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跨法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适用标准
1
作者 王小军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第1期80-82,共3页
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后,如何确定跨法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司法实践中存在"从新"论与"从旧"论之争。立法和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跨法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刑事案件审理期限固有的双重属性,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现实压力... 新《刑事诉讼法》施行后,如何确定跨法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司法实践中存在"从新"论与"从旧"论之争。立法和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跨法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刑事案件审理期限固有的双重属性,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现实压力,是导致当前确定跨法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时存在分歧的主要原因。跨法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无论是"从新"还是"从旧"都失之片面,都可能对被告人利益保护不利。当前人民法院确定跨法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时应当抛弃"从新"或"从旧"之一刀切的做法,而代之以"从旧兼有利于被告人"标准,以切实保护被告人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新《刑事诉讼 跨法刑事案件 审理期限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