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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的身份识别标准:源流、实践与反思
被引量:
31
1
作者
苏宇
高文英
《交大法学》
CSSCI
2019年第4期54-71,共18页
我国现行立法对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是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身份识别标准”。这种标准涵盖范围甚广,但却存在着以下问题:“可识别性”概念边界模糊、信息的识别区分度未被有效考虑、信息的结合性识别无法预判。在建立个人信息分类...
我国现行立法对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是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身份识别标准”。这种标准涵盖范围甚广,但却存在着以下问题:“可识别性”概念边界模糊、信息的识别区分度未被有效考虑、信息的结合性识别无法预判。在建立个人信息分类保护制度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信息类型,单一的身份识别标准亦应当发展成一个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标准体系。应当建立个人信息分类保护制度,对不同类别的个人信息实行不同强度的外延式保护。对于目录内不同类型的个人信息,应当建立有一定差异性的认定程序,最终由主管部门发布个人信息分类目录,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应当结合外延式保护及内涵式保护的进路,对不同类型的个人信息提供有层次的界定方式;应当通过执法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归纳总结,结合技术专家的意见,形成更具操作性的界定标准,或者进一步形成临时性的参考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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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个人信息
身份识别标准
可
识别
性
信息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超越身份识别标准——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出发
被引量:
13
2
作者
岳林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36-42,共7页
"身份识别"是界定个人信息范畴的一项主要标准。单纯依靠身份识别标准并不能解决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所有法律问题。在刑事司法实践过程中,多数法官没有拘泥于身份识别标准,对《刑法》253条之一规定的"个人信息"给予...
"身份识别"是界定个人信息范畴的一项主要标准。单纯依靠身份识别标准并不能解决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所有法律问题。在刑事司法实践过程中,多数法官没有拘泥于身份识别标准,对《刑法》253条之一规定的"个人信息"给予了较为灵活的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7年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也同时承认了"身份识别"与"自活动情况"两项个人信息认定标准。但是身份识别标准在理论中很容易被泛化理解,在实践中亦有可能因为过于宽泛而失去实用价值。因此,身份识别标准需要司法部门予以进一步限定,从信息载体/内容、身份属性以及识别主体等角度作出细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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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个人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身份识别标准
原文传递
论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的界分——基于丁某玲与汪某奎隐私权纠纷案
被引量:
1
3
作者
杨帆
《法制与经济》
2019年第11期17-18,共2页
《民法总则》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规定为两种独立的法律客体。应当首先根据身份识别标准对个人信息进行界定,然后才能对隐私和个人信息进行区分。个人信息与数据并非同一事物,数据是个人信息的一种表现形式。文章认为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
《民法总则》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规定为两种独立的法律客体。应当首先根据身份识别标准对个人信息进行界定,然后才能对隐私和个人信息进行区分。个人信息与数据并非同一事物,数据是个人信息的一种表现形式。文章认为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区别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具体分析。信息一旦公开便不再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社会容忍度"和"敏感信息"标准需要根据不同情境界定,二者内涵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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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个人信息
隐私
身份识别标准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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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材料
题名
个人信息的身份识别标准:源流、实践与反思
被引量:
31
1
作者
苏宇
高文英
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出处
《交大法学》
CSSCI
2019年第4期54-71,共18页
基金
中国法学会2017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的警察执法信息公开范围研究”(项目编号:CLS2017C07)
2018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保护与数据权利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8ZDA14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文摘
我国现行立法对个人信息的认定标准是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身份识别标准”。这种标准涵盖范围甚广,但却存在着以下问题:“可识别性”概念边界模糊、信息的识别区分度未被有效考虑、信息的结合性识别无法预判。在建立个人信息分类保护制度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信息类型,单一的身份识别标准亦应当发展成一个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标准体系。应当建立个人信息分类保护制度,对不同类别的个人信息实行不同强度的外延式保护。对于目录内不同类型的个人信息,应当建立有一定差异性的认定程序,最终由主管部门发布个人信息分类目录,并定期进行动态调整;应当结合外延式保护及内涵式保护的进路,对不同类型的个人信息提供有层次的界定方式;应当通过执法和司法实践的不断归纳总结,结合技术专家的意见,形成更具操作性的界定标准,或者进一步形成临时性的参考清单。
关键词
个人信息
身份识别标准
可
识别
性
信息法学
Keywords
Personal Information
Identification Standards
Identifiaibility
Jurisprudence of Information Law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超越身份识别标准——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出发
被引量:
13
2
作者
岳林
机构
上海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36-42,共7页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青年基金项目资助(14YJC820069)
文摘
"身份识别"是界定个人信息范畴的一项主要标准。单纯依靠身份识别标准并不能解决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所有法律问题。在刑事司法实践过程中,多数法官没有拘泥于身份识别标准,对《刑法》253条之一规定的"个人信息"给予了较为灵活的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2017年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也同时承认了"身份识别"与"自活动情况"两项个人信息认定标准。但是身份识别标准在理论中很容易被泛化理解,在实践中亦有可能因为过于宽泛而失去实用价值。因此,身份识别标准需要司法部门予以进一步限定,从信息载体/内容、身份属性以及识别主体等角度作出细化规定。
关键词
个人信息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身份识别标准
分类号
D924.34 [政治法律—刑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论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的界分——基于丁某玲与汪某奎隐私权纠纷案
被引量:
1
3
作者
杨帆
机构
上海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9年第11期17-18,共2页
文摘
《民法总则》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规定为两种独立的法律客体。应当首先根据身份识别标准对个人信息进行界定,然后才能对隐私和个人信息进行区分。个人信息与数据并非同一事物,数据是个人信息的一种表现形式。文章认为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区别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具体分析。信息一旦公开便不再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社会容忍度"和"敏感信息"标准需要根据不同情境界定,二者内涵基本一致。
关键词
个人信息
隐私
身份识别标准
公开
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下载PDF
职称材料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个人信息的身份识别标准:源流、实践与反思
苏宇
高文英
《交大法学》
CSSCI
2019
3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2
超越身份识别标准——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出发
岳林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18
13
原文传递
3
论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的界分——基于丁某玲与汪某奎隐私权纠纷案
杨帆
《法制与经济》
2019
1
下载PDF
职称材料
已选择
0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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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分析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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