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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责任保险中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之证成
被引量:
8
1
作者
杨勇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85-96,84,共13页
我国《保险法》仅承认了任意责任保险中受害人附条件的直接请求权,这一权利同现行法中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存在明显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机动车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领域内赋...
我国《保险法》仅承认了任意责任保险中受害人附条件的直接请求权,这一权利同现行法中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存在明显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机动车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领域内赋予了受害人不附条件的直接请求权。责任保险的"分离原则"并不构成否认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充分理由。直接请求权有助于实现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功能。具体到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制度构建层面,法定权利说、原始取得说、利他合同说、并存的债务承担说、债权法定移转说、责任免除请求权说均存在拟制的缺陷,无法通畅地解释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在承认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以保全其特定债权的基础之上,同时基于简化权利行使成本的考量,即便被保险人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尚未确定,受害人也可直接请求保险人向其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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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任意
责任
保险
直接请求
权
债
权
人代位
权
责任
免除
请求
权
下载PDF
职称材料
我国保证担保中保证人的法定权利
2
作者
丁先存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0年第6期61-66,共6页
保证是指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负责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这里承担保证责任的第三人称为保证人,其债务被承担的人称为被保证人。保证作为债的担保的有效方式之一,已为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普遍规...
保证是指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负责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这里承担保证责任的第三人称为保证人,其债务被承担的人称为被保证人。保证作为债的担保的有效方式之一,已为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普遍规制。“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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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中国
保证担保
先诉抗辩
权
追偿
权
保证人
《担保法》
法定
权
利
保证
责任免除权
代位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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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论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的责任免除请求权——兼评《保险法司法解释四》责任保险相关条文
被引量:
17
3
作者
沈小军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35-148,195,共15页
保险法》第12条赋予被保险人以保险金请求权,这种制度设计存在被保险人不当处分保险金及受害人权利实现的迟延的问题,不利于受害人的保护。责任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功能在于使自己摆脱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包括承担已经成立的损害赔偿请...
保险法》第12条赋予被保险人以保险金请求权,这种制度设计存在被保险人不当处分保险金及受害人权利实现的迟延的问题,不利于受害人的保护。责任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功能在于使自己摆脱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包括承担已经成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防御未成立的损害赔偿请求两个方面。为此,保险人不仅要承担被保险人可能的连带赔偿责任,还应负担被保险人参与赔偿关系的合理费用。由于被保险人的赔偿关系决定保险责任的范围,除应当否定被保险人擅自向受害人为清偿及承认行为的效力外,还应当赋予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赔偿关系中积极的参与权。在损害赔偿责任被有效确定后,被保险人即可行使其请求权,诉讼时效应自此时起算。从解释论上看,《保险法》第65条并未赋予受害人直接请求权,而是一定条件下的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请求权的内容不在于获得保险金,而在于请求保险人向受害人给付保险金使自己摆脱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的不利状态,在性质上为责任免除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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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责任
保险
被保险人
保险金请求
权
责任
免除
请求
权
原文传递
建立有效实施中小学教育惩戒的保障机制
被引量:
1
4
作者
史继菲
《中国基础教育》
2023年第4期40-43,共4页
教育部2020年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国家层面首次对学校场域惩戒行为的规范和保障,厘清了教育惩戒的概念内涵,划分了教育惩戒的不同阶段,明确了教师惩戒的责任免除权。但在教育实践中,教师处理具体问题时容易忽视教育对象...
