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势要占窝:明中叶盐法变迁中的市场、权力与资本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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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冬阳 《古代文明》 CSSCI 2012年第1期78-86,114,共9页
明代盐政中的势要占窝存在职权占窝和敕许占窝两种类型。洪武开中法在食盐运销环节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食盐运销权市场化并且证券化。食盐运销权市场具有单边充分市场的特点,而作为食盐运销权凭证的盐粮勘合起初不得买卖。宣德后,明政... 明代盐政中的势要占窝存在职权占窝和敕许占窝两种类型。洪武开中法在食盐运销环节引入了市场机制,使得食盐运销权市场化并且证券化。食盐运销权市场具有单边充分市场的特点,而作为食盐运销权凭证的盐粮勘合起初不得买卖。宣德后,明政府为了保证开中法财政目标的实现,突破《大明律》禁止权贵中盐的规定,虽然在正统年间再行禁止,但相关官员利用职权谋取垄断开中的行为,亦即职权占窝,却日益泛滥。成化以后到正德年间,势要占窝的另一种形式,敕许占窝,兴盛起来。势要占窝使得食盐运销权市场变得复杂起来。一方面,初级市场的买方单方充分市场走向垄断化;另一方面,盐粮勘合交易的二级市场形成。但由于作为市场主体的各资本的权力构成高低不同,两方面的发展呈现悖离现象。势要占窝,尤其是敕许占窝,不仅垄断了一级市场,妨碍了二级市场的顺利运作,也侵夺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朝 盐法 势要占窝 权力 资本 资本的权力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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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嘉靖间两淮盐商分工体制的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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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冬阳 《学术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138-148,194,共12页
明代两淮盐商中边商、内商、水商分化的原因,迄今不仅学界仍然存在争论,而且它们作为开中过程中互相依存的不同分工环节的制度化过程也模糊不清。通过重新梳理相关史料,挖掘历史当事人的行为逻辑,可知由于盐引超发和资本权力构成的不同... 明代两淮盐商中边商、内商、水商分化的原因,迄今不仅学界仍然存在争论,而且它们作为开中过程中互相依存的不同分工环节的制度化过程也模糊不清。通过重新梳理相关史料,挖掘历史当事人的行为逻辑,可知由于盐引超发和资本权力构成的不同,盐商分化早已存在。至弘治正德间,余盐大规模开中,加速了盐商分化,并使内商积累起巨额资本。嘉靖初“假额课以处余盐”使得边中成为余盐开中前提,但因余盐征课规模扩大和随后的工本盐、工本银、鄢懋卿刮银不断提高开中门槛,让内商守支地位愈加强化,边商退守开中,终于在隆庆初年,在法制上确立起内商守支的垄断地位和三商作为开中过程中互相依存环节的分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代嘉靖 两淮 盐商分工 资本的权力构成 余盐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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