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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过失责任视角下事前合规的出罪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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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龚文博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12-21,共10页
引入企业合规的过程实际上以引入刑事合规为核心,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发挥刑事合规的刑事激励作用已初现成效,但存在混淆刑事合规出罪功能与免责功能的问题,为此应依据时间标准将刑事合规类型化为事前合规与整改合规。在风险社会的背景下... 引入企业合规的过程实际上以引入刑事合规为核心,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发挥刑事合规的刑事激励作用已初现成效,但存在混淆刑事合规出罪功能与免责功能的问题,为此应依据时间标准将刑事合规类型化为事前合规与整改合规。在风险社会的背景下,刑法的价值取向转向为预防,故应着重探讨具备预防功能的事前合规,同时由于事前合规兼具出罪功能且出罪功能的发挥始终以单位犯罪的归责为中心,恰逢我国由替代责任到自己责任的过渡期,故应以监督过失责任为切入点,探讨事前合规与我国单位刑事归责原则的兼容性。依托于监督过失理论,以新过失论为依据,以结果回避义务为判断标准,有效的事前合规可以作为企业履行监督义务的有力佐证,因尽到结果回避义务而不存在构成要件的过失,阻却构成要件符合性而成为出罪事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督过失 事前合规 结果回避义务 构成要件过失 合规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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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过失实行行为为核心的监督过失认定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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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雨荔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2022年第6期83-99,共17页
司法实践中监督过失处罚边界的丧失,根源在于划定注意义务范围时未充分考虑“法所容许的风险”,使得注意义务要求过于严苛。不作为犯论与过失犯论存在侧重点上的不同,强调监督过失的不作为犯性,从保证人地位及作为可能性出发予以限制的... 司法实践中监督过失处罚边界的丧失,根源在于划定注意义务范围时未充分考虑“法所容许的风险”,使得注意义务要求过于严苛。不作为犯论与过失犯论存在侧重点上的不同,强调监督过失的不作为犯性,从保证人地位及作为可能性出发予以限制的处理路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应遵循修正旧过失论思路,以过失实行行为为核心来构建监督过失的认定规则。认定过失实行行为时,应区分违反监督义务导致“危险状况创出”、违反监督义务导致“危险状态扩大源设定”与违反外部监督义务三种情况。仅当监督者具有妥善履职所需的实质权限时,其监督义务违反才属于满足正犯性要求的、刑事可罚的过失实行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督过失 玩忽职守 公共安全事故 过失构成要件 实质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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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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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佐久间修 王昭武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CSSCI 2010年第5期49-63,共15页
在过失犯完全属于责任感的问题的时代,研究的仅仅是主观过失(不注意的必理态度=责任过失),称之为旧过失论;现在,主张研究违法阶段的过失的观点即新过失论,处于支配地位。首先,在违法论中,一方面,作为客观的过失的内容,重视行为人的结果... 在过失犯完全属于责任感的问题的时代,研究的仅仅是主观过失(不注意的必理态度=责任过失),称之为旧过失论;现在,主张研究违法阶段的过失的观点即新过失论,处于支配地位。首先,在违法论中,一方面,作为客观的过失的内容,重视行为人的结果避免义务违反,同时,将这种违法过失予以类型化的构成要件的过失,成为探讨过失犯成立与否的出发点。其次,对构成要件的过失而言,作为其客观要素,必须存在实行行为(不注意的过失行为)与侵害结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作为其主观要素,以对定型性的结果预见义务的违反为必要。再次,在以信赖原则与危险的分配的法理,来限制过失犯的成立范围的同时,又以管理.监督过失来扩大过失犯的成立范围,这只有在现在的新过失论之下始有可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构成要件过失 违法过失 责任过失 信赖原则 管理·监督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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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之浅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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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姜淑真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3年第4期208-209,共2页
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首次纳入合同管理的范畴,但由于理论争议较大,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容易产生歧异。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特征着手,阐述其构成要件,并对其适用类型、赔偿范围作了一定的探... 1999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首次纳入合同管理的范畴,但由于理论争议较大,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容易产生歧异。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特征着手,阐述其构成要件,并对其适用类型、赔偿范围作了一定的探讨,从而揭示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确立对缔约行为的重大实践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 适用范围 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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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故意的比较考察——基于中国、德国、日本三国刑法典的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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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瑞杰 《中财法律评论》 2018年第1期286-304,共19页
近年来,刑法学界出现了将我国刑法(学)中的'故意''过失'与德日刑法(学)中的'故意''过失'等同化的倾向。考察德国刑法典、日本刑法典,可发现其规范文本中并未规定'故意'与'过失'的内涵... 近年来,刑法学界出现了将我国刑法(学)中的'故意''过失'与德日刑法(学)中的'故意''过失'等同化的倾向。考察德国刑法典、日本刑法典,可发现其规范文本中并未规定'故意'与'过失'的内涵,相关概念主要依赖于刑法学理的解说诠释。与德日刑法不同,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故意'与'过失',因此,对其进行概念界定必须以规范文本为依据,不能将国外刑法术语与我国刑法术语相混淆。出现等同化倾向的思想根源是学者认为四要件存在缺陷,有必要用阶层论的观念来解释我国刑法的相关概念和规定。但这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又忽视了刑法中认定犯罪主观要素的逻辑。鉴于根据四要件也不能全面解说我国刑法典,所以三阶层与四要件作为犯罪论体系,都不能代替刑法典作为认定犯罪根本依据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罪过 犯罪故意 犯罪过失 构成要件故意 构成要件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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