教育部2020年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国家层面首次对学校场域惩戒行为的规范和保障,厘清了教育惩戒的概念内涵,划分了教育惩戒的不同阶段,明确了教师惩戒的责任免除权。但在教育实践中,教师处理具体问题时容易忽视教育对象和问题的复杂性,混淆惩戒与体罚等多因素导致惩戒失效。确保教育惩戒有效实施,应加强规范的解释和细化,根据指导性案例解决复杂问题,明确并畅通权利救济渠道,构建各学段相互适切的教育惩戒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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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教育惩戒
学校惩戒
教师惩戒
体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责任免除权
权
利救济
原文传递
题名
任意责任保险中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之证成
被引量:
8
1
作者
杨勇
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4期85-96,84,共13页
文摘
我国《保险法》仅承认了任意责任保险中受害人附条件的直接请求权,这一权利同现行法中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存在明显差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机动车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领域内赋予了受害人不附条件的直接请求权。责任保险的"分离原则"并不构成否认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充分理由。直接请求权有助于实现责任保险的责任免除功能。具体到受害人直接请求权的制度构建层面,法定权利说、原始取得说、利他合同说、并存的债务承担说、债权法定移转说、责任免除请求权说均存在拟制的缺陷,无法通畅地解释受害人的直接请求权。在承认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以保全其特定债权的基础之上,同时基于简化权利行使成本的考量,即便被保险人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尚未确定,受害人也可直接请求保险人向其给付保险金。
关键词
任意
责任
保险
直接请求
权
债
权
人代位
权
责任
免除
请求
权
Keywords
Optional Insurance
Direct Claim Right
Subrogation Right of the Creditor
Liability Exemption Claim
分类号
DF43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我国保证担保中保证人的法定权利
2
作者
丁先存
机构
安徽大学管理学院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0年第6期61-66,共6页
文摘
保证是指第三人向债权人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负责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的一种担保方式,这里承担保证责任的第三人称为保证人,其债务被承担的人称为被保证人。保证作为债的担保的有效方式之一,已为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普遍规制。“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民法通则》
关键词
中国
保证担保
先诉抗辩
权
追偿
权
保证人
《担保法》
法定
权
利
保证
责任免除权
代位
权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论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的责任免除请求权——兼评《保险法司法解释四》责任保险相关条文
被引量:
17
3
作者
沈小军
机构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35-148,195,共15页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我国机动车三责险改革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4AFX01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保险法》第12条赋予被保险人以保险金请求权,这种制度设计存在被保险人不当处分保险金及受害人权利实现的迟延的问题,不利于受害人的保护。责任保险对被保险人的功能在于使自己摆脱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包括承担已经成立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和防御未成立的损害赔偿请求两个方面。为此,保险人不仅要承担被保险人可能的连带赔偿责任,还应负担被保险人参与赔偿关系的合理费用。由于被保险人的赔偿关系决定保险责任的范围,除应当否定被保险人擅自向受害人为清偿及承认行为的效力外,还应当赋予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赔偿关系中积极的参与权。在损害赔偿责任被有效确定后,被保险人即可行使其请求权,诉讼时效应自此时起算。从解释论上看,《保险法》第65条并未赋予受害人直接请求权,而是一定条件下的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请求权的内容不在于获得保险金,而在于请求保险人向受害人给付保险金使自己摆脱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的不利状态,在性质上为责任免除请求权。
关键词
责任
保险
被保险人
保险金请求
权
责任
免除
请求
权
Keywords
Liability Insurance
the Insured
Claim for Insurance
Claim for Exemption from Liability
分类号
D922.28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建立有效实施中小学教育惩戒的保障机制
被引量:
1
4
作者
史继菲
机构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出处
《中国基础教育》
2023年第4期40-43,共4页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科研创新重点项目“法典化背景下的教育法典研究”(项目编号:2023JX100)研究成果。
文摘
教育部2020年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是国家层面首次对学校场域惩戒行为的规范和保障,厘清了教育惩戒的概念内涵,划分了教育惩戒的不同阶段,明确了教师惩戒的责任免除权。但在教育实践中,教师处理具体问题时容易忽视教育对象和问题的复杂性,混淆惩戒与体罚等多因素导致惩戒失效。确保教育惩戒有效实施,应加强规范的解释和细化,根据指导性案例解决复杂问题,明确并畅通权利救济渠道,构建各学段相互适切的教育惩戒体系。
关键词
教育惩戒
学校惩戒
教师惩戒
体罚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责任免除权
权
利救济
分类号
G46 [文化科学—教育技术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任意责任保险中受害人直接请求权之证成
杨勇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9
8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我国保证担保中保证人的法定权利
丁先存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0
0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论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的责任免除请求权——兼评《保险法司法解释四》责任保险相关条文
沈小军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
17
原文传递
4
建立有效实施中小学教育惩戒的保障机制
史继菲
《中国基础教育》
202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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