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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违法人遇险不救的责任分析
1
作者 徐晓玲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第12期76-78,共3页
民事义务的来源包括法律规定的义务、当事人约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和先行为引起的义务。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如果权利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合法,无需过问该权利的来源是否合法,违反该权... 民事义务的来源包括法律规定的义务、当事人约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和先行为引起的义务。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如果权利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合法,无需过问该权利的来源是否合法,违反该权利对应的义务就会产生民事责任。如果权利主体享有的权利不合法,相应的"义务人"就不会有履行该"义务"的法律要求,违反该"义务"自然不会产生民事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违法人 遇险不救 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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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的特点:在有关程序分流和受害人与违法人调解决定制作中的交流
2
作者 海因兹.梅斯梅尔 乔红星 《研究生法学》 2001年第2期105-112,共8页
法庭中的交流法庭中的交流与日常生活中可以用来解决人际间关系的各种交流理解规则不同,它的特点是具有作为语言障碍的严格限制。由于法律程序较少的注意意见的一致而更多的注重意义的明确、法律的约束力,并且,最重要的是迅速的做出对... 法庭中的交流法庭中的交流与日常生活中可以用来解决人际间关系的各种交流理解规则不同,它的特点是具有作为语言障碍的严格限制。由于法律程序较少的注意意见的一致而更多的注重意义的明确、法律的约束力,并且,最重要的是迅速的做出对与错的判决,他们需要特殊的程序规则。在法庭上,复杂的社会行为必须被简化,直到它们被归人法典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中。法律的理性已通过贯彻做出判决策略得以证明,它并不需要和当事人的心理和情景经历完全一致。但是,当事人只注重'存在改变的实际效果'。他们知道事件的详细情况,但对正当程序知之甚少。把法律外的事件转化为司法事件很少是十分清晰的。本文以非协调性的渐知视角(incongruent cognitive perspectives)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程序正义 程序分流 受害人 违法人 调解决定 交谈行为 协议结构 行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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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违法人员教育矫治问题研究
3
作者 赵婧竹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58-61,共4页
劳动教养制度曾是我国邪教违法人员教育矫治的主要制度之一。"后劳教时代"有关邪教违法人员处置和教育矫治的相关问题接踵而至。文章通过分析我国原有邪教型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矫治概况和存在问题,指出"后劳教时代"... 劳动教养制度曾是我国邪教违法人员教育矫治的主要制度之一。"后劳教时代"有关邪教违法人员处置和教育矫治的相关问题接踵而至。文章通过分析我国原有邪教型劳动教养人员教育矫治概况和存在问题,指出"后劳教时代"邪教人员违法行为教育矫治的现实困境,通过分析国内涉邪人员教育矫治创新做法,提出"后劳教时代"解决邪教违法人员教育矫治问题的构想:一是完善邪教人员违法行为处置体系;二是改革邪教违法人员教育矫治方法,提出对违法行为轻微的邪教违法人员进行社会矫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后劳教时代 邪教违法人 教育矫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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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霞浦县公安局开展在拘违法人员教育感化专项行动
4
作者 叶斌 惠宁宁 《人民法治》 2017年第6期100-102,共3页
为进一步更新拘留所监管工作理念,不断摸索、大胆尝试监管工作模式和管教方法,2016年4月,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公安局立足于“管理、教育、服务”三位一体的“三项重点工作”理念,逐步完善“大封闭、小开放”“外紧内松”的拘留所管教新模... 为进一步更新拘留所监管工作理念,不断摸索、大胆尝试监管工作模式和管教方法,2016年4月,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公安局立足于“管理、教育、服务”三位一体的“三项重点工作”理念,逐步完善“大封闭、小开放”“外紧内松”的拘留所管教新模式,探索“管教结合、重在教育、立足转化、打牢基础”的教育工作新路径,进一步加强对在拘违法人员教育感化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本着“教育、挽救、感化”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在拘违法人员教育感化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人 福建省宁德市 警营文化 社区戒毒 工作方针 职能特点 社会治安 党委委员 社会效果 帮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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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查“劣质楼”追究违法人
5
作者 耕夫 《中国房地产业》 1996年第9期46-46,共1页
