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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责令限期改正在消防执法中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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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茂华 王建彬 《武警学院学报》 2011年第8期81-83,共3页
从消防执法的视角,分析了责令限期改正的法律属性及立法变化,指出了消防法中责令限期改正的立法缺失和执法问题,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和执法意见,以解决消防执法中如何正确适用责令限期改正的问题。
关键词 消防 责令限期改正 消防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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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限期改正中的“限期”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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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焦培文 《消防视点》 2002年第9期38-38,共1页
关键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消防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 限期 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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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执法过程中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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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根长 《管理观察》 2015年第24期90-92,共3页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税务机关常用的法律文书,但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如何正确使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为税收执法埋下了巨大的风险隐患。本文从法律视角对其独立性、法律适用、...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税务机关常用的法律文书,但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如何正确使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上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为税收执法埋下了巨大的风险隐患。本文从法律视角对其独立性、法律适用、内容要求、时间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理论分析、实践探讨并提出了处理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法律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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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典型案例解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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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湖北应急管理》 2023年第1期62-63,共2页
[案例一: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2022年6月,十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湖北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结合实际,建立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经调查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案例一: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2022年6月,十堰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发现,湖北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未结合实际,建立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经调查认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丹江口市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执法 执法检查 调查认定 案例解析 责令限期改正 丹江口市 十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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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政策问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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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天地》 2020年第6期80-80,共1页
问:发放农民工工资是否需要提供工资清单?答:需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问:用人单位未提供工资清单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答:依据《条例》规定:... 问:发放农民工工资是否需要提供工资清单?答:需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工资时,应当提供农民工本人的工资清单。问:用人单位未提供工资清单要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答:依据《条例》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条例》 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 政策问答 法律责任 农民工 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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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20年9月25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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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荣梅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0年第5期98-98,共1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9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会上,共有3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位代表发表了意见,认为草案内容比较成熟,同时提出了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9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会上,共有3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和1位代表发表了意见,认为草案内容比较成熟,同时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草案第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制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会 生活垃圾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责令限期改正 修改意见 人大常委会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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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罚款4万元——湖南某电气有限公司因多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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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全与防灾》 2023年第1期46-47,共2页
一、简要案件情况2022年9月29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六项;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对湖南某电气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合并罚款4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 一、简要案件情况2022年9月29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第六项;第一百零一条第四项、第五项之规定,对湖南某电气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合并罚款4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黄某某罚款2万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令限期改正 违法行为 罚款 湘潭市 有限公司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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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目的 被引量: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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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樟林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32-48,共17页
如何理解行政处罚的目的,意义重大,关系到多个具体制度的走向判断,与行政处罚的概念标准、制裁对象、证明标准、制裁力度等多个议题密切关联。在我国,将报应论作为行政处罚的目的理论,一直是传统理论的核心。但是,这一认识随着风险社会... 如何理解行政处罚的目的,意义重大,关系到多个具体制度的走向判断,与行政处罚的概念标准、制裁对象、证明标准、制裁力度等多个议题密切关联。在我国,将报应论作为行政处罚的目的理论,一直是传统理论的核心。但是,这一认识随着风险社会的来临以及新型制裁行为的出现,正面临被逐渐解构的危险,新近理论研究强烈要求添加"恢复""预防"等目的要素,确立预防论的目的理论,从而应对风险社会的规制需求。结合报应论和预防论的理论要义以及我国行政制裁多元化制度现状,行政处罚的目的应当作限缩解释,仍应围绕报应论建构行政处罚的目的体系。预防论尽管有可能是《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但并不适宜作为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而只是次要目的,并且需要遵守相应的限制性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处罚目的 报应论 预防论 状态责任 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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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垦农业科学研究所诉被告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国土管理行政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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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一晨 李周伟 《特区法坛》 2016年第1期52-55,共4页
【裁判要点】国土部门在发现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改变土地用途后,未按照法定的告知、听证等程序作出行政处罚,而是以通知的形式进行行政处罚,其行政行为依法应予撤销。
关键词 土地用途变更 行政处罚的种类 行政处罚的程序 责令限期改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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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问责条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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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文庆 《班组天地》 2022年第2期28-29,共2页
归纳起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问责分3种情形:一、未发生事故,但未履职的问责处罚即不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违法行为和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违法行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 归纳起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问责分3种情形:一、未发生事故,但未履职的问责处罚即不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违法行为和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违法行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产经营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 问责 资金投入 违法行为 责令限期改正 履职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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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任隐患排查“走形式,走过场”导致被处罚——湘潭经开区某企业因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等被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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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全与防灾》 2022年第2期50-51,共2页
一、简要案件情况2022年1月19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对湘潭经开区一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0000元。2021年12月21日,湘潭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 一、简要案件情况2022年1月19日,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对湘潭经开区一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改正,罚款20000元。2021年12月21日,湘潭经开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区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随即,湘潭市应急管理局对该案进行了立案调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事故隐患排查 汽车部件 应急演练 立案调查 执法检查 责令限期改正 处罚案 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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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问责条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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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文庆 《班组天地》 2022年第1期26-27,共2页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对于企业共有24条问责条款,即"24条问责"清单,其中有6条问责的法律责任条款直接是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如下:1.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违法行为。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对于企业共有24条问责条款,即"24条问责"清单,其中有6条问责的法律责任条款直接是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如下:1.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违法行为。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任条款 生产经营单位 决策机构 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法》 问责 资金投入 责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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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最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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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天地》 2020年第4期27-27,共1页
2020年《安全生产法》即将完成修订,为提前预览变化,把握政策方向,有关专家对未来安全生产发展趋势进行了解读,供参考。"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无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 2020年《安全生产法》即将完成修订,为提前预览变化,把握政策方向,有关专家对未来安全生产发展趋势进行了解读,供参考。"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无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生产单位出现以上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 万元以下罚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注册安全工程师 《安全生产法》 责令限期改正 未来安全 万元以下 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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