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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超值重复保险的赔偿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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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群 杨月斌 赵朋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2期92-95,共4页
超值重复保险制度在《保险法》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它以贯彻财产保险的损害补偿原则为根本出发点,但其功能和意义又远不止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额利益、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在实践中,它还有利于分散风险、增加安全保障。我国《保险法... 超值重复保险制度在《保险法》上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它以贯彻财产保险的损害补偿原则为根本出发点,但其功能和意义又远不止防止被保险人获得超额利益、避免道德风险的发生。在实践中,它还有利于分散风险、增加安全保障。我国《保险法》第41条对超值重复保险作了规定,但有关各保险人的赔偿问题确有些缺陷,不利于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针对上述问题,参考已有资料,结合我国《保险法》和国外保险法制的有关规定,提出了对《保险法》的修改意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保险理赔 重复保险 损害填补原则 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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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险金额收费,按实际损失赔——对一例震惊国内保险业的法院判决之法律思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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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玉峰 罗培新 《律师世界》 2000年第9期36-39,共4页
关键词 保险金额 实际价 保险 保额 保险价额 保险标的 保险 法院判决 超值保险 保险 车辆损失险 保险事业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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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车辆保险合同中的损失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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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晓 《人民之声》 2001年第9期24-25,共2页
某电子公司1996年8月购得凌志牌进口免税轿车一辆。并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行驶证后,于1996年9月起每年都在某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均为60万元。2000年2月29日,电子公司驾驶员驾驶该车在一高速公路上与某鞋业公司的货车相撞,电... 某电子公司1996年8月购得凌志牌进口免税轿车一辆。并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行驶证后,于1996年9月起每年都在某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均为60万元。2000年2月29日,电子公司驾驶员驾驶该车在一高速公路上与某鞋业公司的货车相撞,电子公司的轿车全部损毁。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鞋业公司的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凌志轿车经事故发生地价格事务所评估,实际价值为30万元,残值为2万元,实际损失为28万元。双方经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调解达成协议,由鞋业公司赔偿28万元。电子公司在调解后,向保险公司提出了60万元的保险索赔要求。但保险公司认为电子公司的索赔额大大高于其实际损失额,未予赔偿。电子公司因索赔无果,于当年5月10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郊区法院提起诉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赔偿 鞋业 保险 保险金额 保额 第三人 损害赔偿原则 代位求偿 保险 超值保险 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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