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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信息财产法律属性探究 被引量: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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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佳宁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43-56,共14页
作为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产物,数据信息具有重大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理应建立完备的数据信息交易机制,为此,需要首先在财产法领域明确归属、扫清障碍。数据内容说较为合理地契合了民事财产法领域的规范目的,应当予以采纳。以此为基... 作为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产物,数据信息具有重大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理应建立完备的数据信息交易机制,为此,需要首先在财产法领域明确归属、扫清障碍。数据内容说较为合理地契合了民事财产法领域的规范目的,应当予以采纳。以此为基础,必须进一步引入数据信息的概念,作为财产设置的客体。基于先占理论、劳动报酬理论、功利主义理论,数据信息的财产属性得以证立,从而从根源上解决数据信息交易的合理性危机。现有民事财产法的规范体系难以适应数据信息规制的需要,应将数据信息作为一类全新的财产对待。数据信息的无体性加剧了交易的不确定性,必须通过对世性、排他性、期限性等效力的赋予加以对冲,从而框定权能和效力,降低数据信息的交易成本。数据信息的对世性、排他性效力使之具有二重救济路径,能够从财产秩序的维护角度促进市场交易的活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数据信息 财产法 新型民事权利 数字经济 无形物 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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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法规则财产法化趋向论 被引量:12
2
作者 李洪祥 《求是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83-90,共8页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蕴含市场和婚姻家庭两个不同的载体。由此形成的民法财产法规则和亲属法规则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但适用不同载体的伦理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所以,民法财产法规则可以同时适用市场和婚姻家庭两个不同的载体。... 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蕴含市场和婚姻家庭两个不同的载体。由此形成的民法财产法规则和亲属法规则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但适用不同载体的伦理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一定的重合性,所以,民法财产法规则可以同时适用市场和婚姻家庭两个不同的载体。二者通过彼此的平衡维护社会秩序的相对稳定。民法亲属法规则在借鉴市场载体财产法规则资源的同时,应当严格遵守婚姻家庭的伦理,限制民法财产法规则的无限度适用。财产法规则在亲属法中的适用范围应当受亲属法规则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 财产法规则 亲属法规则 伦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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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与惩罚 20世纪50年代嘉定县乡村的犯罪与财产法秩序 被引量:6
3
作者 张佩国 《社会》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33,共33页
20世纪50年代互助组、合作化、统购统销等乡村社会的再组织,呈现了反抗和惩罚并存的实践面相。在互助合作运动和统购统销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反抗可能部分地映射了农民日常生活实践中的生存伦理,而从社会工程和治理的角度看,反抗则会演变... 20世纪50年代互助组、合作化、统购统销等乡村社会的再组织,呈现了反抗和惩罚并存的实践面相。在互助合作运动和统购统销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反抗可能部分地映射了农民日常生活实践中的生存伦理,而从社会工程和治理的角度看,反抗则会演变为破坏从而招致更为正式化的惩罚。全能主义姿态的治理实践与村落传统有机结合,惩罚的政治化与反抗的日常化成为这一时期乡村政治和法律实践的基本逻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抗 惩罚 犯罪 财产法秩序 历史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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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智慧财产法院”诉讼制度考察与借鉴 被引量:12
4
作者 朱理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64-75,140,共13页
我国台湾地区在设立"智慧财产法院"的同时,为智慧财产案件审理制定了特别诉讼制度。这些特别诉讼制度对于"智慧财产法院"的成功运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台湾"智慧财产法院"的诉讼制度特色及其经验与教... 我国台湾地区在设立"智慧财产法院"的同时,为智慧财产案件审理制定了特别诉讼制度。这些特别诉讼制度对于"智慧财产法院"的成功运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台湾"智慧财产法院"的诉讼制度特色及其经验与教训,对于完善大陆知识产权法院诉讼制度颇具启发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慧财产法院” 诉讼制度 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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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与超越:对知识产权法与财产法原则的比较分析 被引量:7
5
作者 刘华 《法律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100-106,共7页
