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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电老虎”吞噬五人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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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光进
孙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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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人大建设》
2003年第3期28-2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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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一个地处穷乡僻壤的小村,几位农民自筹资金,率先合伙办厂。他们原本渴盼快速致富,结果却事与愿违,钱没赚到,反而被电击死五条人命,酿成了该村史无前例的一幕人间悲剧。非法办厂欲致富2001年5月,精明能干、被群众称为'经济能人'的河南省新野县城郊乡大桥村青年农民鲁国西,在耕种好自己几亩责任田的同时,欲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一展鸿图。当鲁国西通过市场调查了解到,邓州造纸业兴盛,纸浆用量较大,经营纸浆生意肯定能获利丰厚的信息后,他便找到邓州市刘集镇曾家村村民小组长曾建国以及村民夏喜耀、曾凡玉,商量合伙开办纸浆厂事宜。大伙儿正愁致富无门,良机岂能错过,都纷纷表示赞同。随即,四人商定了一个合伙办厂'君子协议'。协议约定:由曾建国、夏喜耀、曾凡玉各出资7000元购买一台蒸球作为投入,其它机电设备及生活用品均由鲁国西提供;鲁国西的外甥李新泽负责技术指导,曾凡玉负责财务管理,曾建国、夏喜耀负责销售。同时,他们还详细制订了一套利润分红办法,并从曾家村招收25名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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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身损害赔偿案
安全隐患
邓州市
纸浆厂
私营企业
连制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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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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