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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他山之玉:日本《强制执行法》之财产开示程序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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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隽
陈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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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赤壁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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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湖北科技学院学报》
2021年第6期29-3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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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民事执行中,被执行人向法院报告其财产范围有助于执行工作的高效进行。日本《强制执行法》设置财产开示程序来查明债务人可供执行之财产,能有效地明确债务人财产之范围。其中,财产开示义务人到庭陈述和申请人可向开示义务人发问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切实保障利益相关人的权益。与日本财产开示制度相比,我国“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制度存在指导原则不明确、程序启动主体不恰当以及申请人程序参与权难以保障等诸多问题,导致被执行人财产难以查明。因此,可在借鉴日本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便于执行和申请人权益有限兼顾被执行人权益原则,进而基于上述原则完善“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启动程序和该程序中听证过程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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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财产开示
开示义务人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听证制度
被执行人权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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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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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代位执行制度的属性与适用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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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亚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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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苏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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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4期123-127,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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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代位执行作为一项重要的执行制度 ,对稳定民事法律关系 ,缓解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我国代位执行并未被最高权力机关的立法所确立 ,而是散见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因而对其性质、法律关系样态等基本问题 ,学界缺少共识 ,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制度的有效实施。本文从分析代位执行的法律属性入手 ,对其法律关系特点、适用条件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以期对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理论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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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强制执行
代位执行
财产执行制度
人民法院
执行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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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5.1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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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关于执行财产分配的立法思考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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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行军
刘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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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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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1年第2期111-121,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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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执行财产分配制度应当放在整个法律制度的体系中评价。执行分配与破产制度分别实现着个别清偿与平等清偿的目标。就一般破产主义而言,优先主义公平与效率并重,更趋合理;就商人破产主义而言,混合主义更有其独立的价值。如果一般破产主义是一种立法趋向,优先主义代替平等主义或者团体优先主义也是一种立法趋向。眼下我国执行立法所确定的执行财产分配制度仍应为混合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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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平等主义
优先主义
团体优先主义
混合主义
债权平等
公平执行
破产制度
执行财产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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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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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查明被执行财产路径之改良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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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淼蛟
唐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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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浙江大学法学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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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适用》
2003年第12期27-29,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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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制度缺憾:对现行查明被执行财产制度的检讨 民事执行的标的可分为财产和行为。实践中的民事执行绝大多数是对财产的执行,而有时对物的交付和行为的执行也可转化或衍生出对财产的执行。由此,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就成为执行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关于查明被执行财产,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28条至第30条的规定,路径有三:一是申请执行人提供;二是被执行人报告;三是执行法院依职权调查。可以说,上述三条路径是平行而往,无主次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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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执行法院
被执行财产制度
申报义务
调查审核权
民事执行法律关系
社会诚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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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5.183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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