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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中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特殊情形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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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鸿飞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4年第5期79-85,共7页
受害公民死亡后 ,其近亲属有权请求行政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 ,其承担的赔偿责任可以转移给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它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未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可将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应将赔... 受害公民死亡后 ,其近亲属有权请求行政赔偿。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 ,其承担的赔偿责任可以转移给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它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未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可将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应将赔偿请求人没有提出诉请的行政主体追加为赔偿义务机关 ;若赔偿请求人不同意追加的 ,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行政赔偿诉讼。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应成为刑事赔偿诉讼的被告。国家赔偿中的共同侵权只存在于行政赔偿领域在刑事赔偿领域比较罕见 ,可以忽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请求人 国家赔偿 刑事赔偿 行政机关 行政赔偿 共同侵权 特殊情形 受害 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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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国家赔偿法》部分条款的质疑(一)——兼评行政赔偿中的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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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邢鸿飞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1995年第1期142-146,共5页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二节对行政赔偿中的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对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资格认定并不困难。但一旦遇到下列情形,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及其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便...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二章第二节对行政赔偿中的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作了明确规定,因此,一般情况下,对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资格认定并不困难。但一旦遇到下列情形,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及其各自的权利和责任便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作为赔偿请求人的公民死亡时,其赔偿请求权和取得赔偿权应转移给谁?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了,若没有任何行政机关继续行使其职权,其本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该转移给谁?引起行政赔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机关复议的,原行政机关与复议机关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对上述问题,《国家赔偿法》第6、7、8条虽有规定,但不甚合理。基于此,本文对以上三个条款的内容提出了质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 复议机关 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赔偿请求 行政诉讼原告 赔偿请求 国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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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请求人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吗
3
《法治与社会》 2003年第10期39-39,共1页
今年5月,我儿子在我家附近的街道上摆摊卖西瓜,被当地市容管理人员以占道经营为由抓住,不仅将西瓜摊踢翻还将我儿打成重伤。后来.我儿不服向其上级部门反映,有关责任人受到处分。请问:我儿作为赔偿请求人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吗?
关键词 赔偿请求人 《国家赔偿法》 数项赔偿请求 行政机关 非法拘禁行为 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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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让与性
4
作者 许偲炜 邵海 《甘肃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68-177,共10页
我国现有立法明文规定了债权原则上可让与及其例外情形,但是,由于《民法典》中债法总则缺失,只能以“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为名规定债权转让,这样的立法安排本身就面临体系解释困境。对于请求权及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让与,则出现了... 我国现有立法明文规定了债权原则上可让与及其例外情形,但是,由于《民法典》中债法总则缺失,只能以“合同的变更和转让”为名规定债权转让,这样的立法安排本身就面临体系解释困境。对于请求权及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让与,则出现了立法空白。其原因可能在于,立法者认为债权与请求权是可以互换的概念,两者并无实质区别,法律中关于债权转让的规定可以自动适用。由于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与普通债权存在较多相似之处,都表现为“请求他人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权利”,再加上普遍存在的认知分歧,审判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现象大量存在。为了澄清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否可让与,既需要对请求权与债权的概念进行深入辨析,又需要考察是否可让与的法律基础及不同立法选择的利弊。在立法中肯定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让与性,并不会带来法律的解释与适用混乱,同时,也需要规定不可让与的例外情形,以达到立法体系与法律适用的规范和统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人身损害 赔偿请求 债权 让与性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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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货物运输赔偿请求权时效纠纷案例评析
