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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轻罪标准的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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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子涵
尹忠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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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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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争议解决》
2024年第4期273-281,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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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轻罪作为当代刑法研究的重要问题,对于其标准的界定存在不同的观点。从大陆法系来看,将犯罪根据法定刑的高低区分为不同层次的轻罪重罪等是普遍采取的做法;而英美法系在法定刑做出区分之外还确定了部分犯罪的属性。在我国学界,针对应当适用法定刑抑或是宣告刑存在有不同的声音,而对于具体的区分刑期也存在一定的争论。本文认为,对于界定标准的区分,并非必须采用单一标准进行界定。轻罪的区分标准可以从刑法本身的规定,即法定刑的角度分析;从宣告刑,即当事人的行为角度分析;也可以从具体犯罪所侵犯的法益角度分析。由此,笔者试图构建以最高法定刑为三年有期徒刑作为基础,将三年有期徒刑以内的宣告刑作为补充,并将部分特殊的犯罪作为特例的多元化轻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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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轻罪标准
法定刑
宣告刑
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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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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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轻罪化的三大认识转变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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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郝冠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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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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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兰州学刊》
CSSCI
2022年第11期113-126,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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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9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犯罪分层制度的构建及其影响研究”(项目编号:2019JKF407)
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网络时代的知识产权新形态与制度研究”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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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轻罪化已经成为我国未来刑事立法的主要方向,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地体现了这一点。为了更好地实现轻罪化,一些认识需要及时转变:轻罪立法所带有的象征性并非象征性立法,而是正常的价值表达,属于立法的象征性范畴;轻罪应当是一个明确的规范概念而非生活概念,我国应以三年有期徒刑为标准进行划分;轻罪化的实质并非单纯增加罪名,而是构建完备的轻罪制度。此外,轻罪化并非只能通过立法和修法完成,通过司法和理论的循序渐进也可完成这一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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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轻罪化
轻罪标准
象征性立法
轻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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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1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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