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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检察和解的适用与程序设计
被引量:
5
1
作者
傅国云
胡卫丽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55-58,共4页
民事检察和解,是指检察机关对存在错误的民事裁判不经再审程序,直接引导当事人基于其意思自治权,对原审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权利义务重新协商,达成合意并自愿履行的纠纷解决方式。民事检察和解具有解纷复杂性、解纷双重性、私权救济性等特...
民事检察和解,是指检察机关对存在错误的民事裁判不经再审程序,直接引导当事人基于其意思自治权,对原审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权利义务重新协商,达成合意并自愿履行的纠纷解决方式。民事检察和解具有解纷复杂性、解纷双重性、私权救济性等特性,并遵循自愿和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原则、衡平原则、效率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对民事检察和解进行程序设计,应包括程序开启、告知听取、协调磋商、督促履行、司法救济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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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事检察和解
适用条件和范围
程序设计
原文传递
题名
民事检察和解的适用与程序设计
被引量:
5
1
作者
傅国云
胡卫丽
机构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55-58,共4页
基金
浙江工商大学诉讼法学研究中心重大课题研究成果
文摘
民事检察和解,是指检察机关对存在错误的民事裁判不经再审程序,直接引导当事人基于其意思自治权,对原审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权利义务重新协商,达成合意并自愿履行的纠纷解决方式。民事检察和解具有解纷复杂性、解纷双重性、私权救济性等特性,并遵循自愿和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原则、衡平原则、效率原则与正当程序原则。对民事检察和解进行程序设计,应包括程序开启、告知听取、协调磋商、督促履行、司法救济等方面。
关键词
民事检察和解
适用条件和范围
程序设计
分类号
D926.3 [政治法律—法学]
原文传递
题名
作者
出处
发文年
被引量
操作
1
民事检察和解的适用与程序设计
傅国云
胡卫丽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3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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