5
作者 刘玉蓉 李慧 《世界海运》 2024年第1期41-45,共5页
1.本案所涉的保险为沿海港口货物运输保险,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规定的海上保险,故应以《海商法》作为本案诉讼时效适用的法律规范。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诉讼时... 1.本案所涉的保险为沿海港口货物运输保险,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规定的海上保险,故应以《海商法》作为本案诉讼时效适用的法律规范。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上保险合同的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的批复》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沿海、内河货物运输赔偿请求权时效期间问题的批复》,沿海货物运输中托运人、收货人向承运人索赔的时效与《海商法》中海上货物运输时效期间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原告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赔偿请求 诉讼时效期间 代位求偿权 交付货物 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货物运输 海上保险 沿海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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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法理基础与规范构造
6
作者 张忠民 《现代法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131-145,共15页
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须从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视域展开,同时,还要厘清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损害与损害赔偿、赔偿请求权与赔偿诉权等核心概念。既有理论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实... 理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须从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视域展开,同时,还要厘清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损害与损害赔偿、赔偿请求权与赔偿诉权等核心概念。既有理论将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实体权利基础,然而,不论是公权说、私权说,还是二阶结构说、三层结构说,都不周延。因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二元构造,即赔偿请求权区别于赔偿诉权,赔偿请求权中基于自然资源所有权的物上请求权区别于侵害生态环境的侵权之债请求权,赔偿诉权中程序意义上的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区别于实体意义上的救济自然资源所有权。这种二元构造客观上源于生态环境中单体自然资源的结构面向与整体生态功能的功能面向存在区分,其学理基础在于承继和发展了传统所有权的解释范式,其核心内容是对生态环境类的损害进行类型化。为此,该制度可从两个方面予以展开。长期而言,须仰仗制定中的生态环境法典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系列内容;当务之急,则是借助司法解释促进这些内容的适度法制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赔偿请求 赔偿诉权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 二元构造 生态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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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司法赔偿案件适用请求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23]2号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23年第7期12-14,共3页
为正确适用国家赔偿请求时效制度的规定,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结合司法赔偿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 为正确适用国家赔偿请求时效制度的规定,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结合司法赔偿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第一条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赔偿义务机关 司法赔偿 请求时效 赔偿请求人 时效期间 正确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人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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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中损害赔偿请求的适用
8
作者 叶纯吉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9-19,共11页
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和梳理损害赔偿请求于民事公益诉讼适用的学理观点,发现个人信息侵权案件多呈现“大规模的微型侵害”特征,众多信息主体提起私益性损害赔偿诉讼的动力不足。进一步分析其原因,得出公益诉讼原告通过诉讼信托承继利害主... 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和梳理损害赔偿请求于民事公益诉讼适用的学理观点,发现个人信息侵权案件多呈现“大规模的微型侵害”特征,众多信息主体提起私益性损害赔偿诉讼的动力不足。进一步分析其原因,得出公益诉讼原告通过诉讼信托承继利害主体的诉讼实施权,集中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能更好地保护个人信息的结论。此时,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融合,并借鉴域外“二阶段型损害赔偿诉讼”以缓和二者程序上的紧张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个人信息保护 损害赔偿请求 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融合 民事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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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生育权纠纷中配偶损害赔偿请求权之证成
