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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经制土司之外:清代贵州土弁与苗疆社会治理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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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郗玉松
刘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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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遵义师范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遵义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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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第5期11-1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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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边疆内地一体化视野下的清代改土归流与国家治理”(20XZS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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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清政府在贵州苗疆设置土弁,包括土守备、土千总、土把总、土外委等职。土弁不是土司,也非流官,他们是苗疆基层社会的管理者。其职既可世袭,又可随时裁撤。清代贵州土弁享有薪俸,其薪俸来源于地方,如苗疆空置田地的租赋等。土弁薪俸较低,也无养廉银。作为官府和基层社会的“中间人”,在改土归流、开辟苗疆的过程中,土弁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苗疆土弁贪腐案时有发生。道光年间,苗疆与内地管理体系逐渐一体化,土弁逐步被裁撤。贵州苗疆土弁的设置与裁撤,是清代土司制度变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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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清代
贵州土弁
苗疆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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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Qing Dynasty
Guizhou Tubian
social governance in Miao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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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K249.3
[历史地理—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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