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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转移的内在机理及其程序化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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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贵翔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07年第6期3-8,共6页
举证责任转移必须从作为诉讼目标的原告的初次主张开始,其基本条件是主张有力并得到有效证明。转移的实质是征询对方的对立的并可成立的主张。转移的关键是主张方已经作出了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明。举证责任转移程序之理论模式是,按照时间... 举证责任转移必须从作为诉讼目标的原告的初次主张开始,其基本条件是主张有力并得到有效证明。转移的实质是征询对方的对立的并可成立的主张。转移的关键是主张方已经作出了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明。举证责任转移程序之理论模式是,按照时间顺序将主张的不断推进流程化,而且以诉讼主张为单位构成一个个严密的环节。每一环节诉讼主张的确立应设置"程序空间",法官中立是举证责任转移合理运作的关键。刑事举证责任转移来源于无合理怀疑证明标准的特殊性表现是,公诉人初次主张的有效性要求较高,被告方反驳主张的有效性要求较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举证责任 初次主张 反驳主张 足够说服力 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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