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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身份继承制度探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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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厚琴 《天府新论》 CSSCI 2008年第6期122-126,共5页
汉代继承关系的法律,传世古籍未有具体记载,张家山汉简为汉代继承制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汉代身份继承法主要体现在宗祧继承、爵位继承和户主继承上。汉代身份继承法既以立法的形式强调了宗法伦理关系,也以立法的形式肯定并... 汉代继承关系的法律,传世古籍未有具体记载,张家山汉简为汉代继承制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汉代身份继承法主要体现在宗祧继承、爵位继承和户主继承上。汉代身份继承法既以立法的形式强调了宗法伦理关系,也以立法的形式肯定并加强了家庭内部的不平等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汉代 身份继承 制度 宗法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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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继承:从财产继承到身份继承的回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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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娟 《法制与经济》 2007年第06X期27-28,共2页
新《公司法》的实施使得股权继承问题更加明晰,它肯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资格可以由继承人来继承。可以说,股权继承不仅是财产继承,它也体现了一种身份的继承。从现实层面来考察,这种身份继承有其存在的价值,但不可以将其绝对化。
关键词 股权继承 身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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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的家族身份继承及其变迁——以滇东北永善县坝村为分析基础
3
作者 易军 《中国农村研究》 CSSCI 2014年第2期204-221,共18页
身份继承是我国传统社会中的两大继承制度之一。身份继承建构了中国家族血统续嗣系统。家族身份包括三方面:宗祧、祭祀权和身份义务。宗祧是家族身份继承的核心,是延续家系的关键。祭祀权继承则涉及家族宗教。身份义务是继承人的责任延... 身份继承是我国传统社会中的两大继承制度之一。身份继承建构了中国家族血统续嗣系统。家族身份包括三方面:宗祧、祭祀权和身份义务。宗祧是家族身份继承的核心,是延续家系的关键。祭祀权继承则涉及家族宗教。身份义务是继承人的责任延伸。家族身份继承表明了,中国传统社会,甚至于当代都对中国家族制度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家族的继替关系以及血统的代代相承依赖于这项制度,成为中国家族文化的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身份继承 宗祧 祭祀权 家族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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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汉唐时代家庭继承制度的反向制约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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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新 齐涛 《齐鲁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6期45-52,共8页
家庭继承制度包括家产继承与身份继承两大内容。汉唐时代家庭继承制度中,上述两种继承的基本原则与精神恰相泾渭。家产继承中的“均”与身份继承中的“不均”,家产继承中的“不分嫡庶”、“不分长幼”与身份继承中的“嫡庶分明”、“长... 家庭继承制度包括家产继承与身份继承两大内容。汉唐时代家庭继承制度中,上述两种继承的基本原则与精神恰相泾渭。家产继承中的“均”与身份继承中的“不均”,家产继承中的“不分嫡庶”、“不分长幼”与身份继承中的“嫡庶分明”、“长幼有序”,再加上王朝政权对家产继承与身份继承不同的行政态度,共同构成了一种互相贯通的反向制约关系。这种反向制约是中国古代小农家庭与小农经济存续的根本保障,也是中国古代基层社会稳定延续的根本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家庭继承 家产继承 身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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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律令》与秦汉继承法 被引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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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旅宁 《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1期62-68,共7页
根据《二年律令》的材料,秦代已有较完备的《置后律》。睡虎地秦简中的"后"字过去一直被理解为"后子"是片面的。"后"还有"继承人"之意。但《置后律》所规范的继承是一种身份继承即政治权利的继... 根据《二年律令》的材料,秦代已有较完备的《置后律》。睡虎地秦简中的"后"字过去一直被理解为"后子"是片面的。"后"还有"继承人"之意。但《置后律》所规范的继承是一种身份继承即政治权利的继承,其次才是财产的继承。自江苏仪征胥浦101号汉墓出土先令券实物以后,学术界就有关中国古代是否存在遗嘱继承制度展开了讨论,其实,析产分家是古代财产继承的主要方式,《二年律令》中有"先令券书"的条文,可证"先令券书"只是家产析细见证而非遗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二年律令》 《置后律》 后子 身份继承 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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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长子继承制比较研究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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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中秋 王朋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1997年第2期34-45,共12页
将自己拥有的身份、财产传承给有一定血缘婚姻关系的人,这是私有制形成以来的社会共同现象。在传统中国社会确立了以嫡长继承为原则的宗法继承制度,中世纪的西欧确立了长子继承制(又称"一子继承制")。中西长子继承制的起源如... 将自己拥有的身份、财产传承给有一定血缘婚姻关系的人,这是私有制形成以来的社会共同现象。在传统中国社会确立了以嫡长继承为原则的宗法继承制度,中世纪的西欧确立了长子继承制(又称"一子继承制")。中西长子继承制的起源如何,两者有何相通相异之处,它们对各自社会的历史走向有什么影响等。本文就此进行了初步探讨,并从经济、政治、法律传统诸角度对上述问题作出分析,以求把握中西法律冲突与融合的机制及规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嫡长子继承 比较研究 继承遗产 财产继承 继承制度 继承 欧洲中世纪 不动产 法律传统 身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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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继承法的特点 被引量:5
