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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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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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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国家检察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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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06年第4期50-51,5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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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主体为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客观上表现为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认定本罪必须注意划清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等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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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犯罪构成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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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4.3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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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刑法修正案(五)新增军事犯罪的罪名探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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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桂民
赵泉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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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警学院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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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武警学院学报》
2007年第7期48-5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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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对《刑法修正案(五)》第三条增设的过失军事犯罪的具体罪名,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存在分歧。通过对用词的分析,根据罪名的确定原则,认为最佳选择的罪名是"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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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军事犯罪
军事通信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
军事设施
军事通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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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amendment to the criminal law
military crime
military telecommunications
the crime of negligent attainting weapons or equipment, military installations or military telecommun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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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635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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