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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令券书》所见汉代财产秩序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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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薛洪波 《古代文明(中英文)》 2023年第1期105-111,M0006,共8页
解析《先令券书》,可以确定朱凌的身份是妪之嫡长子“子真”,也是《先令券书》的主人;妪在第一任丈夫去世后经历的两次婚姻是在原夫家的招赘婚;此《先令券书》的确立与《二年律令》的法律规定如出一辙,有着完整的法律程序,证明汉代遗嘱... 解析《先令券书》,可以确定朱凌的身份是妪之嫡长子“子真”,也是《先令券书》的主人;妪在第一任丈夫去世后经历的两次婚姻是在原夫家的招赘婚;此《先令券书》的确立与《二年律令》的法律规定如出一辙,有着完整的法律程序,证明汉代遗嘱继承的存在。遗嘱继承不仅关涉到家庭财产的再分配,且与户籍制度、财产登记制度等密切相关,国家通过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实现了对家庭财产的严格管控,进而建构了以“户”为基本单位的财产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先令券书》 遗嘱继承 《二年律令》 财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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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社会规范下乡村公共财产秩序的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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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文龙 徐刚 《深圳社会科学》 2023年第3期108-119,共12页
多元社会规范下乡村公共财产秩序的达成是目前我国乡村社会遇到的普遍难题。通过对H村山林补偿款分配过程的分析,发现H村山林补偿款的分配结果是“利益-规范”双重博弈综合策略均衡。在利益与规范的双重互动中,H村第一批山林补偿的分配... 多元社会规范下乡村公共财产秩序的达成是目前我国乡村社会遇到的普遍难题。通过对H村山林补偿款分配过程的分析,发现H村山林补偿款的分配结果是“利益-规范”双重博弈综合策略均衡。在利益与规范的双重互动中,H村第一批山林补偿的分配从最初的身份逻辑演化为贡献逻辑。第二批山林补偿款的分配则在贡献逻辑的基础上增加了惩罚搭便车者的逻辑。H村山林补偿款分配从最初单纯的公共财产分配演变成为与村庄公共物品相关联的事件。两批山林补偿款分配逻辑的演化过程呈现了多元社会规范公共财产秩序变迁的一个侧面,对个体化时代下的社会公共性重塑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利益-规范”双重博弈 公共财产秩序 多元社会规范 公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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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抗与惩罚 20世纪50年代嘉定县乡村的犯罪与财产法秩序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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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佩国 《社会》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1-33,共33页
20世纪50年代互助组、合作化、统购统销等乡村社会的再组织,呈现了反抗和惩罚并存的实践面相。在互助合作运动和统购统销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反抗可能部分地映射了农民日常生活实践中的生存伦理,而从社会工程和治理的角度看,反抗则会演变... 20世纪50年代互助组、合作化、统购统销等乡村社会的再组织,呈现了反抗和惩罚并存的实践面相。在互助合作运动和统购统销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反抗可能部分地映射了农民日常生活实践中的生存伦理,而从社会工程和治理的角度看,反抗则会演变为破坏从而招致更为正式化的惩罚。全能主义姿态的治理实践与村落传统有机结合,惩罚的政治化与反抗的日常化成为这一时期乡村政治和法律实践的基本逻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抗 惩罚 犯罪 财产秩序 历史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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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后方的区域社会:战时鄂西南民族地区的财产法秩序(1940-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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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艳勤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6期109-114,共6页
鄂西南因其自然生境与战略地位,在抗战后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透过民事司法档案来看,这一时期的鄂西南基本上被纳入现代民族-国家的民法体系当中。在国家的法定程序中,传统力量虽有惰性,但国家有效地利用了民间资源,内中既可看到国家力... 鄂西南因其自然生境与战略地位,在抗战后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透过民事司法档案来看,这一时期的鄂西南基本上被纳入现代民族-国家的民法体系当中。在国家的法定程序中,传统力量虽有惰性,但国家有效地利用了民间资源,内中既可看到国家力量的强大,亦可看到民众国家认同的加强。在国家权力面前,民间资源的力量作为一个矢量,究竟朝向积极的一面还是朝向消极的一面,有待于国家作出审慎的选择。尽管民众对于习惯法更加熟稔于心,但整体上国家法处于强势地位。从纠纷的解决过程来看,财产法秩序正是在民间与国家力量的综合较量中形成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抗战后方 鄂西南 财产秩序 国家法 民事司法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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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犯罪法益的本权—占有二元体系失语与刑法目的性的回归与考察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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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文昊 郭自力 《岭南学刊》 2016年第5期99-105,共7页