7
作者 吴秋红 《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1年第6期53-55,共3页
由于受宗法、纲常思想的影响 ,中国古代继承法具有重权利、身份继承 ,轻财产继承 ;重法定继承 ,轻遗嘱继承以及重长幼之序 ,男女之别 。
关键词 中国古代继承 财产继承 宗法思想 纲常思想 权利继承 身份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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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黎族传统继承制度初探
8
作者 陈秋云 关丹丹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1年第3期1-7,共7页
黎族传统习惯法调整的继承关系并不限于财产继承,还有身份上的权利授受。分家析产、幼子继承、以赡养为前提条件等是黎族传统社会在长期生存发展过程中为生存和繁衍需要而选择的制度保障。
关键词 黎族习惯法 分家析产 身份继承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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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清代继承思想研究
9
作者 康玉娟 《理论观察》 2012年第5期91-92,共2页
古典名著《红楼梦》用大量的笔墨描述了当时的家族伦理关系以及家庭财产关系,详细描述了清代的身份继承及财产继承的思想。将它作为法律问题的探讨对象,可以使我们更为深入地了解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也能对完善我国的继承制... 古典名著《红楼梦》用大量的笔墨描述了当时的家族伦理关系以及家庭财产关系,详细描述了清代的身份继承及财产继承的思想。将它作为法律问题的探讨对象,可以使我们更为深入地了解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也能对完善我国的继承制度起到有益的启示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红楼梦 清朝继承思想 身份继承 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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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视域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困局与破解 被引量: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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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钟太朗 杨环 《中国土地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7期25-30,共6页
研究目的:探讨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寻求在现有社会背景、制度条件下的解决之道。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研究结果:通过继承被继承人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既能保障继承人的继承利益,... 研究目的:探讨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寻求在现有社会背景、制度条件下的解决之道。研究方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研究结果:通过继承被继承人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身份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既能保障继承人的继承利益,也尊重了人们的私权,同时义能够防止宅基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并且,通过这一手段还可以逐步实现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全面的平权立法。研究结论:针对宅基地使用权,应建立身份关系继承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土地法学 宅基地使用权 身份关系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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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继承制度的内涵及特征试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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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星全成 《西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7年第2期71-77,共7页
关键词 继承制度 财产继承 藏族部落 内涵及特征 家庭财产 身份继承 活佛转世 民主改革前 家庭成员 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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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继承立法的问题
12
作者 吴慧 王贞韶 《社会科学》 1982年第3期27-28,共2页
继承,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是历史的产物。它随着私有财产和阶级的产生而产生,到将来,也必然随着阶级和私有财产的消灭而消灭。 列宁说,遗产制度是以私有制为前提的。后期私人财产出现了财产所有者,便产生了以身份继承为前提的所谓宗祧继承... 继承,作为一种社会关系是历史的产物。它随着私有财产和阶级的产生而产生,到将来,也必然随着阶级和私有财产的消灭而消灭。 列宁说,遗产制度是以私有制为前提的。后期私人财产出现了财产所有者,便产生了以身份继承为前提的所谓宗祧继承。后来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社会,都有各自的继承制度。 十月革命的成功,工农政府曾于一九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公布:凡是遗嘱及无遗嘱的继承,均予废止。财产(动产及不动产)所有人死亡后,其财产归属于苏维埃国家所有。一九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苏维埃政府公布的“苏俄民法典”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财产继承 私有财产 继承制度 遗嘱 继承 苏俄民法典 社会关系 身份继承 财产归属 私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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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位继承的法律性质探究
13
作者 赵鑫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5期22-23,共2页
嫡长子继承制度从"嫡子"继承发展至清朝变为了"皇子"继承,且与以往不同的是,清代皇帝采用秘密立储的方式选择皇位继承人。从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特征来看,清代皇位继承更为符合遗嘱继承的法律形式要求与财产分配... 嫡长子继承制度从"嫡子"继承发展至清朝变为了"皇子"继承,且与以往不同的是,清代皇帝采用秘密立储的方式选择皇位继承人。从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特征来看,清代皇位继承更为符合遗嘱继承的法律形式要求与财产分配方式。另一方面,通过对皇族爵位分封的观察不难发现,清朝皇位继承实际是一种基于身份权继承而取得对财产所有权掌控的继承形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嫡长子继承 清朝皇位继承 身份继承 财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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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格继承和继承法的制度结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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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文桢 《北方法学》 2011年第1期28-33,共6页
