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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认定困难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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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学相
何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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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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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6年第2期63-73,9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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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犯罪是指刑法第285条、第286条规定的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为对象的各个具体犯罪行为的总称。该类犯罪的刑事立法规定及解释过于粗疏和滞后,给有效地查处和认定犯罪带来困难。解决此类犯罪的认定难题,除了对该类犯罪立法规范进行修正外,还应当借鉴其它犯罪证明困难的解决模式,采用"调整认定方法"解决此类犯罪的认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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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
刑事推定
变更待证事实
调整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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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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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证明困难的解决模式——以毒品犯罪明知为例的分析
被引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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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褚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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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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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98-111,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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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从解决毒品犯罪证明困难的规范性文件和案例中,可以抽象出解决证明困难的三种模式:调整认定方法模式、变更待证事实模式、双降模式。对于解决证明困难来说,这三种方式在理论和实务中都有各自的利弊,需要客观分析。相对于现代刑事法中的基本原则,调整认定方法模式对证据裁判原则带来了挑战,而变更待证事实模式对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带来了冲击,因此应当客观看待法律中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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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解决证明困难
调整认定方法模式
变更待证事实模式
双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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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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