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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科举试卷违式问题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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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学深 《古代文明(中英文)》 2024年第4期112-122,M0006,共12页
清代科举制度在承继明代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完善。自顺治二年恢复乡试起,清廷就开始对科场试卷违式问题高度关注,制定了相应的科场条例,并将这种严苛而烦琐的制度坚持至科举制终结。清代科场试卷违式可分为临文敬避、抬写格式与杂项违式... 清代科举制度在承继明代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完善。自顺治二年恢复乡试起,清廷就开始对科场试卷违式问题高度关注,制定了相应的科场条例,并将这种严苛而烦琐的制度坚持至科举制终结。清代科场试卷违式可分为临文敬避、抬写格式与杂项违式三大类。若有违反者,清廷将通过罚科、黜落、革除功名和降调等手段对涉事士子、官员进行处罚。这就要求应试者在各级别、各场次考试中始终保持高度的注意力,以避免因试卷违式而带来的惩处。故而,平衡乡会试三场考试,而非仅仅“首重头场”,是清代士子在科举考试中的应对策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科举 试卷 违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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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州县司法中的“遵用状式”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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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佩林 吴冬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7年第3期46-55,共10页
"遵用状式"是清代县衙维护地方诉讼秩序的一项基本规定,然而,在诉讼实践中,由于涉讼者贫穷、受衙役搕索、制度改变等因素,"违式"呈状的现象时有发生。既然有制度规定,州县官对"违式"词状当以驳回为要,而... "遵用状式"是清代县衙维护地方诉讼秩序的一项基本规定,然而,在诉讼实践中,由于涉讼者贫穷、受衙役搕索、制度改变等因素,"违式"呈状的现象时有发生。既然有制度规定,州县官对"违式"词状当以驳回为要,而事实上牧民之官却多受理此状。两造的违式递呈与县官的准理违式状,究其实质是两者基于地方法规与社会现实的一种博弈。违式递呈展现了清代州县诉讼实态的多重面相,州县官对违式状的不同处理则反映了他们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理讼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遵用状 违式 诉讼秩序 理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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