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谈谈环境法中的无过失责任问题
被引量:2
1
作者
程正康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1982年第1期4-6,共3页
文摘
在很多国家的环境法中,在损害赔偿中常采用“无过失责任制”。“无过失责任”是与传统民法理论中的“过失责任”或“无过失责任”的理论相对而雷的。因此,要明白什么叫“无过失责任”,先应该明白什么是传统民法在损害赔偿中的过失责任。按照传统的民法理论,如果某人(自然人或法人)的财产、生命、健康、
关键词
无过失责任制
环境法
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
受害人
不负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
民法理论
重大过失
民法典
分类号
X
[环境科学与工程]
题名 论航海过失免责之废除
被引量:2
2
作者
吴煦
逯笑微
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
出处
《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1年第4期21-26,共6页
基金
辽宁省社会科学联合会资助项目"海事审判中的法律解释"(2010lslktfx-07)
文摘
《鹿特丹规则》废除了航海过失免责,有学者认为这大大增加了承运人的负担,我国不宜加入该公约。然而,废除航海过失免责不会导致承运人的成本大幅增加,反而有利于航行事故的减少、承托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和社会成本的降低,反映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的发展趋势。同时,它对现今的海上保险制度、共同海损制度和碰撞责任制度也不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关键词
航海过失 免责
鹿特丹规则
平均成本
保险费用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Keywords
nautical fault exemption
Rotterdam rules
average cost
insurance expense
incomplete fault liability system
分类号
D996.1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题名 对海上承运人责任之归责原则的思考
被引量:3
3
作者
高华
机构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出处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7年第3期29-33,共5页
基金
985工程二--"科技与人文精神"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研究项目(985-HUST)
文摘
海上承运人的责任制度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内容当属海上承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海牙规则》所确定的承运人的过失责任原则是不完全过失责任制。从法理学角度来看,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是违反公平原则的。而从法律经济学的角度来看,维持不完全过失责任制仍是当前海上运输业水平还不够发达的情况下,一种比较有效率的做法。我国海商立法在优先考虑效率价值目标的同时,应兼顾公平价值,在当前基本保持现状的同时,对承运人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进行一种渐进式的修改和完善,以推动我国海运业和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
关键词
归责原则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公平
效率
Keywords
the determinative principle to carrier's liability
incomplete fault liability system
fairness
efficiency
分类号
D996.9
[政治法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题名 试论海商法取消承运人“航海过失免责”的必要性
被引量:1
4
作者
邵莹
机构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团委
出处
《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年第4期27-28,共2页
文摘
承运人航海过失免责制度从 1893年美国《哈特法》制定以来到今天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 ,至今仍在国际航运业中被普遍采用。通过借鉴美国 1999年 COGSA和 CMI框架文件中合理的部分 ,论述我国海商法取消承运人航海过失免则的规定 。
关键词
海商法
承运人
"航海过失 免责"
必要性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索赔方举证责任
Keywords
exemption from unpremeditated crimes in navigation or management of the ship
system of partial responsibility for unpremeditated crimes
the claimant′s responsibility for providing evidences
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题名 关于航海过失免责制度的探讨
被引量:1
5
作者
张立文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消费导刊》
2008年第2期253-253,共1页
文摘
航海过失免责制度的存废问题历来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立法的争论焦点。本文从该制度的历史发展、存在基础、《汉堡规则》的接受情况等方面加以考察,论证现阶段应保留航海过失免责制度。
关键词
航海过失 免责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汉堡规则
分类号
D91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D996.1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题名 承运人对管船过失的免责与海运保险条款对此的处理
被引量:3
6
作者
陆建明
出处
《黑龙江对外经贸》
2004年第7期38-39,共2页
关键词
承运人
国际贸易
海运保险条款
过失责任制
管船过失
保险费率
《海牙-维斯比规则》
免责条款
分类号
F840.63
[经济管理—保险]
F746
