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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谈谈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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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恒林
魏普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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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河北法学》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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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宣告公民死亡,是在法律上消灭该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不再承认该公民的社会存在,视同自然死亡。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是法律规定宣告公民死亡必须具备的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民法通则》对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作了严格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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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民死亡
宣告死亡
利害关系人
人民法院
下落
被宣告失踪人
住所地
实质要件
民诉法
起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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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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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谈谈法学教学中的准、活、新、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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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军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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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1996年第1期43-4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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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法学概论是党校教学中的一门主课。在十多年的教学实践中,我根据教学内容,针对党校学员的实际情况,突出了法学教学中的“准”、“活”、“新”、“深”的特点,从而激发了学员学习法学的兴趣,提高了学习效果,增强了学员的分析、认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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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学教学
社会危害性
诉讼时效
教学内容
法学课
党校学员
商标专用权
起算日期
现实生活
犯罪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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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4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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