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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身份性财产权继承问题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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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海蓉 《人民论坛(中旬刊)》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115-117,共3页
随着社会发展,新型财产不断涌现,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遗产范围面临挑战。文章认为具有身份性的财产权如机动车牌照使用权、手机吉祥号使用权、股东权等权利,只要符合遗产的时间性、特定性、合法性及可转让性等特点,就能成为继承的客体。... 随着社会发展,新型财产不断涌现,我国继承法中规定的遗产范围面临挑战。文章认为具有身份性的财产权如机动车牌照使用权、手机吉祥号使用权、股东权等权利,只要符合遗产的时间性、特定性、合法性及可转让性等特点,就能成为继承的客体。未来《继承法》修订中关于遗产的范围也应适度扩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身份性财产权 遗产范围 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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