[经济管理—国际贸易]
题名 两种提单责任基础之比较
7
作者
周风翱
出处
《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1992年第1期57-61,共5页
文摘
我国远洋运输界和海商法界曾于《汉堡规则》制订前后,对该规则作了比较广泛深入的研究,发表了不少文章和译作,但内容多侧重于阐释其具体条款。本文力图另辟溪径,从规则的核心内容——提单责任基础入手,对《海牙规则》的“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和《汉堡规则》的“完全过失责任制”进行综合分析比较,剖析两者在本质和作用、表现形式、具体内容、法律根据等方面的异同点,阐述提单责任基础重大变革的丰富内涵,为我国的海商立法、司法和从法律上接受《汉堡规则》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
承运人
责任 基础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表现形式
提单
核心内容
法律根据
具体内容
免责条款
船舶适航
分类号
C55
[社会学]
题名 论我国《海商法》中承运人的义务与免责的关系
被引量:3
8
作者
王欣
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
出处
《中国海商法年刊》
1993年第1期102-115,共14页
文摘
在我国《海商法》中,承运人负有三项基本义务,即适航义务(47条)、管货义务(48条)、直航义务(49条)。与此同时海商法51条又规定了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12项免责事项,其中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承运人的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以及由于承运人的受雇人过失引起火灾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损坏,
关键词
《海商法》
中国
适航义务
管货义务
直航义务
免责事项
承运人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题名 二十一世纪海事立法走势探析
被引量:4
9
作者
司玉琢
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
出处
《中国远洋航务》
1998年第7期26-27,29,共3页
文摘
就海事立法而言,由于航海技术、设备和管理水平的发展完善,船方、货方力量对比的变化以及私法自由主义的衰落等原因,海上运输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获得了重新定位;近几十年来,随着保证海上人命安全和保护海洋环境呼声的高涨,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海事立法中公法领域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关键词
海事立法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国际公约
海洋环境
海上人命安全
完全过失责任制
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
标准合同
探析
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
分类号
D996.1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题名 低资产污染厂商的外部性规范制度设计
10
作者
于远光
杨凌
机构
西安交通大学金禾经济研究中心
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出处
《统计与决策》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3期61-63,共3页
基金
西安交通大学"985工程"二期资助项目(07200701)
文摘
责任规范制度与传统的环境政策一样也是一种用于规范环境外部性的方式。但是区别于传统的环境政策的方面,它设计的主旨是用于规制随机性的或者累积的污染事故。理论上如此,然而此制度在具体的实施中常常因为污染厂商的资产不足以弥补其造成的外部成本问题而削弱了其实施的有效性。文章通过数学模型对此类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引入责任因子和补贴制度来解决由于污染厂商的资产不足所导致的政策失灵问题。
关键词
严格责任制
过失责任制
激励相容约束
分类号
F224.9
[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题名 初论运单与提单
11
作者
罗诗刚
机构
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法规处
出处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
1994年第Z1期74-76,共3页
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已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它是严格按照国际标准来制定的,货物运输单证采用的是提单制,与国内沿海运输和内河运输的运单制是有所不同的,本文着重谈谈运单与提单的性质、区别以及今后如何统一的问题.运单:是我国目前国内水路运输中的主要运输票据之一,可作为合同,也可以作为提货凭证,也是商务货运事故处理的主要凭证之一.提单:我国海上外贸运输和到港澳地区的运输单证都是采用提单制,国际上的海上外贸运输也都是统一地采用提单制.1954年前,长江及我国其他内河也都是采用提单制.1954年下半年开始根据当时苏联计划经济模式,长江进行了运输票证改革,由当时的提单制改为运单制后,一直沿用到现在.1955年后全国内河水系也普遍由提单制改为运单制.提单按照国际上通用的解释是,由船长及承运人签发的,证明承托双方已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它具有以下性质:1.是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表明承运人已按提单所载内容收到货物。
关键词
提单转让
交付货物
托运人
外贸运输
运输票据
国内水路运输
完全过失责任制
记名提单
指示提单
承托
分类号
D922.295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题名 三个海运提单公约的比较研究
12
作者
郭志刚
机构
天津外轮代理公司
出处
《中国海商法研究》
1991年第1期291-305,共15页
文摘
国际私法是在解决处理涉外民事关系时发生的法律冲突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谈及国际私法,就离不开法律冲突。自十三、十四世纪意大利法则区别说产生以来,数百年来一直采用间接凋整方法解决法律冲突,即通过冲突规范指定各种民事关系的准据法。而在实践中。
关键词
汉堡规则
海牙规则
法律冲突
民事关系
维斯比
准据法
完全过失责任制
首要条款
免责事项
雇佣人
分类号
D966.19
[政治法律—法学]
题名 我国海上货运法律中的若干问题
