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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地方性银行适用展业地域限制的制度反思与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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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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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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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90-99,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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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互联网个人信贷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AZD117)
西南政法大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利益相关者视角下证券执法和解的困境与应对》(项目编号:2021XZXS-033)
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横向委托项目《<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研究服务》(项目编号:HX20210145)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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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地方性银行适用展业地域限制的实践源自于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设立时期的合作制定位,在银行业市场改革化过程中曾放宽限制,后由于风险防控再度趋于严格。如今,促使地方性银行回归本地化经营已成为银行业监管的基本导向,《商业银行法》修改建议稿也试图将经营地域限制的规定纳入其中。然而,地域限制是一把“双刃剑”,对地方性银行适用展业地域施加严限制,也可能诱发地方性银行政策性功能异化、市场竞争回避与地方政府过度干预等问题和风险,对于适用限度难以把握。现行监管规范体系仍以管制性理念、命令式规制和政策性规范为主,对地域限制潜在风险防控的制度安排还需进一步完善。为此,建议通过引入谦抑性理念、适当限缩地域限制适用范围,实施激励性规制以引导地方性银行主动服务本地金融市场,优化法律性规范以提高地域限制政策的适当性、遵从度与稳定性,完善地方性银行差异化监管框架,从而推动我国地方性银行监管走向良法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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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银行监管
商业银行法
跨区域展业
本地化经营
普惠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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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2.28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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