知识产权法的基本价值观和目的主要表现为在调整与智力成果相关的法律关系中体现效率与公平 ;效率与公平理念将贯穿在知识产权法原则的始终。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 财产法 比较分析 效率 公平 社会负担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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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产法:财税法的本质属性及其法治逻辑 被引量:20
6
作者 刘剑文 《财经法学》 2015年第1期13-21,共9页
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应以财税法为基本框架。一直以来财税法被定性为宏观调控之法,然而随着国家对私人经济生活介入的广度与深度不断加强,不仅传统意义上对财产权的保护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同时对私人财产的侵犯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也面临着... 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应以财税法为基本框架。一直以来财税法被定性为宏观调控之法,然而随着国家对私人经济生活介入的广度与深度不断加强,不仅传统意义上对财产权的保护面临着诸多新问题,同时对私人财产的侵犯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也面临着新的检验,即财税法的本质属性与逻辑体系面临着再解读。一方面,对于国家集聚私人之财以形成的公共财产,在财税法的框架下自有其内涵,从而形成公共财产权;另一方面,公共财产权体现为对公共财产的取得、用益和处分,这种权力规制的核心在于控权,因此建构于公共财产权概念之上的公共财产法其核心也为控权。围绕着公共财产的取得、用益和处分,公共财产法的价值功能也突破了传统宏观调控的范畴,而作为公共财产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财税法在理论研究和制度建构方面也有了新的突破。在公共财产法价值引导下的财税法,在实现对经济、政治与社会各个不同空间的整合与串联的同时,法治成为最重要的前提,也将贯穿财税法的整个环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财产 公共财产法 财税法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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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依次递进的财产法结构 被引量:4
7
作者 申惠文 《内蒙古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4期74-80,共7页
财产法结构取决于立法者的价值判断及编纂技术。我国民事立法先继受德日,后继受苏联,现又继受英美,多元法律继受形成新的逻辑关系。从立法史看,先制定合同法,然后制定物权法,最后制定侵权责任法。从法律规范看,合同法应当排列在物权法之... 财产法结构取决于立法者的价值判断及编纂技术。我国民事立法先继受德日,后继受苏联,现又继受英美,多元法律继受形成新的逻辑关系。从立法史看,先制定合同法,然后制定物权法,最后制定侵权责任法。从法律规范看,合同法应当排列在物权法之前,物权法应当排列在侵权责任法之前;从社会需求看,新时期民法典承载着思想启蒙的文化重任,需要大力弘扬契约至上的精神。不制定债法总则,采取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依次递进的逻辑顺序,能够较好地实现合同法和物权法作为交易法的功能,突出侵权责任法作为救济法的功能,彰显民法典的本土特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财产法结构 债权总则 民法规范 民法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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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法与环境保护——普通法的一个视角 被引量:2
8
作者 李爱年 胡春冬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95-105,共11页
环境要素既是一种生产资源,具有经济价值,又是一种基本生活条件和生态上的某个环节,具有生态价值。保护环境必须全面认识和充分重视这两种价值才会有较为理性的态度。以财产法进行环境保护,在普通法中有较长的渊源和较深的影响,在客观... 环境要素既是一种生产资源,具有经济价值,又是一种基本生活条件和生态上的某个环节,具有生态价值。保护环境必须全面认识和充分重视这两种价值才会有较为理性的态度。以财产法进行环境保护,在普通法中有较长的渊源和较深的影响,在客观上也取得了一定的理论成果,但在工业化和全球化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和扩大的今天,迫切需要人们从经济价值——权利损益的角度进行环境保护理论的深入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普通法 财产法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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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法视野下的英美财产法基本构造 被引量:2
9
作者 冉昊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145-149,共5页
由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传统的形成开始于不同时期,前者的经验主义固有特色与大陆法系的逻辑理性基本认知方法产生了根本的差异,为此,要理解英美财产法,就不能直接以英美人的方式去解读英美法,而必须尝试着用大陆法系的方法先做出一个... 由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传统的形成开始于不同时期,前者的经验主义固有特色与大陆法系的逻辑理性基本认知方法产生了根本的差异,为此,要理解英美财产法,就不能直接以英美人的方式去解读英美法,而必须尝试着用大陆法系的方法先做出一个初步的解读。一个包括框架结构、突出特征以及作为其基础的规范类型和适用办法的英美财产法基本构造为:英美财产法以普通法所有权与衡平所有权的双重所有权为框架结构,表现出以实物对象为中心的基本特征,对这些表象背后的支撑,则是它的法律裁判规则(legal ru le)载体形式,从而能够采用关系类推和具体比较的办法实现法律的实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比较法 英美财产法 普通法 衡平 英美法系 基本构造 财产法 双重所有权 大陆法系 不同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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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与财产法一体化构建 被引量:6
10
作者 徐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2年第6期17-24,共8页
