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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行政处罚中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制止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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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保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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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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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33-44,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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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上海市高原学科(行政法)"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行政法)"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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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行政处罚法》在总则部分确立了处罚与纠正相结合的原则,这一原则若明若暗地包含了行政主体制止违法行为的义务。然而,行政处罚实践证明,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更多将重点集中于对违法行为的制裁上,没有或者很少同时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从深层次分析,其所追求的仅仅是对行政秩序和行政权威的维护,与行政法治的精神背道而驰。只有建立行政处罚中违法行为制止制度,才能纠正行政处罚将报应和制裁作为目的的片面观念,从而使这一制度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基于此,必须建构行政处罚辅助权威制度、行政处罚去利益化制度、行政处罚后评估制度和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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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制裁
违法行为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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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illegal behavior sanction
stopping illegal behavi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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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1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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