9
作者 祝福临 《法学(汉斯)》 2023年第3期1261-1268,共8页
生育权保护是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应有之义,对该问题的探讨具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意义,当前婚姻关系中的生育权纠纷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婚姻关系内部的生育权保障问题亟待研究。首先考察现有法律规制与生育权司法实践的概况,并对婚姻... 生育权保护是对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应有之义,对该问题的探讨具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意义,当前婚姻关系中的生育权纠纷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婚姻关系内部的生育权保障问题亟待研究。首先考察现有法律规制与生育权司法实践的概况,并对婚姻家庭领域的生育利益纠纷案件予以类型化分析;其次讨论婚姻关系内部生育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理论依据;最后为该类生育权救济方式提供相应建议并阐述其行使方式,包括侵权损害赔偿、撤销婚姻关系、起诉离婚三种救济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育权 私法保护 婚内侵权 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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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咬人被打死,伤者请求赔偿反被告上法庭
10
作者 张彩 《今日畜牧兽医(今日宠物)》 2023年第5期37-38,共2页
近期,王先生夜晚回家时,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条恶犬对他猛咬几口。王先生忍着剧痛一脚把这个突然出现的恶犬踢去了一边。可是这只狗并没有因为挨了王先生一脚就知难而退,而是更加恶狠狠地盯着王先生,准备进行下一轮的攻击。
关键词 王先生 请求赔偿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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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请求人设定基准的规范分析——从对“继承人”作为国家赔偿请求人的制度解构开始 被引量:1
11
作者 姚国艳 安子明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46-52,共7页
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导致公民死亡,由该死亡公民的继承人作为国家赔偿请求人的制度设置,使《国家赔偿法》和《继承法》的衔接成为必要,但现实中二者很难衔接。解决这个问题,要弄清一个基本的理论前提,即要以基础权利的权利... 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导致公民死亡,由该死亡公民的继承人作为国家赔偿请求人的制度设置,使《国家赔偿法》和《继承法》的衔接成为必要,但现实中二者很难衔接。解决这个问题,要弄清一个基本的理论前提,即要以基础权利的权利主体作为赔偿请求权的权利主体,这是设定国家赔偿请求人应当考虑的理论基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家赔偿 请求 基础权利 赔偿请求人
原文传递
国家赔偿请求时效规定不足的分析
12
作者 吴志红 刘洋林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5年第3期81-85,共5页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请求时效包括并联之诉的请求时效和单独之诉的请求时效两种。对于并联之诉的请求时效,《国家赔偿法》并未明确规定,而是由司法解释进行了补充。对于单独之诉的请求时效,《国家赔偿法》规定为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请求时效包括并联之诉的请求时效和单独之诉的请求时效两种。对于并联之诉的请求时效,《国家赔偿法》并未明确规定,而是由司法解释进行了补充。对于单独之诉的请求时效,《国家赔偿法》规定为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的两年,这一规定既缺少明确的确认程序的配合,又不符合国际上其他国家相关规定的惯例,过于笼统。确认违法之日起算请求时效的规定方式反映了在立法过程中,立法者过于考虑国家权力的自主性,部分牺牲了赔偿请求人申请国家的易操作性,从而成为赔偿请求人难以获得国家赔偿的原因之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赔偿请求时效 赔偿请求人 国家赔偿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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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民法分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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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祖全 熊伟 《兰州学刊》 2005年第5期191-194,共4页
我国民法规定胎儿没有权利能力既不合法律逻辑,也不利于对胎儿的全面保护,对胎儿合法权益的维护有赖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因而就应当明确胎儿具有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即赋予胎儿以民事主体地位的独立性,以构建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
关键词 胎儿 权利能力 民事主体 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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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配偶重疾告知义务与无过错方撤销婚姻和赔偿请求权——以《民法典》第1053条和第1054条为中心 被引量:21
14
作者 蒋月 《法治研究》 CSSCI 2020年第4期72-83,共12页
《民法典》第1053条和第1054条规定确立的准配偶重大疾病告知义务,是基于健康是人的基本利益,是实现个人自治和人类繁衍的基本前提。重疾患者不如实告知,是不尊重另一方人格,将损害对方结婚自由权,使其健康面临风险。但是,立法未明确哪... 《民法典》第1053条和第1054条规定确立的准配偶重大疾病告知义务,是基于健康是人的基本利益,是实现个人自治和人类繁衍的基本前提。重疾患者不如实告知,是不尊重另一方人格,将损害对方结婚自由权,使其健康面临风险。但是,立法未明确哪些疾病属于“重大疾病”。从结婚目的、婚姻功能并参考现行禁止患“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者结婚制度实践经验,重大疾病应包括严重的精神类疾病、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显著影响生育的疾病、严重影响本人健康的重大疾病,并应适时公布相关疾病种类指南。准配偶的知情权和无过错配偶的撤销婚姻请求权,是源于健康与人格紧密相连,关乎自然人享有的健康权、结婚自由权,故允许无过错配偶就可能错误的结婚决定重新做一次选择。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然而,该请求权制度将配偶的健康权保障寄托于重疾患者的“道德自觉”,是否正当合理?请求权人范围偏小,内容过于简略;有必要增设消灭时效等予以完善。从法律适用看,重大疾病的范围确定、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能否结婚、重大疾病的举证难等问题值得关注。结婚诚信,诚信结婚,才是避免争议的最好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准配偶 重大疾病 告知义务 撤销婚姻请求 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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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损害赔偿请求权理论再思考 被引量:17
