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共找到
3
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显示方式:
文摘
详细
列表
相关度排序
被引量排序
时效性排序
对向犯理论的适用:向制假者购买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不应定罪
被引量:
4
1
作者
汪红飞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6期61-64,共4页
购买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需要;向制假者提供身份证信息并要求购买该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能根据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理论认定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是对向犯理论的当然适用。向制假者...
购买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需要;向制假者提供身份证信息并要求购买该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能根据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理论认定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是对向犯理论的当然适用。向制假者购买身份者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但利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从事其他活动触犯刑法的,则另行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购买居民身份证
伪造
对向犯
共同犯罪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向制假者购买居民身份证行为的法理分析
被引量:
1
2
作者
汪红飞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4期24-28,共5页
购买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需要;根据对向犯理论:向制假者提供身份证信息并要求购买该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向制假者购买身份者的行为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
购买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需要;根据对向犯理论:向制假者提供身份证信息并要求购买该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向制假者购买身份者的行为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但利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从事其他活动触犯刑法的,则应另行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购买居民身份证
伪造
对向犯
共同犯罪
下载PDF
职称材料
不只是共犯: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行为入罪之检讨
3
作者
李婕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8年第1期212-229,共18页
在《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买卖居民身份证件罪之前,法院普遍处罚"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行为",这类行为主要包括常业中介型、其他犯罪预备型、生活自用型三种类型。司法解释对购买型对向行为持入罪态度,但共犯理论仅是入罪理...
在《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买卖居民身份证件罪之前,法院普遍处罚"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行为",这类行为主要包括常业中介型、其他犯罪预备型、生活自用型三种类型。司法解释对购买型对向行为持入罪态度,但共犯理论仅是入罪理由之一。关于买卖型对向犯处罚范围的理论,日本刑法理论先后提出了立法者意思说、实质说、可罚的规范目的说、必要参与行为说等观点,诸说各有利弊。德国刑法理论提出向心犯理论、功能性双重角色理论、正犯"质"的不法理论等观点,认为购买型片面对向行为,只有当其具有与出售行为同样的"危险源效应",实现对法益侵害的"增幅不法"时,才构成伪造出售行为的共犯,单纯的参与行为、边际角色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不法程度。根据这一理论,常业中介型买卖身份证件的行为应作为伪造居民身份证件罪的共犯处罚。买卖身份证件罪中的身份证件应扩大解释为"伪造的身份证件",买卖身份证件罪中的"购买行为"应限缩解释为以非法使用目的或贩卖目的而购买的行为,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供生活自用的行为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行为人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并使用的行为应以买卖居民身份证罪从重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购买
伪造的
居民身份证
片面对向犯
危险源效应
增幅不法
原文传递
题名
对向犯理论的适用:向制假者购买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不应定罪
被引量:
4
1
作者
汪红飞
机构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第6期61-64,共4页
文摘
购买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需要;向制假者提供身份证信息并要求购买该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能根据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理论认定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是对向犯理论的当然适用。向制假者购买身份者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但利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从事其他活动触犯刑法的,则另行处理。
关键词
购买居民身份证
伪造
对向犯
共同犯罪
Keywords
purchasing ID card
conterfeiting
symmetrical Crime
joint offence
分类号
DF6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向制假者购买居民身份证行为的法理分析
被引量:
1
2
作者
汪红飞
机构
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
出处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4期24-28,共5页
文摘
购买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需要;根据对向犯理论:向制假者提供身份证信息并要求购买该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向制假者购买身份者的行为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但利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从事其他活动触犯刑法的,则应另行处理。
关键词
购买居民身份证
伪造
对向犯
共同犯罪
Keywords
purchasing ID card
counterfeiting
symmetrical crime
joint offence
分类号
DF3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不只是共犯: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行为入罪之检讨
3
作者
李婕
机构
安徽大学法学院
出处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8年第1期212-229,共18页
基金
安徽法治与社会安全研究中心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文摘
在《刑法修正案(九)》增设买卖居民身份证件罪之前,法院普遍处罚"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行为",这类行为主要包括常业中介型、其他犯罪预备型、生活自用型三种类型。司法解释对购买型对向行为持入罪态度,但共犯理论仅是入罪理由之一。关于买卖型对向犯处罚范围的理论,日本刑法理论先后提出了立法者意思说、实质说、可罚的规范目的说、必要参与行为说等观点,诸说各有利弊。德国刑法理论提出向心犯理论、功能性双重角色理论、正犯"质"的不法理论等观点,认为购买型片面对向行为,只有当其具有与出售行为同样的"危险源效应",实现对法益侵害的"增幅不法"时,才构成伪造出售行为的共犯,单纯的参与行为、边际角色的行为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不法程度。根据这一理论,常业中介型买卖身份证件的行为应作为伪造居民身份证件罪的共犯处罚。买卖身份证件罪中的身份证件应扩大解释为"伪造的身份证件",买卖身份证件罪中的"购买行为"应限缩解释为以非法使用目的或贩卖目的而购买的行为,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供生活自用的行为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行为人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并使用的行为应以买卖居民身份证罪从重处罚。
关键词
购买
伪造的
居民身份证
片面对向犯
危险源效应
增幅不法
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对向犯理论的适用:向制假者购买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不应定罪
汪红飞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0
4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向制假者购买居民身份证行为的法理分析
汪红飞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3
不只是共犯:购买伪造的居民身份证行为入罪之检讨
李婕
《刑事法评论》
CSSCI
2018
0
原文传递
已选择
0
条
导出题录
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检索结果
已选文献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页
确定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