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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环境保护与资格刑的扩张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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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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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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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行政与法》
2012年第11期114-117,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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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资格刑通过剥夺环境犯罪人一定的资格或权利,从根本上剥夺了其再次实施环境犯罪的能力,既较为有效地实现了特殊预防,又进一步提高了违法成本,增强了刑罚的威慑功能,从而强化了环境犯罪的一般预防。而资格刑所独具的多样性、非物质性与可恢复性等特征,也使其对于经济犯罪、环境犯罪、腐败犯罪等特殊的犯罪类型具有独特的惩戒与预防功效。因此,结合当代刑罚的发展趋势、国外立法经验及我国环境保护的需要,有必要在环境刑法中扩张资格刑的适用,以使其与财产刑、自由刑一起在法的最后保障层面构筑起保护环境的三角形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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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资格刑
环境保护
扩张
复权
资格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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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qualification penalty
environment protection
expansion
restoration of rights
return of qual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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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1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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