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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宋时期聚众型贼盗及其整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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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志伟 刘志松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43-47,共5页
两宋时期聚众型贼盗事件频频发生,不但破坏了王朝的统治秩序,也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聚众型贼盗事件爆发,根本的原因是君主专制下对人民的压榨和奴役,直接原因则主要表现在国家的政策不当和社会的动荡等... 两宋时期聚众型贼盗事件频频发生,不但破坏了王朝的统治秩序,也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聚众型贼盗事件爆发,根本的原因是君主专制下对人民的压榨和奴役,直接原因则主要表现在国家的政策不当和社会的动荡等多个方面。面对具备一定规模的聚众型贼盗事件,统治者在整治过程中没有一律镇压,而是区分不同情形,剿抚并施,调整了一些不当的政策,遏制了形成大规模起义的趋势,为王朝的延续提供了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聚众型贼盗 剿抚并施 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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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阴符经》贼盗思想看环境伦理观念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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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志军 《中国道教》 北大核心 2000年第3期13-17,共5页
关键词 《阴符经》 贼盗 伦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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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盗”“贼”古今意义的错位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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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霍生玉 《励耘语言学刊》 CSSCI 2016年第3期30-39,共10页
汉语史上“盗”与“贼”发生了意义错位:上古“盗”小而“贼”大,后来“盗”大而“贼”小.二者的意义错位大致经历了两汉魏晋南北朝的酝酿期,唐五代的语义纠葛期,到宋元时代最终完成.由于“盗”“贼”长期概念重合、纠葛不清,导致它们... 汉语史上“盗”与“贼”发生了意义错位:上古“盗”小而“贼”大,后来“盗”大而“贼”小.二者的意义错位大致经历了两汉魏晋南北朝的酝酿期,唐五代的语义纠葛期,到宋元时代最终完成.由于“盗”“贼”长期概念重合、纠葛不清,导致它们先后出现“私窃”与“强夺”语义两可,这为二者发生错位提供了可能,而促成二者最终完成意义错位的是“偷”的崛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语义两可 意义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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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贼盗类犯罪的规制面向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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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段知壮 《西南法学》 2018年第1期58-72,共15页
贼盗类犯罪在中国历代都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唐代亦不例外。但与其他种类的犯罪不同,贼盗类犯罪在法律规制的具体条文中往往与其他社会控制方式存在较大的交叉。究其原因,乃是贼盗类犯罪虽然以侵犯人身财产权为主要表征,但其背后的社会秩... 贼盗类犯罪在中国历代都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唐代亦不例外。但与其他种类的犯罪不同,贼盗类犯罪在法律规制的具体条文中往往与其他社会控制方式存在较大的交叉。究其原因,乃是贼盗类犯罪虽然以侵犯人身财产权为主要表征,但其背后的社会秩序——统治秩序才是法律的主要指向。正是由于这种倾向,在对贼盗类犯罪的实务处理中往往出现强烈的目的指向,因此将贼盗类犯罪的法律实践与法律意图相结合分析,才能更加清晰地型构出贼盗类犯罪的整体框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贼盗类犯罪 政治因素 规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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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通鉴·目录》中的“盗、寇、贼”——兼及“倭、虏”
5
作者 高龙奎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52-53,共2页
史书语料在汉语史的研究中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详细考察了《明通鉴目录》中的盗、寇、贼及倭、虏的词义和用法,对这几个词语进行了补充阐释。
关键词 《明通鉴·目录》 史书 “寇” “倭” “虏” 词义 词语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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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斯大林“联盗防贼”的外交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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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霜木 《外交学院学报》 CSSCI 1999年第2期46-55,共10页
