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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跨区污染生态补偿机制分析 被引量: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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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国华 蒋丹璐 《生态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160-164,共5页
本文尝试用博弈论的方法设计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减少跨区污染。通过引入新的"生态补偿系数K"——需要通过各地区运用改进最终出价仲裁法来讨价还价确定其值,建立这个流域各地区政府参加的博弈模型;并具体分析在既定的补偿机制... 本文尝试用博弈论的方法设计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以减少跨区污染。通过引入新的"生态补偿系数K"——需要通过各地区运用改进最终出价仲裁法来讨价还价确定其值,建立这个流域各地区政府参加的博弈模型;并具体分析在既定的补偿机制下,补偿主体与对象进行决策的行为过程。在既定补偿机制约束下,流域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支付函数建立优化模型,计算排污及污染转移量对本流域经济效益的影响,通过调整自身的排污量及污染转移量实现本地区的经济效益最大化,从而改善该地区生态环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生态补偿 跨区污染 生态补偿系数 重复博奔 改进最终出价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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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与流域间跨区污染问题研究--以陕南秦巴山区南水北调工程为例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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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建肖 安树伟 刘世伟 《西安财经学院学报》 2008年第6期76-79,共4页
本文介绍了陕南秦巴山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的现状,以博弈论为基础从效用和成本角度分析了博弈论在流域间跨区污染的应用,挖掘蕴藏于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的资源配置理论,并运用支付矩阵得出整体最优化要求提供的公共物品(本文特指秦... 本文介绍了陕南秦巴山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涵养区的现状,以博弈论为基础从效用和成本角度分析了博弈论在流域间跨区污染的应用,挖掘蕴藏于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给的资源配置理论,并运用支付矩阵得出整体最优化要求提供的公共物品(本文特指秦巴山区提供的生态服务)大于纳什均衡的公共物品供给的结论,即要求秦巴山区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应付出更多的努力。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使两地区整体福利最大化的政策和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流域间跨区污染 南水北调工程 博弈论 福利最大化 纳什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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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间跨区污染的治理博弈分析——以陕南秦巴山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地为例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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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建肖 刘世伟 《西南林学院学报》 2008年第4期126-128,141,共4页
运用最优化原理,从效用角度出发,挖掘蕴藏于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资源配置理论,得出整体最优化要求提供的公共物品大于纳什均衡的公共物品供给,即要求秦巴山区在两地区共同决策情况下比独立决策提供更多的水源供给,该地区在水污染治理方... 运用最优化原理,从效用角度出发,挖掘蕴藏于公共物品私人供给的资源配置理论,得出整体最优化要求提供的公共物品大于纳什均衡的公共物品供给,即要求秦巴山区在两地区共同决策情况下比独立决策提供更多的水源供给,该地区在水污染治理方面需付出更多的削减努力;从成本角度出发,以成本最小化为目标,分析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两种情况下的不同结果,得出合作博弈将使两地区整体福利最大化,但同时也要求秦巴山区付出更多的努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流域间跨区污染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博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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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流动下跨区污染的两级政府政策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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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邵宜航 洪树林 《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 EI CSCD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56-63,共8页