 知识产权被归类为财产权系列。知识产权对财产法一体化构建提出了许多新问题:知识产权发展了传统财产对象的范围,从"有体物"扩大为"知识";知识产权发展了民事权利形态,从"所有权"为核心扩张到"许...  知识产权被归类为财产权系列。知识产权对财产法一体化构建提出了许多新问题:知识产权发展了传统财产对象的范围,从"有体物"扩大为"知识";知识产权发展了民事权利形态,从"所有权"为核心扩张到"许可权"为核心,从私权利扩张到私权力;知识产权扩张了传统财产权的自治范围,从物的自治范围扩张到社会公共领域;财产法一体化构建需要整合传统财产权与知识产权法律概念的逻辑一致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知识产权 财产法一体化 法律概念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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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财产法中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被引量:6
11
作者 李扬 《科技与法律》 CSSCI 2008年第2期43-48,共6页
智慧财产、智慧财产权利、智慧财产利益是不同的概念。对智慧财产权利,既应当赋予物权性请求权,也应当赋予债权性请求权,而对智慧财产利益,只应当赋予债权性请求权;对智慧财产权利,应当坚持法定主义的观念,而对智慧财产权利以外的智慧... 智慧财产、智慧财产权利、智慧财产利益是不同的概念。对智慧财产权利,既应当赋予物权性请求权,也应当赋予债权性请求权,而对智慧财产利益,只应当赋予债权性请求权;对智慧财产权利,应当坚持法定主义的观念,而对智慧财产权利以外的智慧财产利益的保护,应当坚持自然权利的观念;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智慧财产特别法构成一个整体性智慧财产法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智慧财产 法定主义 自然权利 整体性 智慧财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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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机械—原子论与美国财产法理念——个人与社会:不是独白而是对话 被引量:3
12
作者 王铁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9期135-141,共7页
在近代科学革命和文化思想模式变革的大背景下,考察近代美国财产法理念的衍生及其特质:近代美国财产法理念是建立在17世纪科学革命对古代和中世纪有机论的批判中产生的机械—原子论主导思想模式基础上的,因而强调个人利益的支配地位。... 在近代科学革命和文化思想模式变革的大背景下,考察近代美国财产法理念的衍生及其特质:近代美国财产法理念是建立在17世纪科学革命对古代和中世纪有机论的批判中产生的机械—原子论主导思想模式基础上的,因而强调个人利益的支配地位。但在美国,意识形态从来都不是一元化的,财产法理念中的个人因素总是与社会因素连在一起的。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不是绝对排斥、一方独白,而是妥协共存、双方对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机械-原子论 美国财产法 法理念 个人利益 社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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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法内部的区隔与关联——债法修改中的物权制度协调问题 被引量:3
13
作者 朱虎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3-18,共6页
债法修改中的关键问题之一是债法与物权法的制度协调。经由债法和物权法的区分,财产法内部出现了区隔。该区隔观念涉及有体物限定、抽象所有权、物权法定、物权行为等一系列重要制度的确立。但此种财产法区隔的观念在《德国民法典》的... 债法修改中的关键问题之一是债法与物权法的制度协调。经由债法和物权法的区分,财产法内部出现了区隔。该区隔观念涉及有体物限定、抽象所有权、物权法定、物权行为等一系列重要制度的确立。但此种财产法区隔的观念在《德国民法典》的发展之中逐步被软化,《荷兰民法典》和DCFR虽然仍坚持财产法内部的区分而非完全融合,但使得财产法内部呈现出多元化的关联。这种关联并非仅仅是一种现象,而且是一种必然,并由此导致制度的诸多因应改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法 债法 物权法 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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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克斯通与美国财产法的个人绝对财产权观 被引量:3
14
作者 王铁雄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0期145-150,共6页
布莱克斯通在其《英国法释义》中充分阐述了他的自然法学说,并在继承洛克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绝对财产权观念。且认为这种绝对财产权来源于"占有",进而提出劳动—占有理论。布莱克斯通的这种基于融入劳动... 布莱克斯通在其《英国法释义》中充分阐述了他的自然法学说,并在继承洛克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个人绝对财产权观念。且认为这种绝对财产权来源于"占有",进而提出劳动—占有理论。布莱克斯通的这种基于融入劳动的占有即产生个人绝对自然财产权的理论,对美国财产法自然权利理论的形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并直接培植了美国财产法理念中的个人绝对财产权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法 绝对权利 私有财产 劳动—占有理论 美国财产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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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制定物权法而不是财产法 被引量:3
15
作者 张平华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4期393-397,共5页
制定物权法还是财产法,是物权立法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历史角度看,物权法的独立是财产立法的进步,是历史的必然,而无体财产单独立法是大陆法系的通例。物权法以有体物为基础而形成的体系构造符合立法技术的要求,并且从整个民法体系... 制定物权法还是财产法,是物权立法中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历史角度看,物权法的独立是财产立法的进步,是历史的必然,而无体财产单独立法是大陆法系的通例。物权法以有体物为基础而形成的体系构造符合立法技术的要求,并且从整个民法体系看,民法回应了无体财产扩张的趋势。制定物权法而不是财产法应成为立法的优先选择。此外,制定物权法而不是财产法也是中国的现实要求。进一步完善财产法体系的任务应该由制定民法典承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权法 财产法 立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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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与美国财产法个人自然财产权观 被引量:3
