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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减的违法身份概念之提倡——以日本共犯与身份理论为借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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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洪兵 《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6期116-124,共9页
日本共犯与身份理论中的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可以为我们所借鉴。为解决均具身份者共同犯罪的定性问题,有必要引进"加减的违法身份"的概念。结合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保险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公司人员受贿罪、挪... 日本共犯与身份理论中的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可以为我们所借鉴。为解决均具身份者共同犯罪的定性问题,有必要引进"加减的违法身份"的概念。结合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职务侵占罪、保险诈骗罪、贪污罪、受贿罪、公司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等的主体即为加减的违法身份。均具身份者教唆、帮助对方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的,以实行犯所触犯的罪名作为共犯的罪名。均具身份者共同实施实行行为的,均构成对方罪名的共同正犯,除非存在刑法第382条第3款"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的明确规定,均以各自的罪名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身份 罪名 共同正犯 教唆 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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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分类的尝试——以日本刑法第65条的规定为视角 被引量:2
2
作者 陈洪兵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7年第4期145-150,共6页
日本刑法第65条第1项规定的是违法身份,第2项是责任身份;参与违法身份的,只能构成以此身份为要件的罪名的教唆犯或帮助犯,参与责任身份的,对于非责任身份者,应以非责任身份者所对应的罪名定罪处罚。贪污罪的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属于责任身... 日本刑法第65条第1项规定的是违法身份,第2项是责任身份;参与违法身份的,只能构成以此身份为要件的罪名的教唆犯或帮助犯,参与责任身份的,对于非责任身份者,应以非责任身份者所对应的罪名定罪处罚。贪污罪的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属于责任身份,而受贿罪的主体国家工作人员属于违法身份,因此,国家工作人员指使其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亲属收受财物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间接正犯,其亲属构成受贿罪的帮助犯。普通公民伙同邮政人员私自开拆他人信件的,普通公民构成侵犯公民通讯自由罪,而邮政人员构成私自开拆邮件罪。刑讯逼供罪的主体司法工作人员属于责任身份,非司法工作人员伙同进行刑讯逼供的,不以刑讯逼供罪定罪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日本刑法第65条 违法身份 责任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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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之价值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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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婉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4年第2期114-117,共4页
犯罪实体应以价值或目的为出发点,以违法与责任为支柱,进而在身份犯罪中区分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违法身份是犯罪构成的前提,责任身份是刑事责任大小的依据。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的分类,具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和实质价值,可以更好地解决身... 犯罪实体应以价值或目的为出发点,以违法与责任为支柱,进而在身份犯罪中区分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违法身份是犯罪构成的前提,责任身份是刑事责任大小的依据。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的分类,具有充分的理论基础和实质价值,可以更好地解决身份犯的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身份 责任身份 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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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录公民违法犯罪身份信息引发问题的思考 被引量:3
4
作者 林崇寿 洪双敏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12-14,共3页
互联网的发展,"大数据"信息化的运用,极大地提升了公安机关打击、管理、服务的效能,但是错录公民违法犯罪身份信息不仅造成了无辜群众工作和生活的不便,侵犯了公民的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执法形象和公信力,应引起各级... 互联网的发展,"大数据"信息化的运用,极大地提升了公安机关打击、管理、服务的效能,但是错录公民违法犯罪身份信息不仅造成了无辜群众工作和生活的不便,侵犯了公民的权益,而且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执法形象和公信力,应引起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本着"执法为民、有错必究"的原则,从强教育、改错误、借科技、建机制等方面纠正错录公民违法犯罪身份信息,提升数据准确率,更好地为社会和谐与稳定服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民违法犯罪身份信息 纠正错录 引发问题 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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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真正身份犯共犯问题的思考
5
作者 李志恒 《太原大学学报》 2016年第3期26-33,共8页
真正身份犯的共犯有三个基本问题需要解决:无身份者加功于有身份者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定性问题;有身份者加功于无身份者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定性问题;不同身份者共同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定性问题。解决问题的核心在于我们应该保有什么样的刑法观... 真正身份犯的共犯有三个基本问题需要解决:无身份者加功于有身份者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定性问题;有身份者加功于无身份者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定性问题;不同身份者共同实施真正身份犯的定性问题。解决问题的核心在于我们应该保有什么样的刑法观,选择哪一种共犯正犯的区分标准以及如何理解共犯正犯之间违法连带性与违法身份连带的关系。在中国刑法语境下,结果本位的刑法观、规范的形式客观说以及违法身份的连带应为我们所坚持,真正身份犯的共犯的基本问题也可在此立场与前提下得到妥善解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真正身份犯共犯 结果本位刑法观 规范的形式客观说 违法身份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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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身份的实质客观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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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宣 《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47-56,共10页
