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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租赁收入”的纳税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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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魏志华 《中国税务》 1988年第6期30-30,共1页
1987年,湖北省咸宁市南山税务所在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时遇到这样一个问题:胡某以一幢私人房屋出租,年收入租金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财产租赁收入应当计入个人综合收入缴纳个人... 1987年,湖北省咸宁市南山税务所在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时遇到这样一个问题:胡某以一幢私人房屋出租,年收入租金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财产租赁收入应当计入个人综合收入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但在具体执行中,谁是纳税人,如何计算缴纳入税额,有不同看法。第一种意见认为:此房屋系胡某全家共同所有(胡某全家五人,其中三个子女)。按《条例》第四条规定,'个人收入调节税根据收入来源,分别按照超倍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计算征收。'胡某全家人平收入1000元。应分别计入各个人综合收入中,依率分别计征全家5个成员个人收入调节税。第二种意见认为;此房屋户主系胡某,房屋租赁收入也属胡某一人所得。其妻子、儿女只能享受继承财产的权利,而不能与胡某共同享受财产所有权。当然胡某的房屋租凭收入只能并入其一人的综合收入,依率计征个人收入调节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收入调节税 综合收入 纳税人 财产租赁收入 依率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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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财产租赁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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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 1990年第12期38-39,共2页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你厅琼财税(1990)所字第41号《关于对财产租赁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关于财产租赁收入扣费问题。由于对综合收入征税时已经扣除了一定的费用,如果再对其中的每个单项扣费,则... 海南省财政税务厅:你厅琼财税(1990)所字第41号《关于对财产租赁收入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关于财产租赁收入扣费问题。由于对综合收入征税时已经扣除了一定的费用,如果再对其中的每个单项扣费,则会出现重复扣费现象,但鉴于财产租赁收入的实际情况,我们意见:对财产租赁收入,可扣除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各项税金和维修费后,余额并入当月综合收入计算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二、关于取得实物收入征税问题。根据现行规定,个人以实物形式取得收入的,应将实物折价为现金收入计征个人收入调节税。因此,由承租方用应付的房租直接为出租方扩、改建房屋;出租方出地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租赁收入 个人收入调节税 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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