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浅议物权法背景下的林权保护
被引量:1
- 1
-
-
作者
徐彩曦
-
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宣传部
-
出处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年第4期13-16,共4页
-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我国民法典制定中的环境法律问题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
文摘
林业物权的保护要遵循《物权法》第三章规定的物权保护的基本规范,其核心内容即落实这些物权请求权。按照《物权法》规定的物权请求权类型,明确其一般原理在林业物权保护中的应用。就其内容而言,主要涉及林业物权请求权,即物权人为了保全和恢复物权的完满状态,而以侵害人为对象所享有的请求权,当该请求权因为侵害人不配合而难以实现时,物权人可以据此诉诸法院,请求法院支持其主张。可以说,林业物权保护的核心内容,即落实这些物权请求权。
-
关键词
林权
物权请求权
确认物权
返还物权
-
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
-
题名共有物返还之诉——原告适格问题之思考
- 2
-
-
作者
徐雪纯
-
机构
华侨大学法学院
-
出处
《北方经贸》
2018年第6期62-64,共3页
-
基金
华侨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资助项目(1611409043)
-
文摘
共有物权纠纷时常发生,共有物返还之诉作为共有物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手段之一,理应以一个独立的诉讼形态进行规定,但我国大陆地区民事诉讼立法及司法实践并非如此,而是不区分共有形态的对共有物诉讼采取强制一同审理,此种做法既不符合共有物诉讼的原则也不利于保护共有人的自由处分权。其中原告适格问题是诉讼程序的起始点,只有解决了此问题诉讼才有继续的可能性,故而本文将从实体法以及程序法的相关制度构建进行浅析。
-
关键词
共有
共有物之返还请求权
当事人适格
-
Keywords
Owned by all
The right of return of common matter
Litigant fitness
-
分类号
D915.2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
-
题名再论指示交付及其后果
被引量:8
- 3
-
-
作者
崔建远
-
机构
清华大学法学院
-
出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62-67,共6页
-
文摘
中国物权法第26条关于指示交付的规定有利有弊,对于其利,必应否定;对于其弊,在解释论上,应最大限度地限缩其中所言"法"的范围,将若干第三人无权占有的情形视为"依法",而不作为"违法"对待。不宜一概否定指示交付场合让与物权的返还请求权。"出让人转让被人盗窃或遗失的手表一块,此时转让的返还请求权应包括对第三人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之说,是合适的,不应否认。
-
关键词
指示交付
债权的返还请求权
物权的返还请求权
无占有动产的让与
-
Keywords
indication delivery
the right of claim to return the creditor' s rights
the right of claim to return thereal rights
transfer personal property of no possession
-
分类号
D923.9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