日前,武汉市作出决定,从即日起至明年5月,全市将自上而下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重点查处建设工程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及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清除腐败现象,促进全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长江经济带的开放开... 日前,武汉市作出决定,从即日起至明年5月,全市将自上而下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重点查处建设工程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及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清除腐败现象,促进全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长江经济带的开放开发,加快了武汉市的城市建设步伐。据统计,该市现有建设工地4000多个,去年完成建设安装产值80亿元,创造了一大批优质工程,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吸纳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对社会的稳定和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近几年改革不配套、工程建设方面的法规相对滞后,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监控等原因,建筑行业中违法违纪经济犯罪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有的工程不立项、不报建、少报多建,逃避监督;有的决算超概算,变相提高工程造价标准,扩大营建规模和标准:有的不按规定招标发包,而是利用工程发包权,私自授受,索取贿赂,收取回扣,谋取非法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人 执法监察 武汉地区 武汉市 建设工程项目 经济犯罪现象 违法违纪行为 点查 建设工地 长江经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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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查案成被告 违法人意外获胜诉——衡阳市一桩查处违法贩烟案诉讼始末
6
作者 肖章 《经贸导刊》 1997年第3期40-41,共2页
湖南省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南分局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因依法查扣巨额违章购销香烟而走上被告席,而更没有想到的是,这场在他们看来应该是胜券稳操“民告官”案件,自己会在一审二审中连连败诉。这意外的结果,令城南分局的全体干部莫不感... 湖南省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南分局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因依法查扣巨额违章购销香烟而走上被告席,而更没有想到的是,这场在他们看来应该是胜券稳操“民告官”案件,自己会在一审二审中连连败诉。这意外的结果,令城南分局的全体干部莫不感到吃惊和困惑。 一 事情的起因并不复杂。1996年5月20日10时30分左右,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南分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得知当晚将有一车号为湘D·04345的跃进牌双排座货柜车从广东非法运烟到衡阳市江东区163医院、415医院、玄碧塘、区路里等地段卸货。查获非法贩运、打击投机倒把行为是工商行政机关依法应尽的职责之一,于是城南工商分局在报请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后,即出动工商干部于当日22时许,将尹春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衡阳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 违法人 工商分局 被上诉人 卷烟 违法行为 行政行为 中级人民法院 工商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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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严管控吸毒违法人员制止吸毒违法行为的思考
7
作者 汪宇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第3期25-28,共4页
新型毒品危害的不仅是吸毒者本人,还包括其家人乃至社会。禁毒工作要立足社区,多管齐下。通过加强禁毒宣传、强化在册及隐性吸毒人员管理,控制吸毒违法行为滋生场所等措施,不断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建设。
关键词 吸毒违法人 禁毒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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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轻微违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的法理依据
8
作者 孙晔 《探索与求是》 1995年第8期29-30,共2页
对轻微违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的法理依据孙晔近几年来,我国农村社会治安问题比较严峻,严重刑事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此外,还有一些"大法不犯,小法常犯"的轻微违法犯罪人员。这些人横行乡里、危害群众、阻碍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严... 对轻微违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的法理依据孙晔近几年来,我国农村社会治安问题比较严峻,严重刑事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此外,还有一些"大法不犯,小法常犯"的轻微违法犯罪人员。这些人横行乡里、危害群众、阻碍农村工作的正常开展,严重影响着农村社会秩序的稳定。为了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制教育 违法犯罪人员 违法人 综合治理 农村社会治安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维护社会稳定 普及法律常识 道德教育 法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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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违纪违法人员的心理特征及对策
