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我国灾难救助信托受托人的谨慎运用赈灾捐赠财产义务
被引量:2
- 1
-
-
作者
张淳
-
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79-185,共7页
-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0YJA820126)
-
文摘
我国灾难救助信托受托人的谨慎运用赈灾捐赠财产义务十分重要;借鉴美国有关做法并联系我国法律有关规定与灾难救助信托在我国的存在状况来看,应当将"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和诚信的要求并以善良管理人的谨慎态度行事",确定为谨慎运用赈灾捐赠财产义务对该受托人的具体要求,建议在我国创设赈灾捐赠财产运用程序制度,以促成该受托人实现对这一义务的履行,该制度应当包括关于赈灾捐赠财产发放程序的规定、关于为灾区恢复重建与救灾物资采购选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供应商的程序的规定,与关于对属于救助灾民需要的物资的确认程序的规定。
-
关键词
灾难救助信托
赈灾捐赠财产
受托人
谨慎运用赈灾捐赠财产义务
-
分类号
F832.49
[经济管理—金融学]
-
-
题名论我国灾难救助信托受托人的遵从捐赠者意愿义务
- 2
-
-
作者
张淳
-
机构
南京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141-148,共8页
-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对我国赈灾捐助财产管理的信托法规制研究"(项目号:10YJA820126)的阶段性成果
-
文摘
我国灾难救助信托受托人负有的遵从捐赠者意愿义务是一项具有信托义务与合同义务双重性质的民事义务,该受托人对这一义务的严格履行是确保我国中央政府有关目标实现与促成我国民间对赈灾慈善事业踊跃捐赠出现的重要条件。这一义务对该受托人的要求包括:在这种信托运作过程中按照捐赠文件规定运用赈灾捐赠财产并根据需要向灾民发放这种财产,在这种信托终止时优先按照捐赠者意愿来处理这种财产剩余部分。该受托人违反这一义务依我国信托法与合同法均应当承担恢复赈灾捐赠财产原状责任与赔偿赈灾捐赠财产损失责任,依后面一部法律在信托合同被解除情形下其还应当承担向捐赠者返还赈灾捐赠财产责任与赔偿捐赠者因其返还不能所生损失责任。
-
关键词
灾难救助信托
赈灾捐赠财产
遵从捐赠者意愿义务
-
分类号
D922.282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22.182.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