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4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再论情势变更原则——以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后果模式选择为中心
被引量:
3
1
作者
刘博
《经济研究导刊》
2008年第5期177-179,共3页
在情势变更后的法律后果模式中,存在三种模式,分别是形成权模式、请求权模式和再交涉义务模式。形成权模式和请求权模式均存在难以克服的缺点,再交涉义务模式具有合理分配正义的制度结构,可资采取。再交涉义务是一种独特的法定义务,当...
在情势变更后的法律后果模式中,存在三种模式,分别是形成权模式、请求权模式和再交涉义务模式。形成权模式和请求权模式均存在难以克服的缺点,再交涉义务模式具有合理分配正义的制度结构,可资采取。再交涉义务是一种独特的法定义务,当事人因过错违反再交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该模式下,受情势变更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在情势变更发生后,可中止履行合同。若当事人在再交涉中未达成协议,当事人应当恢复履行或诉请变更或解除合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势变更
形成
权
模式
请求权模式
再交涉义务
模式
下载PDF
职称材料
论不当得利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以物权变动模式为中心
被引量:
2
2
作者
曾江波
王少波
《北大法律评论》
2005年第2期230-252,共23页
现代民法以规范商品流转为己任,其作用范围当然包括对失败交易行为所造成的当事人双方失衡利益状态的法律调整。在涉及物权变动的无权处分和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对原权利人的法律救济为财产法所注重,而物上请求权制度和不当得利制度则为...
现代民法以规范商品流转为己任,其作用范围当然包括对失败交易行为所造成的当事人双方失衡利益状态的法律调整。在涉及物权变动的无权处分和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对原权利人的法律救济为财产法所注重,而物上请求权制度和不当得利制度则为此种法律救济所倚重。本文对不同物权变动模式下不当得利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进行比较法考察,旨在以此发展和完善我国合同无效制度和无权处分行为的法律调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上
请求
权
不当得利
请求
权
物
权
变动
模式
合同无效
无
权
处分
原文传递
完全自动化决策拒绝权的双重功能及实现路径
被引量:
3
3
作者
齐延平
朱家豪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57-174,共18页
我国的完全自动化决策拒绝权应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解释进行体系化构建。完全自动化决策拒绝权对保障数智化时代的个人尊严与自由具有独立且独特的作用,对正处于形成中的自动化决策场景化规则具有统领作用。作为一种新型权利,完全...
我国的完全自动化决策拒绝权应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解释进行体系化构建。完全自动化决策拒绝权对保障数智化时代的个人尊严与自由具有独立且独特的作用,对正处于形成中的自动化决策场景化规则具有统领作用。作为一种新型权利,完全自动化决策拒绝权的客观价值秩序功能具有先导性,首先发挥的是为国家履行保护义务提供法律依据的功能,其次才发挥以直接请求权为内容的主观权利功能。这种功能的偏向性使之能高效实现对决策双方失衡地位的终局性矫正。相应的,完全自动化决策拒绝权的实现有赖于以规制模式为主、以请求权模式为辅的并行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动化决策
体系化建构
客观价值先导
规制
模式
请求权模式
原文传递
法律关系在行政法上的功能定位与体系结构
4
作者
赵宏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72-88,共17页
法律关系学理在行政法中伴随学科的方向之争而复兴,但与其展现出的功能优势并不相符。行政法律关系要么被作为行政行为的对立和替代,要么被排挤入特别行政法领域,在行政法总论中难获明确定位,在我国行政法上也一直处于备而不用的状态,...
