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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应收债权损失税前扣除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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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琴娜 《现代商业》 2016年第14期136-137,共2页
融资是企业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必须接触的业务和环节,融资能力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是否能够在遇到难关时顺利地走出困境。在当前情况下,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向外界金融机构等融资变得越来越困难。有一部分企业为了达到融资... 融资是企业经营和发展过程中必须接触的业务和环节,融资能力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企业是否能够在遇到难关时顺利地走出困境。在当前情况下,尤其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向外界金融机构等融资变得越来越困难。有一部分企业为了达到融资的效果,获得回笼资金,不惜转让应收债权。在转让的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损失给企业造成了困扰,本文将针对该部分损失是否能够进行税前扣除通过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转让应收债权 税前扣除 损失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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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应收债权损失税前扣除辨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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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国卫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20期64-65,共2页
在当前融资环境下,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比较困难,一些企业通过采取转让应收债权回笼资金,但过程中产生了损失。这部分损失能否税前扣除,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得出启示。
关键词 转让应收债权 税前扣除 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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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应收债权转让会计处理浅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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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杰 《上海会计》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19-21,共3页
关键词 上市公司 应收债权转让 债务重组 股权转让 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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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保理优先顺位规则的解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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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腾春艳 《华章》 2023年第6期159-161,共3页
《民法典》第768条多重保理优先顺位规则作为辅助规范,可同时适用于有追索权及无追索权保理。多重保理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采登记优先、通知次优主义。但登记后仍应向债务人通知,否则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债务人仍... 《民法典》第768条多重保理优先顺位规则作为辅助规范,可同时适用于有追索权及无追索权保理。多重保理下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对外效力采登记优先、通知次优主义。但登记后仍应向债务人通知,否则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债务人仍可向让与人清偿。该通知既可对抗其他未登记及通知在后的保理商亦可对抗债务人,既未登记也未通知的权利人仅能按比例取得应收账款债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多重保理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 登记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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