1939年,苏联政府在复杂严峻的局势下实施了“联盗防贼”的外交,继而采取了“以侵略防侵略”的非常措施。这一为苏联政府掩饰了半个世纪、在我国也相应地混沌了半个世纪的重大历史问题,随着苏联解体前后相关的大量历史档案的披露... 1939年,苏联政府在复杂严峻的局势下实施了“联盗防贼”的外交,继而采取了“以侵略防侵略”的非常措施。这一为苏联政府掩饰了半个世纪、在我国也相应地混沌了半个世纪的重大历史问题,随着苏联解体前后相关的大量历史档案的披露,有必要根据新的史料、通过新视角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战 斯大林 外交 苏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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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年贼的末日
7
作者 周莎莎 《江南警界》 2003年第2期41-43,共3页
林仲是在快吃中午饭的时候,乘豪华中巴车赶至江西省婺源县城的。山城正午的太阳,懒洋洋的高悬在头顶。从附近山峦上轻扫而至的一阵阵微风,裹挟着万木丛中丝丝缕缕的清新湿气,令林仲因长途乘车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禁一震。贪婪的作了几... 林仲是在快吃中午饭的时候,乘豪华中巴车赶至江西省婺源县城的。山城正午的太阳,懒洋洋的高悬在头顶。从附近山峦上轻扫而至的一阵阵微风,裹挟着万木丛中丝丝缕缕的清新湿气,令林仲因长途乘车疲惫不堪的身躯不禁一震。贪婪的作了几次深呼吸后,林仲尾随着鱼贯而行的乘客步出了车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的末日》 中国 小说 周莎莎 当代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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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盗罪简析
8
作者 季萍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第3期13-17,共5页
在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典中,盗罪位于第一位,前人也曾表达过“王者之政,莫急于贼盗”的观点,由此可见盗罪在封建法律中的重要地位。盗罪作为最古老的犯罪类型的一种,往往也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各朝代关于盗罪的规定都比较严格。由于封建时... 在我国最早的成文法典中,盗罪位于第一位,前人也曾表达过“王者之政,莫急于贼盗”的观点,由此可见盗罪在封建法律中的重要地位。盗罪作为最古老的犯罪类型的一种,往往也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各朝代关于盗罪的规定都比较严格。由于封建时期的法律主要以维护统治为目的,然后才是对百姓的保护,因此在盗罪中比较受到重视的是官盗,因为其涉及统治秩序问题且通常犯罪结果比较严重。唐律中关于盗罪的规定比较完整,立法技术成熟,立法精神值得肯定,不仅为后世提供了法律蓝本,对当代社会的法治借鉴意义也可见一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唐律 贼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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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魏晋律的篇章變化--以賊律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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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衛紅(譯) 《简帛研究》 CSSCI 2013年第1期253-302,共50页
本文主要分析在漢唐律的演進過程中漢《賊律》的變化。《二年律令》的律一共296章,其字數約15,318字,漢初完整的律大概30,000字。《二年律令》抄寫了漢初完整律的二分之一。武帝時期的律篇數爲50-60篇左右,而魏新律的編纂者認爲漢律“... 本文主要分析在漢唐律的演進過程中漢《賊律》的變化。《二年律令》的律一共296章,其字數約15,318字,漢初完整的律大概30,000字。《二年律令》抄寫了漢初完整律的二分之一。武帝時期的律篇數爲50-60篇左右,而魏新律的編纂者認爲漢律“篇少”而“多其篇條”,其原因在於當時人的觀念是以刑律爲正律。魏對漢代律令没有大的增加,而是對决事比和漢律章句有所增加。晋《泰始律》减省了後漢陳寵時期律41.3%的篇幅。但是在唐律中仍留存着漢《賊律》的條文,這證明漢正律的條文没有减少。《古人堤賊律》目録的65.8%(41個當中的27個)與《二年律令》的《賊律》一致。《古人堤賊律》中另外一部分是《二年律令》没有的律條,是在《二年律令》以後增加的。《古人堤賊律》目録是後漢時期比較完整的賊律目録。改定魏新律的時候,《賊律》發生了劃時代的變化。《魏律序略》記述的從《賊律》到《詐律》的律條只是大略的事實而實際上很複雜。從《賊律》中分離出來最多的律篇是《詐僞律》,其次有《雜律》和《廐庫律》等。魏新律中《鬥訟律》的條文仍在《賊律》中,之後也從《賊律》中分離。另有其他律篇增補進入《賊律》,這一部分比從《賊律》分離出去的律篇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年律令 賊律 魏新律 晋律 古人堤律賊律目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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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实行与靖盗源——清律“盗贼窝主”立法原理及当代启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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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晶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16-126,共11页
