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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德布鲁赫“法律的宗教哲学”在现代的意义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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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铃木敬夫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4-25,共12页
在价值哲学与宗教哲学的对话中,拉德布鲁赫提出了"超越制定法的法"。相对主义对于任何见解都是宽容的,但是,对于妄称自己系绝对真理的观点,则是不宽容的。法律的理念乃是正义,而正义则是实现人类的平等。在制定法律之时,如果... 在价值哲学与宗教哲学的对话中,拉德布鲁赫提出了"超越制定法的法"。相对主义对于任何见解都是宽容的,但是,对于妄称自己系绝对真理的观点,则是不宽容的。法律的理念乃是正义,而正义则是实现人类的平等。在制定法律之时,如果完全没有追求正义,并有意识地对构成正义核心的平等予以否认,这样的法律就只不过是一部恶法。对存在于"超越制定法的法"的背后的自认为的"神法",是允许存在怀疑和信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纳粹法、日本殖民地统治法等都应被评价为"制定法的不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科德布鲁赫 宗教哲学 相对主义 宽容 正义 超越制定法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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