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2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明代起运税粮按“领价”折银的原则及其适用范围 被引量:6
1
作者 胡铁球 《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45-164,共20页
北方各省起运京边粮料,皆是大户领银到指定京边仓附近买纳上仓,这就为按"领价"折银提供了基础。所谓"领价",就是指大户等从政府领取买纳各仓粮料的额定单位价格,其价包含了运输、盘缠、交易、贮存、上仓等各种费用... 北方各省起运京边粮料,皆是大户领银到指定京边仓附近买纳上仓,这就为按"领价"折银提供了基础。所谓"领价",就是指大户等从政府领取买纳各仓粮料的额定单位价格,其价包含了运输、盘缠、交易、贮存、上仓等各种费用,故按"领价"折银的折价远远超过了"市价"。京边粮料按"领价"折银的原则具有示范效应,以买纳方式运作的各类起运税粮,其折价多以官定或民间私定"领价"为准。按"领价"折银,不仅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同时还能相对减轻纳户的负担,是多赢的财政政策,致使明代赋役货币化不可阻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京边 粮料 领价 折价 赋役货币化
原文传递
明代菜户考论 被引量:6
2
作者 盛承 《史学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9期50-58,共9页
明代的菜户创制于洪武、永乐时期,主要职能是供办日用所需的蔬菜。洪武末期,国子监设立菜户,由膳夫兼任,实为一种附加徭役。永乐五年,嘉蔬署设立菜户,分配土地,专门供应宫廷及部分朝中衙门蔬菜,形成一种承担特殊赋役的户籍。正统时期,... 明代的菜户创制于洪武、永乐时期,主要职能是供办日用所需的蔬菜。洪武末期,国子监设立菜户,由膳夫兼任,实为一种附加徭役。永乐五年,嘉蔬署设立菜户,分配土地,专门供应宫廷及部分朝中衙门蔬菜,形成一种承担特殊赋役的户籍。正统时期,王府及地方官衙亦佥派菜户,是一种加派于地方的徭役。就典制而论,仅国子监和嘉蔬署设有菜户,王府及地方官衙均不得设立,但私佥私派甚为普遍。王府通过皇帝赐予可以合法佥派菜户,于是请乞之风盛行。明廷对请乞并无处置成法,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以致形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局面。至明代中期,菜户赋役逐渐货币化,尤其是王府菜户银已编入州县均徭银内摊征,各地折征数额相差悬殊,地域差异明显。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明代 菜户 藩王 赋役货币化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