继承并不仅仅指财产继承,而且还应当包括人格继承。人格继承这一新概念有其特定的含义,并可以被科学地证成。与此相应,人格继承制度也具有其特定的结构。继承概念在其内涵上的这种革命性变革,不可能不对继承法的制度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关键词 继承 人格继承 特定身份展示权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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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合法继承遗产的限制
15
作者 胡叶琴 《消费导刊》 2006年第11期383-383,共1页
继承与人们的社会、经济、家庭生活息息相关,经济的发展及新继承客体的产生,亟待改进和完善继承制度。本文探讨了继承人在合法继承遗产时可能会受到的限制,就在此基础上产生的问题提出改善观点。
关键词 知识产权继承 股东身份继承 自愿限定继承 间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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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官窑瓷器研究
16
作者 黄清华 《景德镇陶瓷》 2023年第4期200-264,共65页
前言清宣宗道光成皇帝爱新觉罗·旻宁,为满清入关后第六位君主,生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八月初十日,为嫡出的皇次子(图1)。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七月于热河行宫(承德)继位,年号道光。因嘉庆皇帝长子早夭,故爱新觉罗·绵宁是大... 前言清宣宗道光成皇帝爱新觉罗·旻宁,为满清入关后第六位君主,生于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八月初十日,为嫡出的皇次子(图1)。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七月于热河行宫(承德)继位,年号道光。因嘉庆皇帝长子早夭,故爱新觉罗·绵宁是大清朝第一位以嫡长子身份继承皇位的皇帝。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热河行宫 身份继承 清宣宗 旻宁 嘉庆皇帝 官窑瓷器 道光 嫡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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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被送养,能否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
17
《妇女生活(现代家长)》 2024年第7期64-64,共1页
问:我年幼时被亲生父母送养,现在我年满18岁,养父母均去世,我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了他们的遗产。去年,我的亲生父母相继去世,两个哥哥继承了他们的遗产。请问,我能否要求分割亲生父母的遗产?潘先生(江苏镇江)。律师意见:《中华人民... 问:我年幼时被亲生父母送养,现在我年满18岁,养父母均去世,我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了他们的遗产。去年,我的亲生父母相继去世,两个哥哥继承了他们的遗产。请问,我能否要求分割亲生父母的遗产?潘先生(江苏镇江)。律师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11条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定继承 江苏镇江 亲生父母 身份继承 律师意见 民法典 潘先生 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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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周世宗柴荣的农业经济政策
18
作者 黄崇岳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1年第3期70-76,共7页
周太祖郭威去世后,柴荣以养子的身份继承帝位,胸怀治国安邦的壮志,以崭新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他作为五代的末帝,不仅没有历代末帝那种昏庸腐的亡国之君的懦弱形象,而且具有汉唐开国帝王那种奋发图强的气魄。他曾豪迈地提出,如果能当上... 周太祖郭威去世后,柴荣以养子的身份继承帝位,胸怀治国安邦的壮志,以崭新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他作为五代的末帝,不仅没有历代末帝那种昏庸腐的亡国之君的懦弱形象,而且具有汉唐开国帝王那种奋发图强的气魄。他曾豪迈地提出,如果能当上三十年皇帝的话,“当以十年开拓天下,十年养百姓,十年致太平足矣!”①可惜天不作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周世宗 治国安邦 三十年 身份继承 租税 战争 阶级矛盾 中原地区 公元 五代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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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创设“第二投保人”概念吗?——与林刚先生商榷
19
作者 偶见 《上海保险》 2018年第3期59-61,共3页
为“规避因原始投保人死亡而产生保单财产继承、保单遗产公证的繁琐程序及化解投保人的身份继承及其变更的法律难题”,林刚先生于《保险理论与实践》2017年第9期撰文《指定第二投保人的法律思考与分析》(下称“林文”),建议创设“第... 为“规避因原始投保人死亡而产生保单财产继承、保单遗产公证的繁琐程序及化解投保人的身份继承及其变更的法律难题”,林刚先生于《保险理论与实践》2017年第9期撰文《指定第二投保人的法律思考与分析》(下称“林文”),建议创设“第二投保人或继任投保人的概念(后继投保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投保人 概念 法律思考 理论与实践 财产继承 身份继承 保单 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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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舅父权”
20
作者 张泉福 《龙岩学院学报》 1993年第2期68-73,共6页
“舅父”,通常用来指称母亲的兄或弟。所谓“舅父权”就是指舅父在外甥的婚丧喜庆等家庭事务中的特殊的地位和权威。所谓“天上雷公,地上舅公”,“天上老鹰大,地上娘舅大”的俗语所反映的就是指舅父的这种地位和权威。除了舅父本人外,... “舅父”,通常用来指称母亲的兄或弟。所谓“舅父权”就是指舅父在外甥的婚丧喜庆等家庭事务中的特殊的地位和权威。所谓“天上雷公,地上舅公”,“天上老鹰大,地上娘舅大”的俗语所反映的就是指舅父的这种地位和权威。除了舅父本人外,以他为核心的整个母方家庭,直至家族(俗称“外婆家”或“外家”)有时也有类似的地位和权威,这是舅父权的组成部份。舅父权是一种古今中外都存在的特殊的民俗现象,是母权制残余的遗留。令人迷惑不解的是,舅父的这种权威,往往不但为外甥们所接受,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为社会所公认。这种依习惯法形成的权威有时竟然胜过成文法的权威。下面就“舅父权”的表现,历史渊源,舅父权现象的积极作用及其负面影响分别予以论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舅父权 外婆家 家庭纠纷 身份继承 财产继承 母系氏族公社 家庭事务 丧葬礼俗 民俗现象 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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