9
作者 仇涛 《开采》 2002年第4期37-37,27,共2页
在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的过程中,仍然有些党员干部置党纪、政纪、国法于不顾,这种现象已经越来越成为令人深忧和普遍关注的热点。本文就这一问题谈些看法。
关键词 违纪违法人 心理特征 反腐败斗争 放纵心理 失衡心理 侥幸心理 中国共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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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严厉查处违法人工授精
10
《中国生育健康杂志》 2005年第4期235-235,共1页
最近,卫生部通报对武汉广德妇科医院违法开展人工授精技术的查处情况,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立即对辖区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清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 最近,卫生部通报对武汉广德妇科医院违法开展人工授精技术的查处情况,并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立即对辖区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的清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进行采集、提供精子的机构,要给予严厉惩处,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相关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卫生部 违法行为 人工授精 辅助生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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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菜农交通违法人性执法体现法律温度
11
作者 万周 《人民法治》 2022年第14期46-46,共1页
罪错当追责。按照一般执法思维,菜农驾车误闯限行道路,已构成实质意义上的交通违法,理应受到处罚。然而,河南交警并不拘泥于固有思维,而是人性化执法,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值得点赞。法律的特质要求执法不得有任何折扣,但法律的刚性与人性... 罪错当追责。按照一般执法思维,菜农驾车误闯限行道路,已构成实质意义上的交通违法,理应受到处罚。然而,河南交警并不拘泥于固有思维,而是人性化执法,体现了法律的温度,值得点赞。法律的特质要求执法不得有任何折扣,但法律的刚性与人性化执法二者之间并非完全对立。因此,如何在维护法律权威与释放人性温度之间找准平衡点,历来都是执法部门探索的难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权威 交通违法 人性化执法 执法部门 追责 平衡点 实质意义 固有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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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人负咎逃罚执法者处境尴尬:对某市渔政站查处一起收购运输青蛙案的评析
12
作者 靳宝权 周万云 《行政法制》 2000年第4期43-43,共1页
关键词 收购运输青蛙案 渔政站 行政处罚 程序违法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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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住建系统内违纪违法人数呈上升趋势
13
《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 2014年第3期13-13,共1页
本刊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违纪违法人数呈上升趋势。通报称,违纪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违纪违法人数呈上升趋势,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 本刊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违纪违法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违纪违法人数呈上升趋势。通报称,违纪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违纪违法人数呈上升趋势,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贪污贿赂问题仍然突出,失职渎职问题上升较快;领导干部、基层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违纪违法比较突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上升趋势 建设系统 违纪 法人 违法行为 反腐倡廉 领导干部 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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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住建系统内违纪违法人数呈上升趋势
14