15
作者 冯恺 《政法论丛》 2004年第2期46-50,共5页
法律上设定某项权利的基本目标之一是 :一旦有人侵害了这项为法律保护的权利 ,权利人可以采取一定措施加以补救。我国传统民法中早已确定生命权为最基本的人格权之一 ,然而实质上权利人并不享有任何真正对应的救济。我国现行法对生命权... 法律上设定某项权利的基本目标之一是 :一旦有人侵害了这项为法律保护的权利 ,权利人可以采取一定措施加以补救。我国传统民法中早已确定生命权为最基本的人格权之一 ,然而实质上权利人并不享有任何真正对应的救济。我国现行法对生命权受侵害时所支持的具体赔偿项与死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现有赔偿项目的设定 ,实际上基于死者生前的健康权或其他人的权利受到侵害而生 ,而非对死者本人的救济。本文尝试在对各项生命侵害人身赔偿项目分析的基础上揭示现有理论的失调性及基本因果关系的缺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命权 赔偿项目 因果关系 赔偿请求 健康权 损害赔偿范围 死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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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被引量:14
16
作者 刘传山 《西部法学评论》 2002年第2期44-47,共4页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按此规定母体中的胎儿当然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如果胎儿在其受孕过程中受到损害至其出生之后畸形或疾病的情况下,不让胎儿对其受到的损害享有赔偿请求权,显然不公平。本文检讨了我...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按此规定母体中的胎儿当然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如果胎儿在其受孕过程中受到损害至其出生之后畸形或疾病的情况下,不让胎儿对其受到的损害享有赔偿请求权,显然不公平。本文检讨了我国现行立法,论述了不规定胎儿的权利能力通过法律规定同样可以达到保护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目的,最后论述了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以期对实务有所裨益并作引玉之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胎儿 权利能力 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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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与被保险人赔偿请求权的衡平 被引量:4
17
作者 李巧玲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8年第3期267-270,共4页
在海上保险中,常常会出现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与被保险人赔偿请求权的冲突,为此,论题分析了两大法系对此问题的看法,指出其中的不同,并从法理上分析了解决此问题应该持有的态度,最后从我国立法的角度入手,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 在海上保险中,常常会出现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与被保险人赔偿请求权的冲突,为此,论题分析了两大法系对此问题的看法,指出其中的不同,并从法理上分析了解决此问题应该持有的态度,最后从我国立法的角度入手,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上保险代位权 被保险人赔偿请求 冲突 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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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被引量:1
18
作者 左平良 郑石荣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73-75,共3页
 一些国家(地区)通过民事立法或者判例的形式确立了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理基础大致有"一体保护说"、"特殊利益保护说"及"生命法益保护说"三种;我国民事立法应从"特殊利益保...  一些国家(地区)通过民事立法或者判例的形式确立了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理基础大致有"一体保护说"、"特殊利益保护说"及"生命法益保护说"三种;我国民事立法应从"特殊利益保护说"的角度确立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我国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要受到侵害主体、适用范围等多方面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胎儿 损害赔偿请求 法理基础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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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问题初探 被引量:3
19
作者 刘江琴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2年第5期80-82,共3页
采用比较法的方法 ,就合同撤销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问题进行探讨 ,认为合同撤销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可并行存在 ,并不相互排斥。对因第三人实施欺诈、胁迫行为 ,能否产生合同撤销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的竞合问题也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 合同撤销权 侵权损害赔偿请求 竞合处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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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胎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民法保护 被引量:2
20
作者 潘志玉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145-148,共4页
国外民事立法中,一般都有对胎儿人格权的延伸保护的法律规定。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三种学说,即生命法益保护说、权利能力说以及人身权延伸保护说,近来又有分期保护说。胎儿作为即将出世的未来公民,慈母般的民法典应当将... 国外民事立法中,一般都有对胎儿人格权的延伸保护的法律规定。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三种学说,即生命法益保护说、权利能力说以及人身权延伸保护说,近来又有分期保护说。胎儿作为即将出世的未来公民,慈母般的民法典应当将对公民人格利益的保护向前延伸,赋予胎儿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并提供有力救济以满足其所受损害之赔偿请求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胎儿 民事权利能力 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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