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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电厂与超低排放燃煤电厂环境及生态效应对比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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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慧 段天宇 +1 位作者 朱博骐 陈双营 《天然气工业》 EI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7期146-153,共8页
较之于超低排放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是否仍然具有环保与生态方面的比较优势,是我国未来电源结构优化决策时的重要考量因素。为此,基于我国火电行业现有的环保标准,从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物治理产生的问题、碳排放及资源消耗等方面对比了... 较之于超低排放燃煤发电,燃气发电是否仍然具有环保与生态方面的比较优势,是我国未来电源结构优化决策时的重要考量因素。为此,基于我国火电行业现有的环保标准,从污染物排放水平、污染物治理产生的问题、碳排放及资源消耗等方面对比了二者的环境和生态效应。研究结果表明:①在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和加装SCR后,燃气电厂的常规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低于超低排放燃煤发电;②燃气发电单位度电CO2排放量较超低排放燃煤发电减少约50%,并可显著节约水资源与土地资源;③由于超低排放燃煤发电存在着SO3等可凝结颗粒物和重金属排放等问题,因而燃气发电的环保、生态效应优势更为显著。进而提出以下发展建议:①继续加大环保政策力度,鼓励燃气电厂建设;②参照北京、深圳地区对燃气轮机的NOx排放标准,修订《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2011》,将全国范围内燃气轮机NOx的排放限值设定为15 mg/m3,同时取消对燃气轮机烟尘、SO2的排放限值;③加快构建和完善全国碳市场并设定"地板价",通过碳价机制形成气候友好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引导电力企业加快向低碳电力结构转型的步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燃气发电 超低排放燃煤发电 环境效应 生态效应 对比 SCR NOX排放 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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