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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柏拉图的正义与幸福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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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清华 《江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22-27,共6页
柏拉图的《理想国》提出了构建一个正义的城邦的规划,目的是使得城邦和公民都获得真正的幸福。其方式是通过由低到高的心灵教育,达到正义。柏拉图的被定义为心灵和谐的正义是否具有通常的道德内涵,以及它能否保证人获得幸福,是一个有争... 柏拉图的《理想国》提出了构建一个正义的城邦的规划,目的是使得城邦和公民都获得真正的幸福。其方式是通过由低到高的心灵教育,达到正义。柏拉图的被定义为心灵和谐的正义是否具有通常的道德内涵,以及它能否保证人获得幸福,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本文认为,这个初步的定义下的正义,确实可以使人获得幸福。但是能够使人达到真正的幸福的正义,却是从最高的善中获得的。哲学家以善自身的知识对公民进行教育和对城邦进行统治,就是为了从根本上实现正义,从而使得国家整体获得幸福。而哲学家放弃最高的幸福"回到洞穴"这个看似悖论的问题,其症结在于个人的幸福与善自身所要求的普遍幸福之间的冲突。一般公民在柏拉图的理想国家中是否真正的幸福,也获得新的解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正义 幸福 返回洞穴 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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