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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类推解释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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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燊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2期33-44,共12页
类推解释是对刑法文义的模糊地带以类推方法所做的解释,应当与类推思维、类推适用相区分。以文义为立论基础的禁止类推论逻辑不自洽,与法理基础相矛盾,逻辑推论存在诸多问题。类推争论归结于寻找罪刑法定的边界、区分类推解释与扩张解... 类推解释是对刑法文义的模糊地带以类推方法所做的解释,应当与类推思维、类推适用相区分。以文义为立论基础的禁止类推论逻辑不自洽,与法理基础相矛盾,逻辑推论存在诸多问题。类推争论归结于寻找罪刑法定的边界、区分类推解释与扩张解释的问题。对此,当前理论中主观的客观解释论不够精细,体系解释论有入罪倾向,适用结构论易流于恣意。因此无法抽象回答这一问题,应当在每个构成要件中具体地寻找刑法解释的罪刑法定边界,在生活事实中发现法律的真实含义。例如,以构成要件定型性由文义和判决共同构筑为理念,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在网络时代的解释困境为例,将本罪实行行为解释为"通过破坏、利用生产资料、生产工具破坏生产经营活动"是被允许的类推解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类推解释 扩张解释 软性解释 罪刑法定 破坏生产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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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背景下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的刑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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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吕行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55-62,共8页
“放管服”改革使成品油市场由行政垄断向放宽市场准入转变。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作为司法实务中第二大无证经营行为,一般按照未取得“三类批准证书”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但在2020年商务部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 “放管服”改革使成品油市场由行政垄断向放宽市场准入转变。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作为司法实务中第二大无证经营行为,一般按照未取得“三类批准证书”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但在2020年商务部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后,司法机关对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依照这两种路径入罪都存在问题。《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危险作业罪,为司法实务中规制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提供了新的路径,不仅与规范保护目的相符合,也能达到罪责刑相适应。办案机关应时刻关注前置行政法规的变化,避免与国家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相悖;也要注重运用刑事立法新增设罪名对“口袋罪”进行分流,适用新罪名时需尊重立法原意进行目的性的限缩解释,维护罪刑法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无证经营成品油 软性解释 非法经营罪 危险作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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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立法时代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的刑法定性——基于建构性刑法解释的展开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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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春晓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67-81,共15页
司法中关于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的认定,有基于成品油许可和基于危险化学品许可两种成立非法经营罪的思路。在2019年国务院放开成品油市场准入与2020年商务部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之后,法院沿用这两种思路作出裁判,均存在相应的论... 司法中关于无证经营成品油行为的认定,有基于成品油许可和基于危险化学品许可两种成立非法经营罪的思路。在2019年国务院放开成品油市场准入与2020年商务部废止《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之后,法院沿用这两种思路作出裁判,均存在相应的论证缺陷,这也是“口袋罪”在司法中被滥用的一个例证。司法机关青睐“口袋罪”,是由于此前刑事立法滞后、规范选择逼仄,而轻罪立法时代的到来,改变了这一局面。在《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危险驾驶罪与《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危险作业罪之后,司法应及时调整原有论证思路和裁判结论,根据运输、仓储等行为是否“危及公共安全”、是否“具有现实危险”等具体情形,分别适用危险驾驶罪和危险作业罪;造成严重后果的,适用危险物品肇事罪,以实现案件的妥当处罚。应当倡导一种建立在充分尊重立法基础上的建构性刑法解释,这是刑法解释论在立法活性化时代的新常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经营罪 软性解释 轻罪立法 建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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