传统律典处罚的"共犯罪者"是指"共同实行犯罪"之人,《大清律例》的"贼盗"篇亦是如此。强窃盗律原本仅处罚实行上盗者,但考虑到那些并不一定实行上盗的窝主的危害性可能并不亚于实行者,甚至可以说窝主实... 传统律典处罚的"共犯罪者"是指"共同实行犯罪"之人,《大清律例》的"贼盗"篇亦是如此。强窃盗律原本仅处罚实行上盗者,但考虑到那些并不一定实行上盗的窝主的危害性可能并不亚于实行者,甚至可以说窝主实乃盗贼之根源所在,故特定律例亦将窝主纳入处罚范围,并根据其特殊性设以细致的处罚规则。以主观情状上的造意、共谋为纲领,以客观行为上是否同行、是否分赃为条目,对窝主行为定以一般处理规则。同时,进一步区分"盗贼窝主"的身份、窝盗行为发生的地域与窝留盗贼的种类等,细化特别处理规则。这一立法模式将重实行与靖盗源结合起来,体现出传统时代以实践为导向、不刻意追求理想化完备理论体系的立法思维,值得当代反思与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例 贼盗 窝主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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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对社会成员的治安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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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绍林 《洛阳师专学报(自然科学版)》 1994年第3期63-70,共8页
关键词 唐代 治安管理 管束 社会成员 军人 宗教徒 学生 贼盗
全文增补中
勇斗“盗花贼”
12
作者 李昊达 《小学生生活》 2010年第7期22-22,共1页
我是一个好打抱不平的人,对身边一些不讲道德的人会勇敢地打击,挺身而出。想起这些,2008年春节的一件事儿又浮现于心中……
关键词 《勇斗""》 小学生 作文 李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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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食足兵与不忍之心:清律中的盗与宰杀马牛 被引量:1
13
作者 谢晶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4期76-85,共10页
马牛等畜产是我国古代国家足食与足兵的保障,历代律典及实践均严禁对其之盗或杀伤等伤害行为,而近代以降的相关规则、理论虽已发生巨大变迁,但仍不乏古今相通之处。清律盗马牛畜产者并计赃值以窃盗或常人盗论,其在窃盗、常人盗之外单独... 马牛等畜产是我国古代国家足食与足兵的保障,历代律典及实践均严禁对其之盗或杀伤等伤害行为,而近代以降的相关规则、理论虽已发生巨大变迁,但仍不乏古今相通之处。清律盗马牛畜产者并计赃值以窃盗或常人盗论,其在窃盗、常人盗之外单独成律的原因在于同时受到唐宋与元之两端的影响。宰杀马牛律禁止宰杀的畜产包括他人所有的与自己所有的,其立法的着眼点并非“所有权”。盗与宰杀马牛等畜产的行为对象一致,但古今各时期对二者的处罚轻重不等,此缘于不同时期对两种行为之罪恶程度、一般预防必要性等多重因素的不同考量。为实现“足食足兵”的目标,以清律为代表的传统律典及实践对马牛等畜产的保护,在表面上是对牲畜的“不忍之心”,实则体现出对人自己的“不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例 马牛畜产 宰杀马牛 贼盗 厩牧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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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正当防卫制度研讨——以相关案件为主要视角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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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倩 《刑法论丛》 CSSCI 2018年第2期67-119,共53页
中国古代的正当防卫制度,存在针对一般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和针对特定犯罪行为的防卫。针对一般侵害行为的防卫,主要是指斗殴行为中的无辜被打一方的反击行为,即后下手理直者减二等处罚的规定,这一类行为的正当防卫要求被打一方没有过错... 中国古代的正当防卫制度,存在针对一般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和针对特定犯罪行为的防卫。针对一般侵害行为的防卫,主要是指斗殴行为中的无辜被打一方的反击行为,即后下手理直者减二等处罚的规定,这一类行为的正当防卫要求被打一方没有过错,因对方先动手被打方才动手反击,限度条件上要求不能殴打致死对方,如果致死对方的不能减等。同时还特别规定,夺获兵器伤人减一等,祖父母、父母被人殴打,子孙紧急救护致人死伤减等处罚的情形。但上述防卫行为仅限于普通人之间,如果有服制关系的亲属之间,则有专条规定。针对特定犯罪行为的防卫,主要是对奸、盗、杀人行为,但古代律文规定,对这些行为,被害人及其亲属、邻居、其他人具有抓捕权,如果在追捕时,对方持执器械抵抗拒捕的,在与其格斗时,致其死亡的,无罪,同时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另外,中国古代律文还专门规定对夜无故入人家这一特殊情形的防卫,与罪人拒捕格杀勿论条一样,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中国古代的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精神及诸多规范,在当今仍有研究和借鉴的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斗殴 贼盗 奸罪 罪人拒捕 夜无故入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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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辨伪 被引量:1
15
作者 蒲坚 《法学研究》 1984年第4期49-51,共3页
最近有的同志向我间及黃奭所谓《法经》真伪问题,还告诉我去年北京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代史史料学》一书,作者是把该书作为战国时期法律文书介绍的。并拿来给我看。我从头到尾翻阅了一遍,感到作者对我国古代自有文字以来各个时期的基... 最近有的同志向我间及黃奭所谓《法经》真伪问题,还告诉我去年北京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代史史料学》一书,作者是把该书作为战国时期法律文书介绍的。并拿来给我看。我从头到尾翻阅了一遍,感到作者对我国古代自有文字以来各个时期的基本史料,做了扼要的介绍,无疑这对刚刚开始学习、研究中国历史的同志了解和熟悉史料,将有很大帮助。但作者在介绍具体史料时,有的仍沿袭旧说,缺乏审慎的考证。致使有的史料真伪莫辨。其所介绍的《法经》一书便是一例。作者在"西周至战国文献史料"一节,曾谈到清代黃奭在《汉学堂丛书》中所谓《法经》一书,说"此书是战国魏李悝著,为法家法律性文书,久佚,至黃奭始辑出残本。"问题是黄奭根据哪些书辑佚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经》 魏文侯 杂律 《杂律》 晋书·刑法志 杂法 唐律疏议 《永徽律疏》 王元亮 贼盗律》 具律 《七国考》 改法为律 具法 《唐律疏议》 《名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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