财产犯罪的法益统领相应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因此至关重要。以往针对财产犯罪法益的讨论都是在本权—占有的二元框架下进行,但是将本权—占有的二元框架作为财产犯罪的上位问题不妥,不仅难以回应社会新型的财产利益,而且无限扩大了"... 财产犯罪的法益统领相应犯罪构成要件的解释,因此至关重要。以往针对财产犯罪法益的讨论都是在本权—占有的二元框架下进行,但是将本权—占有的二元框架作为财产犯罪的上位问题不妥,不仅难以回应社会新型的财产利益,而且无限扩大了"占有"的语义范围。应当将视角从财物本体转移到财产秩序与流通上,考察国家政策的目的性需求与鼓励合法财物流通、合法利益转移的期许,与禁止非法财物流通、非法利益转移的管控机能。在此原则指导上对相应的问题做出回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犯罪 财产性利益 刑法目的性 财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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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占有的权利推定规则 被引量: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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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利明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58-64,共7页
本文结合我国物权法草案关于占有推定规则的规定,阐释了该制度设定的必要性及内容,并对该规则与公信原则的关系、排除占有推定规则的情形作出了探讨。
关键词 物权法 占有推定规则 公信原则 财产秩序 民法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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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罪的保护法益探究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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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春萍 张红昌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2期45-49,共5页
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之上存在所有权说、本权说与占有说的对立。所有权说、本权说存在保护范围过于狭窄的弊端,占有说又存在保护范围过于宽泛的缺陷,处于本权说与占有说之间的修正说成为主流立场。占有原为所有权的权能之一,但随着社会经... 财产罪的保护法益之上存在所有权说、本权说与占有说的对立。所有权说、本权说存在保护范围过于狭窄的弊端,占有说又存在保护范围过于宽泛的缺陷,处于本权说与占有说之间的修正说成为主流立场。占有原为所有权的权能之一,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它已具有独立的价值和地位。不过,并非所有的占有侵害都成立财产罪,基于占有说的立场必须对财产犯的保护范围作出适当限制以合理划定财产罪的成立范围。合理对抗本权的占有是我国财产罪的保护法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 犯罪客体 占有财产秩序
原文传递
立场决定规则: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的本原论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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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赖隹文 《西部法学评论》 2024年第4期47-63,共17页
区分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的既有规则是从构成要件该当性阶层或违法性阶层展开,前者包括财产损害、实行行为、非法占有目的三个方面,后者则聚焦实质违法性、社会相当性等价值层面.然而,这都存在视野局限或者逻辑难以自洽的不足,而且技术... 区分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的既有规则是从构成要件该当性阶层或违法性阶层展开,前者包括财产损害、实行行为、非法占有目的三个方面,后者则聚焦实质违法性、社会相当性等价值层面.然而,这都存在视野局限或者逻辑难以自洽的不足,而且技术层面与教义规则的条分缕析也未能触及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区分的根本.其实,真正影响“权利行使”争议案件罪与罚的,在于支撑、制约、决定这些论说规则的基础立场.也即,立场决定规则,价值立场决定教义规则的具体功用与功利指向.具体而言,存在侧重于个体权利保障立场与侧重于财产秩序建构立场的分野,前者会倾向于出罪与宽容,后者则趋向于入罪与严苛,立场的差异才是权利行使类敲诈勒索案出现同案异判的根源.为回应已经流变的社会与培育民众的规则意识,现阶段我国应当向侧重于财产秩序建构的立场靠近,关于权利行使与敲诈勒索的区分也需搭建原则性入罪、例外出罪的刑法教义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行行为 财产损害 非法占有目的 权利保护 财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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