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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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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阳 《中国电子商务》 2010年第8期6-7,共2页
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本文分析了电子商务发展给国际贸易带来的影响,但是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形式,存在法律法规监管不力等问题,本文从完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电子商务建设,加强国际合作... 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本文分析了电子商务发展给国际贸易带来的影响,但是与此同时,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形式,存在法律法规监管不力等问题,本文从完善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电子商务建设,加强国际合作,参加国际公约和贸易伙伴协议等四方面提出建议,从而使电子商务更好的促进国际贸易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国际贸易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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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出口方式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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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苗苗 《冶金财会》 2013年第12期19-21,共3页
受全球金融危机引起的产品出口大幅回落的影响,出口企业效益明显下降,其中以钢铁制造业受到的影响最为直接.在人民币升值和外部市场需求锐减,退税率不断调整,贸易经营方式不断变化,钢材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完全受上下游厂商钳制的情况下,... 受全球金融危机引起的产品出口大幅回落的影响,出口企业效益明显下降,其中以钢铁制造业受到的影响最为直接.在人民币升值和外部市场需求锐减,退税率不断调整,贸易经营方式不断变化,钢材价格和原材料价格完全受上下游厂商钳制的情况下,钢铁企业出口利润空间所剩无几,积极运筹、采用不同的出口方式减轻税负成为钢铁行业降本增效的有效途径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口方式 钢铁企业 税收筹划 全球金融危机 贸易经营方式 人民币升值 钢铁制造业 原材料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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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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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淑珍 《山西科技》 2000年第2期30-30,32,共2页
文章阐述了电子商务的概念及其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关键词 电子商务 因特网 国际贸易 贸易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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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有诀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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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新年 高月香 《大经贸》 北大核心 2000年第8期38-39,共2页
目前,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主要有两种方式:自营出口(包括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并分别按'免、抵、退'的方法和'不征不退'的免税方法处理。当然生产企业也可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而外贸企业则一般都是自营出口,... 目前,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主要有两种方式:自营出口(包括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并分别按'免、抵、退'的方法和'不征不退'的免税方法处理。当然生产企业也可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而外贸企业则一般都是自营出口,偶尔也委托其他外贸企业出口。在退税率不断调整、贸易经营方式等方式变化的情况下,采用不同的退税筹划方法,可以使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货物收购方式和贸易经营方式对出口退税有何影响一般情况下,对退税率小于征税率的货物,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进货,比一般纳税人处进货所实现的出口盈利高。这是因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口退税 贸易经营方式 货物出口方式 成套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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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新视点:关注非公有制经济外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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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晓蕾 李正法 《华人时刊》 1998年第15期36-36,共1页
据有关部门统计,到1997年底,中国个体工商户已达2850.86万户,从业人员5441.85万人,注册资金2573.98亿元;私营企业达到96.07万个,从业人员1349.26万人,注册资金5140.12亿元。当年,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由1978年的0.9... 据有关部门统计,到1997年底,中国个体工商户已达2850.86万户,从业人员5441.85万人,注册资金2573.98亿元;私营企业达到96.07万个,从业人员1349.26万人,注册资金5140.12亿元。当年,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已由1978年的0.9%上升到24.2%,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摆在商检部门面前的事实是,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规模扩大,经营层次不断提高,他们在向工厂化、专业化发展,向深加工、技术密集型、现代管理型转化的过程中,已经瞄准国际市场,开始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上海市有关部门公布,该市已有中外合资合作的私营企业240家,而去年涉及经营对外加工和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非公有制企业则多达2500余家,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0亿元人民币。江苏省今年初统计,该省也有187户私营企业办成了中外合资企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公有制经济 个体私营企业 个体私营经济 新视点 从业人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非公有制企业 对外贸易经营方式 国内生产总值 中外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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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新政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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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文清 马莉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2014年第10期11-13,共3页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试点范围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扩大至...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6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的试点范围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扩大至全国统一实施,并规定适用范围、计算方法等内容。以此为标志,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对外贸易经营方式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出口退税政策 融资租赁 货物 解读 新政 国家税务总局 贸易经营方式 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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