《住宅与房地产》 2014年第4期32-33,共2页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消息称,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违纪违法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指出,2013年违纪违法问题和消极腐败现象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一些部门和行业仍然易发多发。主要表现为:违纪违法人...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消息称,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组监察局对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3年违纪违法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指出,2013年违纪违法问题和消极腐败现象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一些部门和行业仍然易发多发。主要表现为:违纪违法人数呈上升趋势,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贪污贿赂问题仍然突出,失职渎职问题上升较快:领导干部、基层单位人员、事业单位人员违纪违法比较突出;沿海发达地区、经济发展较快地区发案较多,发生在省级、副省级市和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案件上升较快:案发部位集中,违纪违法出现一些新的形式和手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纪委监察部 违纪违法 建设系统 法人 消极腐败现象 沿海发达地区 单位人员 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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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犯违法所得处理的责任模式 被引量:2
15
作者 熊波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7期92-108,共17页
不同于个人犯罪的违法所得处理,共犯责任模式的确立和运用较为复杂,这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司法实践的一大难题。连带责任理论的主流观点面临从违法性共同到违法所得处理连带的简单推导、多重原因与共犯个人责任理论的背离、理论根基与共犯... 不同于个人犯罪的违法所得处理,共犯责任模式的确立和运用较为复杂,这已经成为目前我国司法实践的一大难题。连带责任理论的主流观点面临从违法性共同到违法所得处理连带的简单推导、多重原因与共犯个人责任理论的背离、理论根基与共犯客观因果关系脱节等诸多问题,其不应作为普遍方法。违法所得处理性质和范围的两大基础因素能够对共犯责任模式的选择产生重大影响,违法所得处理的独立性刑罚附随措施以及团体获取全部财产的范围,决定了共犯需要在个人提供的团体作用力范围内对团体违法所得承担责任。为全面评价共犯作用力范围内团体违法所得的责任承担,刑法应塑造作用力责任理论。作用力责任理论并非团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的简单化组合,其在多元正义责任理论的基本指引下,涵盖了共犯作用力的团体违法所得的责任对象、个人作用力范围内的按份责任的两方面内容。作用力责任理论的共犯违法所得处理可以在确定按份标准的基础上,对客观无法追缴的共犯份额外的责任承担进行类型化分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犯 违法所得 连带责任 作用力责任 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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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的正义——基于《监察法》没收违法所得条款之诠释 被引量:1
16
作者 江国华 《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4年第1期28-39,共12页
《监察法》中的违法所得没收条款,系任何人不得因自身的不法行为获得利益原理的具体体现,不让贪腐分子因腐败获益、补充常规监察手段不足以及加强国际反腐败合作是其价值基础。从属性上看,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让利益状态恢复到违法之前... 《监察法》中的违法所得没收条款,系任何人不得因自身的不法行为获得利益原理的具体体现,不让贪腐分子因腐败获益、补充常规监察手段不足以及加强国际反腐败合作是其价值基础。从属性上看,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是让利益状态恢复到违法之前的保安处分,属于典型的对物程序和缺席审判程序。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须符合特定的罪名范围要求,被调查人的状态要求,案件重大、复杂且有必要继续调查,以及没收财产范围等要求。为确保没收程序的合法正当,应加强对监察机关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司法审查等三个阶段的程序控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所得没收 缺席审判 追逃追赃 监察程序 《监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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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型内幕交易共同违法的认定标准与处断规则
17
作者 赵吟 《证券市场导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15-26,共12页
实践中,针对泄露型内幕交易的行政执法存在对泄密人处罚的选择性缺失和对泄密人与受密人共同违法认定标准过于严格的问题。这并非证券执法机关主动选择的结果,而是客观上存在因果关系难以认定的困难。鉴于分割审视单纯泄密行为与受密后... 实践中,针对泄露型内幕交易的行政执法存在对泄密人处罚的选择性缺失和对泄密人与受密人共同违法认定标准过于严格的问题。这并非证券执法机关主动选择的结果,而是客观上存在因果关系难以认定的困难。鉴于分割审视单纯泄密行为与受密后交易行为不利于全面打击泄露型内幕交易,构建一套严谨、合理的泄露型内幕交易共同违法认定标准与处断规则十分必要。本文借鉴刑法的三阶层体系,在分析泄露型内幕交易共同违法“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三个要素的基础上,认为:在认定环节,应采用“行为共同标准”,将泄密人与受密人的行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审视,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内幕交易的认定条件,进而分析二者行为的结合是否对同时反向交易方的利益造成了损害。在处断环节,应根据“责任主义”原则,分别评估泄密人和受密人的主观意图并进行归责和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泄露型内幕交易 共同违法 责任主义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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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化时代下可罚的违法性理论的溯源思考和本土进路
