑化思路诠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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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钟铖 《西南法律评论》 2016年第1期89-102,共14页
一、前言医疗行为本身具有技术性、科学性、治愈性等特征,因而,医疗活动往往表现为一种患者服从医生指令的单向行为。在近现代之前的临床医学中,医疗行为的专断性操作并没有遭受过多质疑,但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生活观念的改善以及... 一、前言医疗行为本身具有技术性、科学性、治愈性等特征,因而,医疗活动往往表现为一种患者服从医生指令的单向行为。在近现代之前的临床医学中,医疗行为的专断性操作并没有遭受过多质疑,但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生活观念的改善以及大众自主意识的增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专断医疗 信赖原则 注意义务 医疗事故罪 刑法介入 自主决定权 伤害罪 正当业务行为 损害结果 构成要件 刑事犯罪 严重不负责任 推测承诺 医疗行为 该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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