客观属性系刑法身份本质内涵。刑法身份由构成身份与责任身份组成。犯罪论体系影响构成身份性质,三阶层构成要件论体系是构成身份成立的理论基础。身份依附于行为人,行为人系构成要件要素,构成要件系违法行为类型,构成身份分为构成的违... 客观属性系刑法身份本质内涵。刑法身份由构成身份与责任身份组成。犯罪论体系影响构成身份性质,三阶层构成要件论体系是构成身份成立的理论基础。身份依附于行为人,行为人系构成要件要素,构成要件系违法行为类型,构成身份分为构成的违法、责任身份。身份法益侵害危险系违法身份本质;理论上身份非难可能性系构成的责任身份之本质,但身份不能为非难对象与且有责性本质相悖,故该身份不存在,构成身份系违法身份。责任身份影响刑罚轻重,系量刑情节,刑罚目的系其存在根据。刑法身份由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构成。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违法身份 (构成的)责任身份 犯罪论体系 实质客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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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犯共犯教义学原理的重构与应用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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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啸天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387-409,共23页
长期以来,我国学界都根据真正身份、不真正身份这一形式化区分标准来解决身份犯的共犯问题,并认为真正身份起连带作用,不真正身份起独立作用。但是,身份的形式化区分无法决定身份的实质作用。联系违法与责任对身份进行功能性重构是我们... 长期以来,我国学界都根据真正身份、不真正身份这一形式化区分标准来解决身份犯的共犯问题,并认为真正身份起连带作用,不真正身份起独立作用。但是,身份的形式化区分无法决定身份的实质作用。联系违法与责任对身份进行功能性重构是我们所应当选择的理论进路。在违法身份、责任身份这一实质化区分的基础上,根据限制从属性原理,"违法身份起连带作用、责任身份起个别作用"的教义学原理能够被证成。这一教义学原理能够合理解决身份犯的共犯问题,从而具备良好的应用功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作用 违法身份 责任身份 违法身份连带 责任身份个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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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与身份的中国问题 被引量:12
8
作者 陈洪兵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63-74,共12页
即便我国刑法总则缺乏共犯与身份的明文规定,通过借鉴域外理论与判例经验,根据共犯规定及共犯原理,也能妥当处理共犯与身份问题。根据身份是影响行为的法益侵害性还是行为人的非难可能性,可将身份区分为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非身份者参... 即便我国刑法总则缺乏共犯与身份的明文规定,通过借鉴域外理论与判例经验,根据共犯规定及共犯原理,也能妥当处理共犯与身份问题。根据身份是影响行为的法益侵害性还是行为人的非难可能性,可将身份区分为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非身份者参与违法身份犯罪的,虽成立违法身份犯的共犯,但应减轻处罚;非身份者参与责任身份犯罪的,应分别定罪处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只是一种责任身份,其伙同公司人员侵占本单位财产、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分别成立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人员则相应成立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犯 身份 违法身份 责任身份 分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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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共犯与身份”的教义学迷思:“主从犯体系”下身份要素的再定位 被引量:6
9
作者 夏伟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3期172-183,共12页
我国"主从犯体系"不同于德日区分制体系,主要表现为作用分类法与分工分类法具有实质差异、主犯判断与正犯评价存在根本区别。在欠缺身份犯总则性规定的前提下,不宜直接运用德日区分制体系下的"共犯与身份"理论来解... 我国"主从犯体系"不同于德日区分制体系,主要表现为作用分类法与分工分类法具有实质差异、主犯判断与正犯评价存在根本区别。在欠缺身份犯总则性规定的前提下,不宜直接运用德日区分制体系下的"共犯与身份"理论来解决相关问题,而应当对其进行中国语境的转化。据此,"违法的连带性"应转换为"违法的共同性","责任的个别化"应蜕变为对"不法程度"及责任要素的双重评价。故而,在"主从犯体系"下,身份的作用仅限于两点:一是在整体上或共同违法意义上作为犯罪构成要件,从而在非身份者与身份者实施的共同犯罪中,身份者未必都是主犯,也可以是从犯或胁从犯;二是在归责意义上,非身份者的责任在同等条件下相对于身份者会有所克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犯与身份 违法身份 责任身份 共同违法构成要件 责任克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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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与身份问题研究
10
作者 白森 《刑事法判解》 2019年第2期15-41,共27页
身份共犯是身份犯和共犯相结合的问题,其核心问题在于解决特殊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在无身份者加功有身份者、有身份者利用有故意的无身份者实现犯罪的,以及不同身份者共同实行犯罪行为的情况,存在诸多的争论。对... 身份共犯是身份犯和共犯相结合的问题,其核心问题在于解决特殊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犯罪的定罪量刑问题。在无身份者加功有身份者、有身份者利用有故意的无身份者实现犯罪的,以及不同身份者共同实行犯罪行为的情况,存在诸多的争论。对刑法中身份犯区分的类型,无论是"构成身份与加减身份""定罪身份与量刑身份",还是"真正身份犯与不真正身份犯"的分类,都不能在理论上妥当解决身份共犯的问题。对身份共犯,应提倡违法身份与责任身份的区分方式,在坚持犯罪的本质是法益侵害的基础上,以法益侵害为标准,在犯罪的实体是违法与责任的框架内,实质性的判断身份犯中的"身份"属于违法要素还是责任要素,从而确定违法的身份还是责任的身份。对具体问题的处理,要在区分违法身份和责任身份的前提下,坚持共犯限制从属性等共犯的基本原理,采取行为共同说,以违法是连带的、责任是个别的为原则,结合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与地位,解决相关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身份 共犯 违法身份 责任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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