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9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罪探析——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的延伸思考 被引量:1
1
作者 朱海波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17-21,共5页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新增设的一个走私罪罪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刑法走私罪罪名体系,突破惩治走私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有罪不能罚&q...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新增设的一个走私罪罪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将进一步完善我国刑法走私罪罪名体系,突破惩治走私犯罪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些"有罪不能罚"、"应罚而无适当罪"的现实困境,其立法意义十分重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罪 必要性 构成 具体适用
下载PDF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问题解读 被引量:1
2
作者 胡平 蒋庆荣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253-255,共3页
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新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依据1997年刑法无法找到处罚根据,需要补充规定。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犯罪,走私嫌疑人在走私犯罪对象不明确的情况下也可以构成此罪,因为走私对象的特殊性,本罪可能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新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依据1997年刑法无法找到处罚根据,需要补充规定。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犯罪,走私嫌疑人在走私犯罪对象不明确的情况下也可以构成此罪,因为走私对象的特殊性,本罪可能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形成法条竞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走私 禁止进出口 红油 货物物品
下载PDF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其他货物、物品罪若干问题探讨
3
作者 翁凯一 《中国检察官》 2009年第9期26-28,共3页
《刑法修正案(七)》第1条将《刑法》第151条第3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针对走私违禁... 《刑法修正案(七)》第1条将《刑法》第151条第3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针对走私违禁品的漏洞,本次修正案以兜底条款形式弥补了列举式立法的不足.对打击走私犯罪产生重大影响。本文从立法背景展开,解析本罪修正前法律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冲突,探讨本罪的罪名与定罪量刑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走私 进出口 货物 物品 刑法修正案 刑法定原则 量刑标准 有期徒刑
原文传递
《刑法修正案(七)》对走私罪修改引发的冲突及其解决 被引量:11
4
作者 楼伯坤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40-48,共9页
《刑法修正案(七)》第1条对刑法第151条第3款作了修改,将原先的"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修改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这一修改,导致了刑法第151条第3款与刑法第153条、第152条、第347条及第151条第1... 《刑法修正案(七)》第1条对刑法第151条第3款作了修改,将原先的"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罪"修改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这一修改,导致了刑法第151条第3款与刑法第153条、第152条、第347条及第151条第1款和第2款的冲突。解决冲突的基本方法是将走私罪设立成单一罪名,将各种对象规定为加重因素,并将超过基本构成要素的情形设立成加重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走私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 冲突 解决
下载PDF
完善走私犯罪立法的思考 被引量:2
5
作者 童德华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2期67-69,共3页
关键词 走私 对外贸易管制 走私物品 走私行为 金圣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物品 淫秽物品 禁止进出口物品 海关法
下载PDF
略论走私罪的几个问题
6
作者 赵辉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2年第2期101-119,共2页
关键词 走私普通货物 武装掩护走私 走私淫秽物品 走私固体废物 《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偷逃应缴税额 伪造的货币
下载PDF
是贩运伪钞罪还是走私伪钞罪
7
作者 卓学龙 《律师世界》 1995年第2期40-41,共2页
关键词 伪造国家货币 伪钞 海关法 海关监管 禁止进出口物品 内外勾结 人民群众 人的行为 被告人 法律特征
下载PDF
“准走私”及其在取证中的意义
8
作者 刘小君 许博涵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04年第1期32-34,共3页
“准走私”是指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 ,数额较大的 ;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 “准走私”是指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 ,数额较大的 ;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 ,数额较大 ,没有合法证明的。熟练掌握和运用“准走私”的规定 ,不仅有利于案件的侦破 ,而且有利于改变实际办案过程中过分强调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从而遏制刑讯逼供的违法办案现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走私 走私 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 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
下载PDF
涉逃证走私行为司法解释的方法论反思——以法释[2014]10号第21条为切入
9
作者 龙敏 《法律方法》 2020年第2期302-314,共13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关于逃证走私行为的惩处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直以来司法机关对于逃证走私行为在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之间无...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关于逃证走私行为的惩处规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直以来司法机关对于逃证走私行为在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罪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之间无所适从的困境。但该司法解释在适用中,却不断出现罪质相同而罪名不同、罪刑不均衡等惩处不当的司法困境。其原因在于该司法解释的制定在方法论层面,将抽象的目的性思考取代了具体规范制度的规范目的。对此,应当在充分认识走私犯罪行政犯特征的基础上,从前置法的规范目的出发,对采取不同许可证制度监管制度下逃证走私行为的刑法性质予以具体分析,以探求符合刑法目的的合理解释,进而解决司法实践中所出现的各种司法困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逃证走私司法解释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 物品 走私国家 普通货物 规范目的 法条竞合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