法律关系学理在行政法中伴随学科的方向之争而复兴,但与其展现出的功能优势并不相符。行政法律关系要么被作为行政行为的对立和替代,要么被排挤入特别行政法领域,在行政法总论中难获明确定位,在我国行政法上也一直处于备而不用的状态,并未展现出对学科的支配性作用。但无论从实体法还是诉讼法上看,法律关系都已对行政法产生深刻影响,并与行政行为、主观公权利等范畴一起,发挥着行政法学的体系枢纽作用。法律关系学理揭示出行政法旧范畴中的“盲点”,并对传统教义的内部缺陷予以填补和完善,行政法学也因此真正呈现主客观的双重面向。它与学科其他范畴的互动交流,使行政法总论中原本并不相连的单项教义和结构要素,借由法律关系而被统合入一个结构化整体,由此促进了学科体系的统一和行政法秩序的透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法律关系
行为方式法教义学
主观公
权
利
请求
权
审查
模式
原文传递
题名
再论情势变更原则——以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后果模式选择为中心
被引量:
3
1
作者
刘博
机构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08年第5期177-179,共3页
文摘
在情势变更后的法律后果模式中,存在三种模式,分别是形成权模式、请求权模式和再交涉义务模式。形成权模式和请求权模式均存在难以克服的缺点,再交涉义务模式具有合理分配正义的制度结构,可资采取。再交涉义务是一种独特的法定义务,当事人因过错违反再交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害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该模式下,受情势变更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在情势变更发生后,可中止履行合同。若当事人在再交涉中未达成协议,当事人应当恢复履行或诉请变更或解除合同。
关键词
情势变更
形成
权
模式
请求权模式
再交涉义务
模式
分类号
D923.6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论不当得利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以物权变动模式为中心
被引量:
2
2
作者
曾江波
王少波
机构
宁波大学法学院
广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处
《北大法律评论》
2005年第2期230-252,共23页
文摘
现代民法以规范商品流转为己任,其作用范围当然包括对失败交易行为所造成的当事人双方失衡利益状态的法律调整。在涉及物权变动的无权处分和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对原权利人的法律救济为财产法所注重,而物上请求权制度和不当得利制度则为此种法律救济所倚重。本文对不同物权变动模式下不当得利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进行比较法考察,旨在以此发展和完善我国合同无效制度和无权处分行为的法律调整。
关键词
物上
请求
权
不当得利
请求
权
物
权
变动
模式
合同无效
无
权
处分
Keywords
claim right on property
claim right on unjust enrichment
the patterns of property right change
contractal invalidation
non-entitlement of disposition
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完全自动化决策拒绝权的双重功能及实现路径
被引量:
3
3
作者
齐延平
朱家豪
机构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6期157-174,共18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1&ZD195)“互联网平台的社会影响及治理路径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1AFX004)“自动化行政中算法决策的法律控制”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我国的完全自动化决策拒绝权应基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解释进行体系化构建。完全自动化决策拒绝权对保障数智化时代的个人尊严与自由具有独立且独特的作用,对正处于形成中的自动化决策场景化规则具有统领作用。作为一种新型权利,完全自动化决策拒绝权的客观价值秩序功能具有先导性,首先发挥的是为国家履行保护义务提供法律依据的功能,其次才发挥以直接请求权为内容的主观权利功能。这种功能的偏向性使之能高效实现对决策双方失衡地位的终局性矫正。相应的,完全自动化决策拒绝权的实现有赖于以规制模式为主、以请求权模式为辅的并行路径。
关键词
自动化决策
体系化建构
客观价值先导
规制
模式
请求权模式
Keywords
Automated Decision-Making
Systematic Construction
Objective Value Precedence
Regulatory Model
Claim Model
分类号
D920.0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法律关系在行政法上的功能定位与体系结构
4
作者
赵宏
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出处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5期72-88,共17页
基金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行政法上第三人的权利保护研究”(21BFX050)的研究成果。
文摘
法律关系学理在行政法中伴随学科的方向之争而复兴,但与其展现出的功能优势并不相符。行政法律关系要么被作为行政行为的对立和替代,要么被排挤入特别行政法领域,在行政法总论中难获明确定位,在我国行政法上也一直处于备而不用的状态,并未展现出对学科的支配性作用。但无论从实体法还是诉讼法上看,法律关系都已对行政法产生深刻影响,并与行政行为、主观公权利等范畴一起,发挥着行政法学的体系枢纽作用。法律关系学理揭示出行政法旧范畴中的“盲点”,并对传统教义的内部缺陷予以填补和完善,行政法学也因此真正呈现主客观的双重面向。它与学科其他范畴的互动交流,使行政法总论中原本并不相连的单项教义和结构要素,借由法律关系而被统合入一个结构化整体,由此促进了学科体系的统一和行政法秩序的透明。
关键词
行政法律关系
行为方式法教义学
主观公
权
利
请求
权
审查
模式
分类号
D92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再论情势变更原则——以情势变更原则的法律后果模式选择为中心
刘博
《经济研究导刊》
2008
3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论不当得利请求权与物上请求权——以物权变动模式为中心
曾江波
王少波
《北大法律评论》
2005
2
原文传递
3
完全自动化决策拒绝权的双重功能及实现路径
齐延平
朱家豪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3
3
原文传递
4
法律关系在行政法上的功能定位与体系结构
赵宏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4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