16
作者 王铁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1年第1期70-75,共6页
洛克在继受格劳秀斯与普芬道夫观点的基础上,基于上帝的神圣启示和人类的正确理性,提出了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他认为源于上帝恩赐的原始共有财产权和源于个人劳动的私有财产权都是人类应有的自然权利。同时,作为近代个人主义文化思想的... 洛克在继受格劳秀斯与普芬道夫观点的基础上,基于上帝的神圣启示和人类的正确理性,提出了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他认为源于上帝恩赐的原始共有财产权和源于个人劳动的私有财产权都是人类应有的自然权利。同时,作为近代个人主义文化思想的直接产物,在其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上,洛克对格劳秀斯与普芬道夫的观点作了重大发展,他认为私有财产权产生于个人的劳动而不是人类的普遍同意,并由此提出劳动价值与征服理论。洛克的这种基于融入个体劳动的"占有"即产生个人自然财产权利的劳动价值与征服理论,对美国财产法自然权利理论的形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并直接培植了美国财产法理念中的个人自然财产权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自然权利 私有财产 劳动价值与征服理论 美国财产法理念 个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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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法史考略 被引量:1
17
作者 吕世伦 彭汉英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1997年第1期34-39,共6页
财产法是私有制的产物。罗马法为奴隶社会简单商品关系的最高水平的法律。欧洲封建时代的代表性的财产法是日耳曼法,主要表现为物权法而非所有权法。财产法在资本主义时期才会发展起来,在大陆形成《拿破仑民法典》模式,在英国则形成独... 财产法是私有制的产物。罗马法为奴隶社会简单商品关系的最高水平的法律。欧洲封建时代的代表性的财产法是日耳曼法,主要表现为物权法而非所有权法。财产法在资本主义时期才会发展起来,在大陆形成《拿破仑民法典》模式,在英国则形成独特的财产法模式。这些法律的核心是产权制度,替市场经济开拓广阔的道路。垄断资本主义的"社会本位"趋向,符合现代化大生产条件下的效益要求。中国封建的财产法历史悠久、影响巨大。它属于封闭的农业自然经济的法律,同政治特权密不可分,尽管这种法律维系了社会的相对稳定,但却不能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建国以来,社会经济以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制为基础,提供比资本主义更高劳动生产率的可能性。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必须同市场经济和效益优先原则相结合,形成合理的财产制度,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法 所有权 资本主义 罗马法 物权法 私有制 法律制度 劳动生产率 资产阶级 自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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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产法理论的历史基础 被引量:1
18
作者 王铁雄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4-10,共7页
美国财产法理论的历史基础主要是建立在洛克的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及布莱克斯通的个人绝对财产权观念之上的。洛克在遵循西方自然法理论传统上提出的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及劳动价值与征服理论在那个时代占居统治地位,而布莱克斯通在继承... 美国财产法理论的历史基础主要是建立在洛克的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及布莱克斯通的个人绝对财产权观念之上的。洛克在遵循西方自然法理论传统上提出的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及劳动价值与征服理论在那个时代占居统治地位,而布莱克斯通在继承洛克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的基础上具体发展出的个人绝对财产权观念与"独有的和专断的支配权"主张则是那个时代的一贯特征。他们的个人自然财产权理论和绝对财产权观念作为18世纪美国财产法的理论来源和中心特点,直接培植了美国财产法个人自然权利理论的历史基础。但在美国,意识形态从来都不是一元化的,其财产法理论基础中同时也包含了强调财产权社会性的古典共和思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有财产 自然权利 财产权社会化 美国财产法 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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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法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反思与重构》评介 被引量:1
19
作者 郭登科 《河北法学》 2002年第1期160-160,共1页
关键词 物权法 财产法 债权法 民法理论 国内法 大陆法系 起草工作 市场交易 企业法人财产 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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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两大法系财产法的差异 被引量:2
20
作者 彭学龙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13-16,共4页
没有绝对意义的不动产所有权 ,只有绝对意义的动产所有权 ,罗马物权法与日尔曼财产法均是如此 ;两大财产法只存在财产利用方式上的区别 ,而非一以所有为中心 ,一以利用为中心 ;日尔曼财产法中的双重所有权与英美信托制度中的普通法所有... 没有绝对意义的不动产所有权 ,只有绝对意义的动产所有权 ,罗马物权法与日尔曼财产法均是如此 ;两大财产法只存在财产利用方式上的区别 ,而非一以所有为中心 ,一以利用为中心 ;日尔曼财产法中的双重所有权与英美信托制度中的普通法所有权和衡平法所有权都不是罗马法意义上的所有权 ,所谓的“一物多权”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两大法系财产法最根本的区别还是一为制定法 ,一为判例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罗马法系 日尔曼法系 财产法 比较分析 绝对所有权 相对所有权 "一物一权" "一物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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