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走私涉罪案件中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适用税率确定罪过问题探讨 被引量:1
1
作者 周华 《广东法学》 2005年第3期66-69,共4页
走私货物适用税率核定偷逃税款,是认定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重要法律事实,而确定原产地是适用税率的必要条件。在行政征收过程中,进口人承担对原产地的主要证明责任,但是在涉罪案件中,原产地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以及原产地不明的... 走私货物适用税率核定偷逃税款,是认定罪与非罪,罪轻罪重的重要法律事实,而确定原产地是适用税率的必要条件。在行政征收过程中,进口人承担对原产地的主要证明责任,但是在涉罪案件中,原产地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走私货物如何适用税率,司法机关和海关存在分歧。本文从法理和执法实际角度出发进行分析,指出双方观点的缺陷,并认定根据当前立法以及海关进口的实际情况,涉罪案件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应当适用优惠税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走私货物 税率 原产地不明 进口货物 走私涉罪案件 犯罪认定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