被引量:1
13
作者
张忠晔
杨文贵
机构
交通部政法司
交通部政法司法律处
出处
《中国海商法研究》
1990年第1期19-27,共9页
文摘
众所周知,我国目前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国内沿海货物运输,采用了有很大差别的法律制度。对于国际货运,在我国海商法正式出台以前,以海牙规则为基础的提单公约和国际航运惯例仍将调整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关系,而我国目前正在制订的海商法,采用的是海牙——维斯比规则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
承运人责任
海牙规则
维斯比
托运人
汉堡规则
完全过失责任制
国内沿海
货物运输
《经济合同法》
国际航运
分类号
D966.19
[政治法律—法学]
题名 完善环境保护法中关于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14
作者
罗典荣
吴长德
出处
《政法论坛》
1984年第2期77-79,共3页
文摘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它既包括专门的环境保护法规,又包括各个部门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同样是一种违法行为,行为人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和其它法律一样。
关键词
法律责任
环境保护法规
完善环境
无过失责任制
环保法
纠纷案件
海洋环境
环境污染损害
法律关系主体
环保部门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题名 航空货运承运人责任浅析
15
作者
林桦
机构
国航西南公司飞机维修基地成都双流
出处
《民航科技》
2003年第4期53-56,共4页
关键词
航空货运
承运人
法律责任
过失责任制
赔偿责任
免责
《华沙公约》
分类号
F560.84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D993.4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题名 《海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问题
16
作者
周洪波
机构
上海恒建律师事务所
出处
《上海企业》
2015年第7期88-89,共2页
文摘
周律师:你好!我国X公司与某外国Y公司与2012年11月22日签订了购买铁矿石的CFR合同,X公司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日期为2013年2月1日至2月10日。由于Y公司租来的货轮在开往装货港途中未尽责速遣,结果使装货工作至2013年2月20日完成。承运人在接受Y公司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条款一致的提单。Y公司依此单据向银行办理了结汇手续,X公司也顺利付款赎单。
关键词
信用证规定
信用证条款
装货港
《海牙规则》
汉堡规则
保函
完全过失责任制
单证一致
目的港
与某
分类号
D920.5
[政治法律—法学]
D996.1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题名 国际海上货运规则中的航海过失免责条款
17
作者
唐鹏宇
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
出处
《财经政法资讯》
2014年第5期11-17,共7页
文摘
航海过失免责制度至今已发展了近百年。作为海商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多年以来,国际海运中的航海过失免责条款一直饱受争议。本文回顾了航海过失免责的历史变迁和发展轨迹,通过对《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和《鹿特丹规则》中航海过失免责条款不同规定的回顾,展开了对航海过失免责制度的存废一系列的讨论,比较分析航海过失免责制度存废的不同立场和理由。
关键词
航海过失 免责
汉堡规则
《海牙规则》
货运规则
托运人
免责条款
迟延交付
完全过失责任制
海运提单
货物灭失
分类号
F551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题名 自贸区试行沿海捎带的法律困境与突破
被引量:1
18
作者
谭学文
机构
广州海事法院
出处
《人民司法》
2018年第10期102-106,共5页
文摘
在自贸区建设中,允许中资非五星旗国际航行船舶从事沿海捎带业务是航运市场开放的重要举措之一。沿海捎带业务政策是一把双刃剑,对其试点和推广应保持谨慎态度,对该政策所引发的法律问题应提前研判。自贸区试行沿海捎带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航运市场主体的平等保护、海事司法中的人际法律冲突、沿海捎带政策与海商法的规定冲突等问题,进而影响我国开放航运市场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构。我国依据对等原则放开沿海捎带,虽符合我国的入世承诺及国际通行做法,但对未能享受该政策优惠的企业针对交通主管部门的行政诉讼亦应提前加以研判。针对沿海捎带案件所引发的海事人际法律冲突问题,应避免分段适用所产生的混乱,统一适用海商法的相关法律规定,适用不完全过失责任制、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制度。针对沿海捎带政策与海商法规定的冲突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依据立法法第十三条授权在自贸区内暂时调整适用海商法第四条的规定,从而在法治框架内引入沿海捎带业务政策。
关键词
法律困境
沿海
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海事赔偿责任 限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
政策优惠
国际航行船舶
航运市场
分类号
D923.9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D996.1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题名 “事情本身说明问题”格言及其应用
19
作者
赵维田
出处
《法学研究》
1985年第6期79-83,共5页
文摘
英美普通法系各国的侵权行为法中,有一句经常被引用的拉丁语格言:"事情本身说明问题(res ipsa loquiTur)"。这句格言所表述的虽属程序法中的一种证据规则,但却是与赔偿责任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对公共承运人责任规则,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关键词
过失责任制
普通法系
英美法系
事情本身
华沙公约
推定过失
侵权法
侵权行为法
被告
普通承运人
公共承运人
无过失 责任
航空运输企业
航空公司
责任 规则
民间文学
格言
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