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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自由行为可罚性理论新探——责任减免事由排除适用说之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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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骞予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53-60,共8页
原因自由行为具有可罚性是现今大陆法系国家的通说,讨论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依据,重点在于厘清原因自由行为与“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的关系。德国学者诺依曼在传统例外模式的基础上提出的“责任减免事由排除适用说”,既坚持罪刑... 原因自由行为具有可罚性是现今大陆法系国家的通说,讨论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依据,重点在于厘清原因自由行为与“行为与责任同时存在原则”的关系。德国学者诺依曼在传统例外模式的基础上提出的“责任减免事由排除适用说”,既坚持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构成要件的定型性,又能维护责任主义所要求的同时存在原则。该学说的思想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有所体现。为使原因自由行为之处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18条第四款应当修改为:“行为人故意或过失陷入无责任能力状态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犯罪行为,不得适用本条前三款之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因自由行为 刑事责任能力 不真正义务 责任减免事由排除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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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中业主减价权的适用与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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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莹莹 《上海房地》 2024年第1期49-53,共5页
业主减价权的行使以物业服务合同严重瑕疵为前提。减价诉讼中法官的“酌定”裁决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可预见性问题。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减价标准不清。减价适用应先考虑合同约定,如无则考虑法律规定,再无则由法官根据诚信... 业主减价权的行使以物业服务合同严重瑕疵为前提。减价诉讼中法官的“酌定”裁决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可预见性问题。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减价标准不清。减价适用应先考虑合同约定,如无则考虑法律规定,再无则由法官根据诚信原则加以判断。在减价适用中,应以比例原则判断服务瑕疵的程度,而后根据物业服务的职责进一步明确违反物业服务规范性、合同符合性以及法律规定符合性等减价事由,并考虑业主满意度以确定适用事由,辅以幅度式的减价方式,消除减价权行使困难的痼疾,减少“酌定”裁判的随意性与模糊性。同时,自益型业主与共益型业主都可提起减价权诉讼。此时,物业公司应当承担更多的证明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物业服务合同 减价权 适用事由 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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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之完善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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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本寒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78-86,共9页
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不同于普通债权合同,应当规定于《继承法》中。对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成立、生效、变更、解除等问题,《继承法》没有特别规定的,应适用《民法通则》关于法律行为之规定,而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修... 遗赠扶养协议作为一种双方法律行为,不同于普通债权合同,应当规定于《继承法》中。对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成立、生效、变更、解除等问题,《继承法》没有特别规定的,应适用《民法通则》关于法律行为之规定,而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修订后的《继承法》应扩大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的范围,增加对协议内容约定不明时的补充性规定,细化协议解除事由及解除方式的规定,完善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规范,以增强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可操作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遗赠扶养协议法律适用解除事由 效力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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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务处分的“违法”事由及其范围界定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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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辉 明广超 《东南法学》 2021年第2期183-200,共18页
关于政务处分的适用事由问题,现有法律规定和法律释义中存在违法行为、职务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违纪违法行为等几种不同的规定和理解。基于对法律规范结构的分析,应当将违法行为作为政务处分的适用事由。对监察对象道德审查的法治... 关于政务处分的适用事由问题,现有法律规定和法律释义中存在违法行为、职务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违纪违法行为等几种不同的规定和理解。基于对法律规范结构的分析,应当将违法行为作为政务处分的适用事由。对监察对象道德审查的法治安排、重典治吏传统监察文化的传承以及公职人员模范遵守法律的义务要求,是确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法理基础。对违法行为适用事由的规范界定既是技术操作层面的实际需求,也是在强化对公职人员监督管理的价值诉求下,准确适用政务处分权的必然选择。政务处分的违法事由决定了公职人员所承担的责任应为法律责任。监察法治原则导控下政务处分违法事由的规范路径,在形式上要求违法事由应当法定,在实质上要在合理划定违法行为事由类型的基础上,实现违法行为与政务处分的轻重程度相匹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委员会 政务处分 适用事由 违法行为 规范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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