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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美国和加拿大竞技体育中的过度暴力问题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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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水明
叶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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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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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体育学刊》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4期78-83,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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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近年来,随着世界竞技体育的蓬勃发展,竞技体育的过度暴力行为时有发生,其社会危害性正在凸显。美国、加拿大作为竞技体育大国,在认定和处理过度体育暴力方面有其独到的认识和经验,其处置方式包括立法、判例法和联盟3种。刑事检控体育过度暴力行为具有可行性,但会遇到相当大的障碍,包括观念障碍、宪法障碍,其中最大的障碍是"同意原则"。同意作为抗辩事由,可有效阻却刑事责任。我国在处理此类行为时,没有统一的标准。借鉴美、加的经验,建议我国应从4个方面逐步完善,即完善体育专项立法、强化司法、推动体育联盟自治以及加强竞技规则的科学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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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体育法学
过度暴力
竞技体育
抗辩事由
美国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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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sport law
excessive violence
competitive sports
ground for defense
USA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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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80-05
[文化科学—运动人体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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