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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拉德布鲁赫“法律的宗教哲学”在现代的意义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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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铃木敬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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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汕头大学法学院
日本札幌学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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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4-25,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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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在价值哲学与宗教哲学的对话中,拉德布鲁赫提出了"超越制定法的法"。相对主义对于任何见解都是宽容的,但是,对于妄称自己系绝对真理的观点,则是不宽容的。法律的理念乃是正义,而正义则是实现人类的平等。在制定法律之时,如果完全没有追求正义,并有意识地对构成正义核心的平等予以否认,这样的法律就只不过是一部恶法。对存在于"超越制定法的法"的背后的自认为的"神法",是允许存在怀疑和信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纳粹法、日本殖民地统治法等都应被评价为"制定法的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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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科德布鲁赫
宗教哲学
相对主义
宽容
正义
超越制定法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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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9.1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B920
[哲学宗教—宗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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