利用Stackelberg博弈模型,探讨在包含中央和地区两级政府的混合经济中,人口流动下跨区污染的政府政策选择.指出:当地区间的包含环境因素的生产技术存在差异时,为实现经济的最优状态必须进行地区间的收入转移;而在两级政府政策的博弈过程... 利用Stackelberg博弈模型,探讨在包含中央和地区两级政府的混合经济中,人口流动下跨区污染的政府政策选择.指出:当地区间的包含环境因素的生产技术存在差异时,为实现经济的最优状态必须进行地区间的收入转移;而在两级政府政策的博弈过程,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区政府拥有最后选择权,只要中央政府制定适当的收入转移政策,经济均可达到社会性最优状态.分析了资源实现社会性最优配置的特征,导出了中央政府为实现社会性最优所应确立的收入转移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区污染 两级政府 人口流动 收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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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构建流域跨区水污染经济补偿机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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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熠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06年第9期58-62,共5页
构建流域跨区水污染经济补偿机制,是流域水污染治理外部成本内在化的客观要求,是保障流域下游地区政府环境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区分包治理的重要举措。现阶段我国流域跨区水污染经济补偿应当以行政区交界断面水质是否... 构建流域跨区水污染经济补偿机制,是流域水污染治理外部成本内在化的客观要求,是保障流域下游地区政府环境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区分包治理的重要举措。现阶段我国流域跨区水污染经济补偿应当以行政区交界断面水质是否超过Ⅲ类为依据,以下游地区治理超标水质成本为标准。流域跨区水污染经济补偿机制主要包括区际协调机制、污染损失评估机制、补偿资金的筹集机制和水污染应急处理机制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污染 补偿机制 分包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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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跨省区流域污染问题治理的困境及司法对策——论司法体制改革与对策研究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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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建勇 《东方法学》 CSSCI 2014年第6期105-111,共7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从全国主要跨省区流域污染的若干重大案件的问题入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从全国主要跨省区流域污染的若干重大案件的问题入手,提出了治理这类污染问题面临的困境;从法经济学和现有司法体制的角度分析了导致这些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探讨了在解决跨省区流域污染案件中的司法机制的缺陷;并提出了解决这些跨省区流域污染案件的四大对策:一是在国家层级上将司法辖区与行政辖区分开,即建立跨省级行政区的若干大区法院或巡回法院,专门受理省级行政区之间的跨区冲突案例;二是将现行的法院的经费与人事任免的横向关系改变为从最高法院到基层法院的纵向垂直关系;三是可以尝试由最高人民法院内设立巡回派出法庭,为建立全国大区法院或巡回法院的过渡;四是建立法官独立的保障机制。最终从司法体制上解决跨省的地方司法保护主义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的流域污染 行政利益冲突 司法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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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跨区水污染一体化防治及其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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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培忠 周艳波 《社科纵横》 2019年第3期87-92,共6页
欧盟环境保护一体化战略,以适用不同成员国的实际情况,在区域内部一体化优先治理环境,将环境保护纳入到区域各项政策的决策、执行和评价中,利用法律规制协调统一执法,为跨区水污染防治提供了比较借鉴的可能。在跨区水污染防治,如三峡库... 欧盟环境保护一体化战略,以适用不同成员国的实际情况,在区域内部一体化优先治理环境,将环境保护纳入到区域各项政策的决策、执行和评价中,利用法律规制协调统一执法,为跨区水污染防治提供了比较借鉴的可能。在跨区水污染防治,如三峡库区水污染防治过程中应明确一体化立法原则,通过司法审查和经典案例加以肯定,建立一体化责任体系,重视源头治理,差别对待流域内不同省份的客观实际,从WTO倡导自由贸易和环境保护的角度,处理好环境贸易和区域发展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污染 欧盟一体化原则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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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跨区水污染的法律规制——基于现实考察与利益博弈的反思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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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鹏 李汝义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89-93,共5页
长江流域跨区水污染的防治不仅是政策规划层面的问题,更应该从法律规范层面对跨区水污染的治理模式、相邻政府间的协商合作等予以规制。跨区水污染的治理包括政府主导型、政府指导型、自组织型三种模式。针对长江流域跨区水资源利用中... 长江流域跨区水污染的防治不仅是政策规划层面的问题,更应该从法律规范层面对跨区水污染的治理模式、相邻政府间的协商合作等予以规制。跨区水污染的治理包括政府主导型、政府指导型、自组织型三种模式。针对长江流域跨区水资源利用中的公地悲剧、地方保护主义和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法律层面的规制应以循环经济理念和流域控制理念为指引,形成完整的流域跨区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以宏观综合性立法规范跨区水污染的防治,健全跨区水污染管理体系和解决程序。同时,完善多元中心府际协作治理机制、环境监测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和流域跨区生态补偿制度等,以法律和制度体系保障长江流域区域间协调发展、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污染 综合性立法 府际合作 信息共享 生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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