18
作者 王志远 罗米兰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4年第3期98-113,共16页
“轻罪化时代”亟需建构限制轻罪入罪的机制。“但书”规定是现成的实体法方式,但其在轻罪治理实践中陷入瓶颈。可罚的违法性在我国有天然的法规范土壤,为畅通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奠定理论基础。可罚的违法性是指,行为既符... “轻罪化时代”亟需建构限制轻罪入罪的机制。“但书”规定是现成的实体法方式,但其在轻罪治理实践中陷入瓶颈。可罚的违法性在我国有天然的法规范土壤,为畅通我国《刑法》第13条“但书”条款奠定理论基础。可罚的违法性是指,行为既符合构成要件,又不存在阻却事由,若没有达到可罚的违法性,不成立犯罪。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创设之初是用于轻微罪的出罪,其中缓和的违法一元论最契合我国轻罪治理。发展至今,可罚的违法性理论在我国已经异化,不但将刑罚反向融入犯罪成立的判断,而且进一步加深了刑法对前置法的从属性。应当将可罚的违法性单独置于第四阶层,宏观把握轻罪行为的入罪与否,并将可罚的违法性理论贯穿于“但书”规定的司法适用,充分激活“但书”条款在轻罪治理中的潜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轻罪治理 可罚的违法 缓和的违法一元论 阶层独立说 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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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融合”: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研究
19
作者 张昱 金超然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19,共19页
社会工作服务已经成为开展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的重要力量,但已有研究呈现出对服务对象生活世界忽视与割裂的倾向,将未成年人从其原有的生活境遇中抽离出来,将不同的支持系统割裂开来,这样一来就难以保障矫治工作有效性的持续... 社会工作服务已经成为开展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工作的重要力量,但已有研究呈现出对服务对象生活世界忽视与割裂的倾向,将未成年人从其原有的生活境遇中抽离出来,将不同的支持系统割裂开来,这样一来就难以保障矫治工作有效性的持续发挥。本研究从情境性和能动性视角出发,以社会分层为基本理论视角,沿着“身份—社会分层+社会支持—生活境遇”的分析框架,探索更具全面性、过程性的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研究发现,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生活境遇集中表现为“入坑”,即未成年人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后,社会地位下降,进而面临滑入下一社会阶层(“入坑”)的风险。而社会支持的无效、越轨亚文化的引力与社会排斥的压力,构成了其在“坑”中的生活境遇,使得未成年人难以自拔。据此,研究提出了“挽回—融合”式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模式。这一模式分为挽回和融合两个阶段,挽回阶段的主要目标是促进未成年人回归原有社会阶层,融合阶段的主要目标则是促进未成年人与回归的社会阶层实现良好交融。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经常提及的挽救与融入相比,挽回与融合具有更多能动性视角和包容性的环境力量。挽回强调未成年人的自愈力和主体地位,社会工作者主要作为陪伴者,着力激发其内在生命力量;融合则强调个人与社会的“双向奔赴”,社会工作者从个体与社会两个方面共同着力,促进回归社会这一目标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 社会工作 服务模式 挽回 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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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惩戒委员会认定违法审判责任的困境及其因应
20
作者 洪丹娜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275-288,共14页
法官惩戒委员会认定违法审判责任具有权力专属性,其正当性在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专门逻辑,并意在防止对司法权的不当干预。惩戒委员会审议范围确定的基准应与司法自由裁量权相链接。不涉及自由裁量权判断的违法审判责任的认定,只需... 法官惩戒委员会认定违法审判责任具有权力专属性,其正当性在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专门逻辑,并意在防止对司法权的不当干预。惩戒委员会审议范围确定的基准应与司法自由裁量权相链接。不涉及自由裁量权判断的违法审判责任的认定,只需通过查清事实便可作出认定,无需法官惩戒委员会介入。为进一步框定法官惩戒委员会的审议范围,有必要澄清《法官法》第四十六条第四、五项与其他各项所涉违法审判责任的关系,阐释第四、五项两种违法审判责任的构成要件。化解法官惩戒委员会认定违法审判责任的困境,应在立法上明确法官惩戒委员会的审议是追究法官违法审判责任的前置程序,并强化法官惩戒与纪检监察工作双向衔接,同时还需要细化《法官法》第四十六条第四、五项的具体情形。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官惩戒委员会 违法审判责任 正当性 司法自由裁量权 权力专属性 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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